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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四五”普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13:10: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静宁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静依法治县办„2002‟5号

关于印发《静宁县“四五”普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各单位:

现将《静宁县“四五”普法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静宁县“四五”普法实施细则

二OO二年三月十六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静宁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的目标。

第三条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县区域内有接受能力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和外来人员均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组 织 领 导

第五条 “四五”普法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常委会、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协调各方力量,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

第六条 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领导机制。乡镇的办事机构设在乡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为具体办事人员。

第七条 各级普法领导小组应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具体工作有措施,年终工作有总结,普法考试有试卷,学法情况有记录。

第八条 普法经费按县“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人均0.1元标准计,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能保证其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 考 核 标 准

第九条 普法工作要建立“一表两上墙,三簿四归档”制度,一表

2是指有接受法制教育能力的公民统计表;两上墙是领导小组成员上墙,普法办公室工作职责上墙;三簿是个人学法笔记簿,授课讲座、培训情况登记薄;考试成绩记载薄;四归档是年初安排、年终总结、公民学法用法及普法考试试卷等有关档案材料全部装盒归档。

第十条 普法工作要做到“八有”即普法机构有房子,办公室有桌子,桌子上面有微机子,机子里面有法律软盘子,门前有牌子,各项登记有本子,各项制度有框子,档案存放有盒子。

第十一条 利用广播、电视、橱窗、展览、学生带法回家、法律赶集、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县级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4次,乡镇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要严格贯彻执行《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第十三条 司法及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

第十四条 司法机关应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

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部门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第十六条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使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

第十七条 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到依法建章立制、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

3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面推行聘请法制副校长制度,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3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第十八条 各行政村依据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标准,全面落实“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完善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村干部每年至少要组织4次法律学习活动,要求有记载。各村要有必备常用法律书籍,有条件的要建立法律图书室。

第十九条 全县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习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部 门 职 责

第二十条 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以《宪法》 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法学法的重要性、迫切性、宣传依法治理的成果。

第二十一条 依法治县办公室要抓好国家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新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 建立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学法笔记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不少于10000字,一般干部不少于8000字,工作人员不少于5000字。。

第二十三条 文化、新闻等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社会宣传教育规划,开辟法制教育专栏,充分发挥文艺团体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和功能,对公民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十四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社会群团组织作用,

4搞好青少年、社会团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十五条 村委会和街道居委会要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积极做好本辖区的法制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务。

第二十六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搞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整体工作考核之中,以减少和避免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第二十七条 本县区域内的团体和组织要密切配合依法治县办公室,认真做好法律知识读本和年度考试试卷的征订和发行。

第二十八条 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作、颁发《普法教育合格证》。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依法治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五普法

四五普法

“四五”普法工作计划

四五普法心得体会

“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四五”普法规划

“四五”普法工作计划

“四五”普法总结

“四五”普法,任重道远

静宁县“四五”普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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