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
为了巩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优化人居环境,现就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比的范围
全村各社。
二、检查评比的办法
由村委会负责,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设好、中、差3个标准,对连续3次被评为差的社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三、检查评比的内容
1、有卫生组织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并有记录。
2、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做到100%覆盖,要求全天保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监督,做到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
3、有健全的卫生组织,配备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垃圾收集点周围保持整洁,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
4、村容整洁,沟渠无垃圾,村内无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5、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到位,家畜家禽实行圈养,牲畜圈勤打扫,不孳生蝇蛆。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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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评比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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