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学校与食堂责任人特签订食堂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宗旨:服务师生生活,保障师生健康。
二、安全意识:认真学习,严格招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健全安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三、具体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合法经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师生的监督。
2、学校食堂各种证照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3、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商品进入食堂。
4、必须十分重视食品卫生,不出售过期、腐烂变质、油脂败霉质、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性异常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5、认真做好食堂、餐厅等经营场所内外环境的清卫工作,始终保持整齐清洁,重视卫生防疫,做好定期消毒。
6、餐具必须做到一清、二涮、三冲、四消毒,并有保洁设施。严禁使用未消毒餐具。
7、食品必须做到生熟分开,熟肉、卤菜有专人加工、专用工具、专用冰箱。
8、食堂必须要留取当天各种菜样500克,保存24小时。
9、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清洁工作衣上岗,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时不戴首饰,不吸烟。
四、责任措施
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承包者是直接责任人,在食品安全出问题,承包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大人中学(公章)
乙方:姬长荣
2009年9月1日
《食堂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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