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系学生请假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学生学习时间,规范请假行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本系学生请假须照此办理。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
事假,因本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联系学生家长确认)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不允许请事假;
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请假时间较长需要出示病例)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回寝,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旷寝处理。
3.学生请假超过一天的病、事假,需学生写请假申请说明原由,上交到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批。(请假申请内容:请假人姓名,班级,详细请假原由,本人联系方式、家长联系方式。)
4.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
5.学生请假申请被批准后,辅导员与学生管理负责人必须留底备案。
二、请假程序
1.学生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
2.请假条填好后,按以下流程审批:半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学生需写请假申请,由学生管理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系主任或系副书记审批;一周以上,由教务处处长和学生处处长共同审批。批准后的请假条方可有效。
3.辅导员应及时将班级请假人名单写到黑板右上角,以便任课教师和学生会核查人数。
4.考试期间,需请假者,由教务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5.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销假。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班长或辅导员到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补假手续(班长来办理补假手续必须持辅导员的批条,方允许补假)。请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照此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到校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其它
1.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查实后请假无效,按旷课或旷寝处理。
2.学生请假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必须照常上课,如果私自离校或夜不归寝,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学校在没有正式下发放假通知前,学生一律不准提前买票,提前买票者必须退票,按正常放假时间离校。
4.若放假时间较长,学生无重大事件(联系家长确认)一律不准提前离校。
5.所有学生、辅导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管理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6.本管理规定由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系学生管理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
编制:苏 昊审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