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启东市农村自来水厂专项整治工
作总结
为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健康危害事件发生,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南通市卫生局《2010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启东市卫生监督所于2010年7月5日至8月10日对全市农村自来水厂(水井站)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启东市自2009年开始实施区域供水工程,目前管道已铺设至全市50%乡镇,原有个体私营的自来水厂(水井站)部份已被政府回购,现还有9家农村自来水厂(水井站)正与政府洽谈,也即将被政府回购,但这9家农村自来水厂(水井站)目前还正常供水,均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从业人员共有28人,其中20人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9家农村自来水厂(水井站)日供水能力均小于1万吨,其中有2家为地面水厂,其余7家均采用地下水为水源。
二、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了卫生监督员2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卫生监督人员对9家农村自来水厂(水井站)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农村自来水厂(水井站)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消毒措施落实和水质自检情况。9家农村自来水厂(水井站)均有水质消毒设施,但在检查中发现其中有5家水井站消毒设施未使用或不能正常使用。被查农村自来水厂(水井站)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持有率100%,供管水从业人员共有28人,其中20人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持有率71.4%,检查水厂(水井站)使用的消毒剂共计9个,均持有卫生许可批件。卫生监督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的农村自来水厂(水井站)当场书写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整改。
三、下一步对策
1、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壮况令人担忧。部分农村自来水厂水源选择不合理,蓄水池周围没有任何防护设施,起不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容易受到外界的雨水及生产生活污水的污染;水厂缺少必要的卫生设施,制水工艺简陋,源水不经任何消毒,直接供居民使用。卫生监督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农村乡镇水厂的监督监测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建议政府加快改水步伐,全面实施区域供水,使广大群众吃上更安全、更卫生的自来水。
启东市卫生监督所 二○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