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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10:59: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遂宁市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2年7月20日在遂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报告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中、省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加快遂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今年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交警支队等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对住房公积金、灾后恢复重建等资金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

——公共财政收入规模增幅较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2011年,公共财政收入实际完成60134万元,为预算的108.46%,增长23.64%,全年总收入172787万元,总支出164447万元、品迭上下解调增146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803万元。基金收入完成18736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445万元、上年结余36711万元,收入总额233523万元,支出完成83098万元,基金补助下级支出86157万元,调出资金6000万元,年终结余58268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着力保障重点支出,推动民生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2011年,地方财政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27.2%;医疗卫生支出比上年增长31.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长22.8%;农业支出比上年增长29.22%;科学技术支出比上年增长49.5%,重点支出增长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水平。

——初步建立了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2011年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和部门预算按规定编制并报市人代会审批,试行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级所有部门预算全部提交市人代会审查,部门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市人代会结束后1个月内,财政部门按时批复了部门预算。

——财政专户及资金管理运作比较规范。深入开展财政专户资金清理整顿工作,对专户设置情况、资金管理状况、运行态势及制度建设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出台了《财政专户

2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专户国库集中统一管理,运转平稳、规范。

——地税部门始终坚持依法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注重税收政策研究与对接,支持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2011年,全市税收收入总量在全省排列第15位,增幅位居全省第7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在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的同时,依法认真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全部追回或归还。2011年关于落实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议意见,市政府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行政性收费、基金、罚没款未及时入库20178万元。至2011年末,财政收市级各部门行政性收费、基金、罚没款等有20178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审计提出后,已于2012年6月底全部入库。

2.应列未列支出长期挂账10538万元。其中:历年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利息应列未列支出挂往来2977万元;市、县级部门历欠无法归还长期占压财政资金7561万元。市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专题研究,决定采取预算安排、继续清收等办法来化解债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未按规定在土地收益中足额提取教育资金2303万元。2011年度,按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农田水利建设、教育等专项资金考核情况的通报》(川财综[2012]17号)核定,市本级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少计提教育资金2303万元,市财政局已于2012年6月按规定补足提取。

(二)地税部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

1.未及时解缴税费3172万元。

2.少征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546万元。2011年度,中国建设银行遂宁分行、川中油气矿等55户央企和省属企业未按规定缴纳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546万元。

3.未及时足额征收各项税、费3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方面

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178万元,上缴财政3217万元,年末有1961万元未按规定解缴财政。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及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2年,对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交警支队、市旅游局、市林业局等5个市级部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个下属单位。5个部门2011年初预算6762.47万元,当年财政总计拨入9645.54万元,占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5.9%。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201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预算得到及时足额批复,

4 财政拨款支出完成预算的100%。2011年,5个部门收入总额11627.55万元,支出10617.63万元,累计结余2749.50万元。此次审计也发现一些有待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有差异

5个部门年初预算6762.47万元,实际执行预算9645.54万元,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有差异。

(二)部门财务核算管理不够规范

表现在:一是部分专项资金未进行专项专户核算;二是部分支出挂往来致使部门支出核算不真实;三是个别部门未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 四是“三公”经费概念不清晰、口径和标准不够规范,不利于发挥约束控制作用。审计发现的以上问题,涉及的单位正在加紧整改。

年初,对市第一人民医院2011年度决算草案编制的真实、完整和合理性进行了审签。对存在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集资款项未及时清退等问题提出了审签意见,要求予以纠正。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审签意见进行了及时整改。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一)“5·12”灾后重建专项资金跟踪审计

全市规划灾后重建项目329个,投资总额675681.78万元。现已竣工326个,完成投资654614.9万元。至2012年5月,三年跟踪审计促使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项;规范了4个项目的建设管理;对其中125个

5 项目投资总额51504.87万元的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共核减工程价款2525.84万元,占送审投资总额4.9%。对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各相关方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和认真整改。

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建设工作责任书》确定的职能职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实效,群众得到了实惠,中央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深得民心,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级党政和相关部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也较为满意。

(二)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

至2011年4月,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718个,累计归集公积金141552.78 万元,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12402.86万元,贷款余额72223.19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规范了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的管理,增值收益的分配符合相关规定。但审计发现住房公积金还存在需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缴存范围未实现全覆盖;二是部分企业和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不符合规定;三是个别县(区)账务设置不合规、账账不符;四是存贷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公积金未能实现有效增值;五是个别地方公积金缴存不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已要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整改。

(三)特大洪水地质灾害资金审计

2009-2010年,市本级(含船山区、安居区)共收到上级专项补助、募集捐赠资金908.82万元,财政部门已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拨付船山、安居及三园区。审计未发现挤占、挪用、贪污等重大违纪违规的问题,但存在7.20万元救灾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及跟踪审计

一是对19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46亿元投资进行了竣工决(结)算审计,审计查处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招投标不规范、项目超计划投资等问题,审减并节约建设资金5271.76万元;二是对市体育中心等3个近10亿元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三是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34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未按照规定招标、招投标程序不合规、配套资金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健全、账务管理混乱等管理不规范问题,促使被审计单位节约建设资金或挽回损失4230万元。

(二)蓬溪县、大英县土地整理项目审计

本年度共审计4个土地整理项目,审计查处多计工程造价800.13万元,其中:蓬溪县大石镇365.64万元、大英县蓬莱镇146.50万元、大英县回马镇188.87万元、大英县隆盛镇99.12万元;设备购置、拆迁补偿等超预算支出124.76

7 万元;拆迁补偿无预算支出4.02万元。对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作纠正。

(三)世行、亚行贷款投资项目审计

为确保世行、亚行贷款资金安全,最大限度发挥贷款使用效益,2011年对世行贷款遂宁经济开发区西宁片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日元贷款水环境综合治理等3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共查处多计建安工程投资1131.89万元、以拨列支261.01万元等问题。审计后有关单位已作调账处理。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1年,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保局等2个部门主要领导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其所在单位存在的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相关单位按照审计意见进行了整改。2011年7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1]15号)。我市贯彻中央、省委文件行动最快、出文最早、内容创新、措施有力,得到了省经责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肯定,《四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简报通讯》全文转载了该文件,并在省市有关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六、加强财政管理意见

(一)加强财税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市本级财政收

8 入征管力度

一是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查处偷、逃、骗税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等政策文件规定,特别是对房地产企业自用以及用于投资的开发商品进行清理。二是全面展开对土地出让收入的清理催缴工作,确保土地出让收入按时收取。三是要继续开展依法纳税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税收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增强税收人员依法征管意识,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

(二)健全完整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

健全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制定合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比例并解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和细化预算,逐步将部门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余纳入年初预算;在财力增长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定员定额支出标准。严格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追加,提高预算执行率,强化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切实增强预算执行效果。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对长期闲置和没有确定用途的,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稳步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推动部门单位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三)着力关注民生,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工作,按“明确重点、狠抓难点、依法管理、积极促缴”的思路,采取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的办法,逐个解决系统、领域问题,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扩大到外资、民营、私营企业等单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管理办法

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三公经费”的使用范围、口径及开支标准的调查研究,并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分地区、分行业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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