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无重要事情原则上不准出校。
2、周一至周五确有要事须出校门者,由班主任批条,政教处审核盖章。
3、假条必须认真、完整填写。要包括以下内容:班级、姓名、出校具体事由、预计出校时间、预计返校时间、班主任签字。出门条实行一人一条,不得多人一条。
4、学生出校时持出门条在政教处和校门值班室登记,返校时将出门条交校门值班室,值班人员核实实际返校时间,并在出门条备注;未按预定时间返校者,门卫应当问明情况并及时通知政教处。
5、学生因病或事请假回家必须由家长来接,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的,必须通过有效方式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做好记录,然后开条放行。
6、周末留校学生不得出校。
7、学生周末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并按时回家,同时要切实注意回家途中的安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家时,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8、周末离校学生应当按规定时间返校(周日下午2:00后为学生返校时间),不要提前返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周日晚自习学校进行考勤。放假期间不得提前返校。
9、乘坐校车离校的学生应当按时、按车次乘车,自觉遵守校车管理规定。
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
2014\\9
《山东省实验中学寄宿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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