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镇望重中学
关于举办“颂歌献给党,唱红歌、庆国庆”的主题活
动红歌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3周年,增进我校学生的爱党爱国主义情感,弘扬民族精神,红歌伴我成长,经典与我同行。即充分展现我校学生团结向上、锐意进取的主流氛围;又体现我校学生蓬勃健康的青春活力和时代气息,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全校所有班级学唱红歌大合唱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国爱党凝聚力量激情岁月 红歌同行
二、活动口号:“ 比比谁最红,当然我最红”
三、参赛对象及方式:
参赛对象为本校各班级全体同学,以抽签方式决定出场顺序(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规则:
1.每班选择一首参加比赛(要求:参赛歌曲要积极、健康)。
2.所有参赛同学,要求服装整齐,精神饱满。
3.可结合歌曲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变换造型、队型、动作,充分展示合唱效果和现场感染力(自备伴奏带)。
五、评分办法:
1.评分采用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按总分的高低进行排序。提倡各种创新的演唱形式,当场公布分数。
2.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主题鲜明,3分。
(2)音调准确、节奏明快、合唱整齐、表现力强,5分。
(3)精神饱满,服装整齐,上下台有序自如,组织纪律性好,2分。
3.学校组织人员担任评委,现场评分。
六、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七、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活动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好本次活动。要把排练、比赛过程,作为对广大师生进行爱党、爱国、爱学校教育的过程。通过排练、比赛活动,达到振奋精神、激励斗志、鼓舞士气、凝聚力量的效果。
2.各班主任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组织本次活动,用实际行动鼓励和带动广大师生踊跃参与,努力营造庄重祥和、喜庆热烈的氛围。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政教处团总支
201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