兰河二中教师出勤量化考核奖惩细则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师出勤的量化评估,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端正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态度,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推动我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细则。
一、量化考核标准:
1、病假
(1)确患重病(含大手术),传染性疾病,可凭省级及其以上诊断及病例请假,准假时间根据医嘱或有关规定,超出部分按病假处理。其中大型传染病,根据国家规定准假一个月至一年(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扣分不扣钱)。
(2)平时患轻微性疾病,持诊断请病假一天扣0.33分,半天扣0.16分(注:不持诊断按事假处理)。
2、事假
(1)在本校领导准假的条件下,本人需向教导处交代工作,未交代工作而自行串课者扣1分。教导处对代课教师予以奖励,每上一节课奖励0.1分。
(2)事假一天无课者扣1分;有课者每节加扣0.1分。事假半天无课者扣0.5分;有课者每节课加扣0.1分.
(3)上班期间本校职工婚丧嫁娶且集体外出不扣分、不扣款,未经学校领导批准而私自离校或不到岗,按旷勤处理。
3、公假
(1)教职工本人婚假一周,子女婚假3天,直系亲属婚假1天。
(2)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分别准假1天(注:直系亲属指的是,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3)女教师生育符合政策,产假半年。人工流产准假14天,不符合政策按事假处理,本校男教师在爱人产假特殊情况下(剖腹产无人护理)准假3天,两周内可在保证正常授课的前提下取消坐班(班主任除外)。
(4)女教师送奶,在婴儿不超过18个月以内,上、下午各一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超过视为间缺或早退,需正常签到。
(5)教职工本人建房准假7天,本人房舍大型维修及装修准假3天。
(6)教师因学习,进修、考试视为公假不扣分。
(8)家属重大疾病需护理,凭省市以上诊断准假累计一周,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4、迟到、早退、间缺
(1)迟到、早退或间缺不足一节以内扣0.1分,一节以上四节以内每节扣0.1分;
(2)中午、下午教师下班铃响前离校视为早退,扣0.2分;放晚学时班主任在值日生离校前离校视为早退,扣0.1分。
(3)因迟到、早退、间缺,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者,每次扣1分(如劳动、考试、迎检等) (注:迟到累计3次视为事假1天,早退、间缺累计2次视为事假1天)
5、旷勤
(1)旷勤每天扣3分,半天扣1.5分,两节以上扣1分(少上一节课扣0.3分);
(2)到校不按时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不补签者视为旷勤。
二、奖惩办法
1、被扣考核分累计每分扣30元。
2、值日、值宿教师迟到、早退、间缺每次扣10元,旷勤每天扣100元,如因工作失误出现重大事故或节假日上级检查漏岗一次扣500元(并加扣考核分5分)。
3、每月公布考勤情况.
三、请假程序
1、请假权限
一天及一天以内教导处批准,本人需到教导处交待工作;2-3天校长批准,4天以上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领导成员和总务人员向校长请假。不请假者按旷勤处理。
2、疾病痊愈后,持合理手续,来校销假。
3、在极特殊情况下可利用电话请假;否则必须事先请假,不请假按旷勤处理。
4、实行签到制:教职工每天在上班前必须由本人亲自到负责签到的领导处按时间签到;下午上班签到(不放午学时取消),别人签到无效。如发现代签者追究其责任并进行适当的罚款(每人次5元)。
5、到上班时间后,由主管签到领导收回签到簿。没有签到者由主管签到领导记录清楚。
6、较大的雨雪天气。第二节前到视为迟到,但不扣款不扣分不得满勤奖,领导、班任除外。
7、凡事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学历等培训,应按出勤处理;但必须向学校出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按缺勤处理。(节假日除外)
8、每月累计一次,由本人签字公布,公示二天。由学校执行。
说明:特殊情况下,学校在考勤方面可采取超常规管理。
兰河二中
20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