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讨论稿)

发布时间:2020-03-03 10:44: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讨论稿)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加快建立健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增强教学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特制定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客观性原则:教师课程教学考核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地作出公正、恰当的评估结论。

2.科学性原则: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指标要符合教学过程应遵循的规范要求。

3.可行性原则: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方案设计应具有可操作性,评估指标从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出发,使教师经过努力尽可能得到完善。

4.指导性原则:通过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做到扬长避短,指导教学。

5.普遍性原则:凡具有教师资格的任课教师均为评估对象。

二、考核目的

1.科学、真实地评估授课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水平,以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改,教学相长”的目的,保证实现课程的教育目标。

2.为师资队伍建设的决策提供信息,并为教师职务聘任、职称评聘、表彰奖励、酬金等级等提供重要依据。

3.为教师提供反馈信息,准确地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利于教学观念、教学方法的转变和改革,适应专科教育的不断发展。

4.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体系,完善教学评估机制,使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课程教学数量的考核,即教师完成学校统一安排的课程教学工作量的情况;二是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即教师课堂教学的实 1 际效果、课前准备和课后辅导等方面的情况。其中课堂教学质量的考核是考核工作的重点。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行全程考核,包括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和课外教学环节考核。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教学行为、教学内容、教学艺术、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纪律、教案资料、总体教学效果等,同时将课前准备和课外辅导、学生的课程考试(包括试卷质量、评卷质量和成绩分布)等相关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形成课前、课中和课后的系统考核。

四、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系部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教师)。见习期的教师,只进行考核,不作考核总结。

五、考核的组织与管理

成立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组织人事处长、医学教育研究室主任、各系部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组成,负责指导全校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考核日常工作。各系部自行设置相应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机构,并报教务处备案。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在校教评委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和指导,具体考核工作由各系部为主开展,负责制定并实施本系部学期考核计划、统计考核结果。

六、考核办法

1.考核环节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包括督导评课、同行教师评课、学生评课三个环节。每年应对教师承担的每门课程进行一次督导评课、一次同行教师评课、一次学生评课。课外教学环节考核在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之后进行。

2.考核评价体系

(1)制定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包括以下几项:

①同行教师评价表(附件1):由教研室负责组织,教研室教师填写; ②学生评价表(附件2):由系部负责组织。在大部分课程结束或期末考试之前两周进行,以教学班为单位,集中组织,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进行一次性评

2 估打分。评估前向学生讲清评估的意义和要求,取得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尽量减少因师生关系或管理严格可能对评估带来的负面影响;

③教学督导组评价表(附件3):由学校教学督导室成员填写;

(2)制定课外教学环节考核评价体系(附件4):由各系部负责组织考核。 3.考核程序

(1)分类考核:督导评课由校级和部系督导机构共同承担,同行教师评课主要由教研室负责组织,督导评课和同行教师评课应采取随机方式,学生评课由系部在大部分课程结束或期末考试之前两周时集中组织。对讲授2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师,应至少有一次全面考核。

(2)集中评审:每学年末,教务处负责组织年度考核结果集中评审,组织专家根据督导评课、教师评课、学生评课以及教学管理部门平时抽查等方面的情况,对每个教师的每门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集中评审,结合课外教学环节考核结果形成总体考核意见。

(3)会议认定:总体考核结论交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委员会审查认定,并正式下文公布考核结果。

4.考核结论

考核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等级比例为优秀(A级)≤15%、良好(B级)≤50%、合格(C级)≤30%、不合格(D级)≤5%。考核结果由学校正式行文公布。

七、评估指标及统计

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分数K,二是课外教学环节考核评估分数L,最后求出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评估总得分J(J=K+L)。

1.考核指标

(1)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指标由二级组成:

一级指标有四项: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权重分配为2:3.5:2.5:2。

各评价体系的二级指标均为二十项,给出评估要素、权重和评估等级(由A、

3 B、C、D、E五级),每级都有相应的分值(见附件1-3)。

为全面了解教师教学质量,体现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拟从学生评课、教学督导室评课、同行教师评课三个方面对教师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评价,三方面的权重分配为5:3:2。

(2)课外教学环节考核评价体系指标由两个一级指标十个二级指标组成。 2.评估结果统计计算方法:

(1)每位教师的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为学生评课、督导评课、同行教师评课三项的综合,占每位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总分的80%。

每位教师每项考核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被评人员每项评估得分=Σ该项每张表格得到的总分÷参与该项评估的总人数。

每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综合总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被评人员总得分=学生评课得分×50% + 督导评课得分×30% + 同行教师评课得分×20%。

(2)课外教学环节考核占每位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总分的20%。 (3)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被评人员课程教学考核总成绩=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得分×80% + 课外教学环节考核得分×20%

八、奖惩办法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是教师年度综合考核的核心内容,考核结论应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优、津贴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1.课时酬金标准与考核等级直接挂钩。对考核结论为优秀的教师,超课时酬金上浮10%作为奖励,颁发“优秀教学质量证书”,并作为其他评优评先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教师,课时酬金下浮5%。

2.从2010年开始,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等级必须合格。申报副教授、教授职务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等级必须达到良好标准。破格晋升教授和副教授职务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应达到优秀等级。

3.课程教学数量(理论课与实践课均应占一定比例)考核达不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要求的教师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4 4.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评各级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和条件。参评省级教学名师等教学奖励项目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必须连续为优秀等级。

5.评估不合格的教师,限期一年整改。连续两次不合格者,学校只发给基本工资一年,自费外出进修培训,经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重新上岗,如仍不合者调离教师岗位。

九、几点说明

1.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是学校一项连续性重要工作,每学期都必须开展。各系部将本学期考核计划,包括被评教师姓名、评估课程、参与评估班级及评估时间在评估前报教务处。

2.同一门课跨学期授课的教师,只作一次评估。对于主讲两门课程的教师应分别评估,评估结果取其平均值。公共课教师和跨系代课的教师,由其所在系部组织评估;兼职教师、外聘教师,根据所授课程归口评估。

3.各系部要把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和日常教学工作结合起来,考核工作一般应结合期中教学检查进行。

4.为保证评估的公正性、保密性和严肃性,各系部要妥善保管评估资料,考核过程中不得随便调阅。学期末要将考核结果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将结果录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

5.获优秀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名额一般不得超过本学期被考核教师总数的15%。如优秀等级范围内的教师数超过本学期被考核教师数的15%,应从高分到低分选取。对于优秀率达不到15%的,不准降格上报。

6.评教教师至少应听取被考核教师2学时以上的授课。每位被考核教师至少有三名督导教师和三名系部评估教师参与评估,同行教师均应参与评估。听课采取随机方式,不事先通知任课教师并要对教学情况做详细的记录。

7.学生评课以教学班为单位,集中组织,每班由综合测评前20名的学生填写考核表。

8.考核结束后,督导评课结果由教学督导室负责统计并报教务处;同行教师评课结果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统计交系部汇总后报教务处。学生评课和课外教学环节考核结果由系部负责统计并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评估工作的检查、汇总,处 5 理考核结果。

9.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课程教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1)凡出现教学事故(含三级)者;

(2)承担的课程中有1门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为不合格者; (3)教学工作量未满本系部年度同岗位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者。

10.各级领导与教务处听课重点不应放在对授课老师的评价上,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教学质量评价,全面了解、检查我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师资队伍、教风、学风、教学效果、教学环境、教学条件、教学服务质量等各个工作环节,从而全方位地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各级领导和教务处对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教学评估办公室。教学评估办公室向主管校领导汇报后,由主管领导责成有关部门解决。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

邵阳高等专科学校校徽

云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山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习生管理办法

高等专科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讨论稿)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讨论稿).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