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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消防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03 03:58: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XXXXX酒店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酒店所辖物业范围内人、财、物的安全,维护酒店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酒店和部门两级责任制。

三、保安部代表酒店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消防责任人)。各部门指定专人(以下简称消防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部门编制较少的可不另设)。

四、各部门须将消防责任人和消防专人名单报总经办确认。确认后,酒店按正式文件下发执行并于内部网页公布。上述人员名单如有变动,由总经办另行下文通知。

第二章 用火、用电安全及装修管理

一、用火安全管理

(一)酒店厨房用火管理

1、酒店厨房包括营业部门出品部厨房和员工食堂厨房;

2、部门消防负责人指定各班专人(指定检查人)每三日对厨房(食堂)的灶具、管道、开关的使用状况等详细检查一次;

3、部门指定检查人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能自行处理的,须即时处理;无法处理时报部门消防责任人,后者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后,送工程部处理或通知合同维保单位前来处理。

(二)酒店营业部门用火安全管理

1、除中餐、西餐等营业部门因营业需要可使用明火炉、蜡烛等明火用具外,其它各营业部门禁止使用明火;

2、营业部门消防负责人须督促每班经理对顾客使用的明火炉、蜡烛、燃气灯等明火进行安全监控。每日营业结束后,值班经理组织部门相关人员清理明暗火种,与营业部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三)施工单位用火安全管理

1、安全部负责施工单位动火作业的审批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用火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填写《临时用火作业申请表》——安全部消防领班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的资质、用火人员《动火作业上岗证》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等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安全部经理一个工作日内复审签认返施工单位,安全部复印一份留存。

3、用火现场监督程序:

1)保安员对用火施工现场每天上下午各检查一次,填写《临时用火现场巡查记录表》。消防领,班每天检查一次。安全部经理每三天检查一次;

2)发现未按规定用火的,须现场纠正。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部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的,安全部提交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安全用电管理

1、各部门消防负责人须确保本部门日常用电安全,做到人离电断;公共区域的用电(含照明和设施、设备用电)由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

2、每周由安全部消防领班组织消防监督员,对公共用电和部门用电进行一次检查,填写《用电安全检查表》,发现安全隐患,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隐患所在部门经理签名后送工程部处理。

三、装修管理

1、酒店公共区域或营业区域装修时,工程部或营业部门须在装修施工前两天填写《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通知单》送安全部。后者据此按上述第

(三)款执行;

2、发现安全隐患时须及时制止,并联系工程部前来配合处理。

第三章 消防设备(施)管理

一、酒店消防设备(施)包括:消防监控(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泵)、烟感系统、消防栓(箱)、消防水接口、灭火器材、应急灯、防火衣、防火电筒、防火面罩、消防示意图、消防通道指示牌等。

二、酒店和营业部门须分别于适当位置挂贴消防示意图(包括消防设施分布和逃生路线),消防示意图由安全部协助制作并审核;酒店各公共区域防火分区的消防示意图由安全部制作和挂贴。

三、安全部为酒店消防设备(施)管理部门。部门文员须按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酒店《消防设备(施)台帐》。

四、消防设备(施)的维修、保养,属合同范围内的,由合同合作他方负责;属合同范围外的,由酒店工程负责。需要更新时,按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或《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执行。消防领班须对消防设备(施)的维修、保养、更新情况跟踪监管。

五、工程部或其它施工单位因施工改造需要改动消防设备(施)时,须书面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报备一份工程部。

六、消防监督员每周须对酒店公共区域消防设备(施)抽查一次,对各营业部门消防设施每三天检查一次。检查完毕,填写《消防设备(施)检查记录表》。消防领班每半月复查一次。检查中发现消防设备(施)出现故障或问题时:

1、属合同范围内的,消防领班通知合同合作他方前来处理;

2、属合同范围外的,消防领班填写《维修通知单》,送酒店工程部处理。

七、每次维修保养后,消防领班须填写《消防设备(施)维修保养记录表》(见附件八),经安全部经理签认后,由安全部文员存档。属合同范围内需我方签认的,消防领班在合同单位《维修保养单》上签认,留存相关联或复印件。

第四章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一、危险物品是指酒店因经营需要使用的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如液化气、汽油、酒精、天那水等)。非酒店经营采购的危险物品,任何部门或个人禁止带入、储存或使用。

二、酒店采购的危险物品,采购部须于进货前一天将危险物品《采购申请单》复印一份送安全部。货到入口时,保安员须凭《采购申请单》,核对危险物品数量、品名、包装等,查验无误后方可放入。如查验不符或物品包装存在安全隐患时,禁止入内。

三、酒店在财务部仓库内设置危险物品专用仓。危险物品须专人管理,专管员须具有危险物品安全保管知识,规范管理。专用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钥匙由专管员保管。

四、危险物品使用时,使用人须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或有关安全使用规程操作。

第五章 防火安全检查

一、防火安全检查包括常规检查和重点检查。除消防设备(施)的检查按本制度第三章执行外,防火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消防通道有无堵塞;消防栓(箱)、灭火器、卷帘门等周围有无堆放杂物;各部门管理区域内易燃物品、明火用具的存放、使用状况;禁烟区内有无吸烟现象;照明灯具、电气设施及线路完好情况等。

二、常规检查

1、一级检查(日检):

1)消防监督员对酒店公共区域每日一次、部门管理区域每三天一次进行防火安全抽查; 2)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可处理的须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消防监督员签名后及时报销消防高级主管;

3)消防领班接报后,经现场核对:

(1)属相关部门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领班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一式两联,送相关部门消防责任人签认后,一联交相关部门,一联留存。相关部门按《消防整改通知书》中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通知消防领班复查。复查合格,消防领班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消防整改通知书》留存联中;

(2)属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领班组织消防监督员处理或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送工程部处理。

2、二级检查(周检):

1)每周五上午,消防领班组织消防监督员对酒店管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抽查,检查后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消防领班签认。

2)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按前款办法处理。 3)三级检查(月检):

每月底,安全部经理组织消防领班和工程部相关人员,根据日检、周检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处理情况进行复检或抽查,检查后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安全部经理签认。月检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按前款办法处理。

4、三级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相关部门未作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安全部须书面报总经办处理。

二、重点检查

1、酒店举办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或重要人物到访前一天,安全部经理须组织本部门消防人员和相关部门消防负责人,对安全临控中心、电梯机房、变配电房、停车场以及酒店各营业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防火安全重点检查;

2、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按本章第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即时整心。整改完毕,消防领班须于当日复查合格后在《消防整改通知书》留存联上记录。

三、年度检查

每月十二月份,安全部组织本部门消防人员和各部门消防负责人,对酒店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所有消防设备(施)的完好情况和酒店全年安全防火工作情况,并按部门和防火分区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上述常规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完毕后,安全部提交《消防安全年度总结报告》报总经办。

四、外检接待

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或酒店同业协会组织的消防检查活动:

1、如安全部接到临时检查通知,须及时报总经办,通知各相关部门消防负责人。安全部按总经办批示做好检查接待工作;

3、如总经办接到检查通知,须以内部通启方式通知保安部和各相关部门。

第六章 义务消防队管理

一、酒店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部全体人员组成:

1、安全部经理兼任义务消防队队长;

2、安全部领班级以上人员兼任义务消防队各组(灭火组、通讯组、疏散组、救护组、警戒组、后勤组)组长;

4、安全部消防领班承担义务消防队日常管理工作。

二、义务消防队日常管理

(一)消防领班每月至少组织保安员学习消防法规、理论知识一次,每次两课时。学习内容包括:

1、国家《消防法》及地方消防法规、条例;

2、报警、火灾预防基本常识、灭火救护知识;

3、消防设备(施)的正确使用与保养知识。

(二)消防领班每月至少组织保安员进行一次火灾扑救训练,每次两课时。训练科目包括:

1、灭火器使用操作方法;

2、消防水带的连接及使用操作方法;

3、火场紧急救人抢险操作方法;

4、火灾报警和命令传达及火场信息沟通等通讯操作方法;

5、火场安全警戒实施方法。

(三)每次学习或训练后,消防领班填写《保安员消防培训记录表》(见附件十一),并组织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成绩作为保安员奖惩、晋职(级)的依据之一。

三、酒店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安全部于演习前一个月将《消防演习方案》书面报总经办审批。总经办批复后,安全部按批复意见组织实施。

第七章 火警及火灾处理

一、火警处理:

1、酒店安全监控中心收到火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消防监控员须根据主机显示报警位置或电话报警内容,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保安员到现场查看;

1)属误报或人为因素所致,保安员须将现场查看情况通过对讲机反馈给安全监控中心消防监控员,消防监控员须尽快排除故障,恢复系统正常动作;

2)确系火情时,保安员须立即报酒店总经办或总值,同时报消防领班或安全部值班负责人。

2、酒店总经办或总值接到通知后,根据火情决定是否报警;

3、消防领班或安全部值班负责人接到通知事,即时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火情点扑救;

4、火情处理后,安全部值班负责人须组织义务消防队协助起火部门清理火情点、调查起火原因,并将火情经过书面报总经办。

二、火灾处理:

1、若火势难以控制,安全部值班负责人或消防领班须直接向安全监控中心下达报警命令;

2、安全监控中心消防监控员接到报警命令后,立即按《火灾报警程序》报警。报警组须在指定路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3、消防队到达火场,安全部须听从消防队指挥,全力配合扑救;

4、火灾扑灭后,安全部值班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协助起火部门清理火场,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因;

5、火灾事件处理完毕,安全部经理须于二个工作日内将火灾经过书面报总经办。

第八章 消防安全档案管理

一、酒店消防安全档案由保安部秘书管理。

二、消防安全档案包括消防安基本资料和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三、消防安全档案的分类、立卷、归档、保管、更新和销毁工作按酒店《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四、酒店相关部门查阅档案时,查阅人须填写《安全保卫资料借部登记表》,经相关部门总监(行政经理)签认、安全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看。

五、公安、消防机关因公需借阅档案时,安全部须填写《安全保卫资料借阅登记表》,经总经办批准、借阅单位签认后方可借阅。安全部须督促借阅单位按期归还。

第九章 附则

一、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属总经办。

二、本制度经总经办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校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XXXXX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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