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承诺书
县财政局:
按照2012年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上财预字[2013]10号)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绩效自评价,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填列及报送的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
(二)对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中的会计检查、数据核查、询问、调查、座谈等,无应提供未提供、应配合未配合情况。
(三)对实施单位数据填报给予指导,且没有干扰实施 单位数据填报。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对照有关财经法规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承诺书附件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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