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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06:33: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广东省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2年7月24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广东省审计厅厅长 蓝佛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牢牢把握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等重点,着力保障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民生和经济安全,促进深化预算管理和财政改革,积极发挥审计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政府着力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大力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审计结果表明,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省级财政收入1220.86亿元,完成预算的132.41%,加上上级补助、下级上解、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省级财政总收入3479.83亿元;省级财政支出802.58亿元,完成预算的154.73%,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券转贷支出、调出资金等,省级财政总支出2630.8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844.68亿元,净结余4.08亿元,国债资金转贷结余0.19亿元。

──强化了增收节支和财政管理,为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提供有力财力支撑。科学分析财政收支情况和经济发展态势,组织收入工作扎实,圆满完成了全年财税收入目标。厉行节约,注重效益,进一步加强一般性支出控制,落实“五个零增长”和“四个从严控制”取得成效,各项节支措施落到实处。财政监管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加大对新兴产业、环保和农林水事务等方面投入,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自主创新和人才强省战略,推进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支持重点流域、河流和湖泊污染治理,促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2011年,省级财政用于科技支出51.83亿元,同比增长89.71%;用于节能环保支出57.56亿元;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222.31亿元,同比增长51.64%。

──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民生得到了保障和改善。2011年,省级财政用于教育支出247.2亿元,同比增长23.94%;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4亿元,同比增长45.82%;用于医疗卫生支出158.88亿元,同比增长75.13%。拨付十件民生实事340亿元,用于向全省特殊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向农村低收入困难户发放住房改造补助,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投入,以及孤儿救助、残疾人康复补助等,有效支持了幸福广东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围绕财政体制、财政分配、财政管理等方面,财政改革有进展,促进了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新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得到落实,建立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完善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研究制定为民办事问民意实施意见,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事务的参与度。支持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建立财政决策专家咨询机制,深化财政竞争性分配改革,强化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完善财政支出绩效社会评价体系。预算管理得到加强,铺开了省级财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公务卡结算等改革,促进了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一、省财税管理审计情况

(一)省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1年,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狠抓增收节支,集中财力重点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各项民生政策落实等支出,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财政管理水平和理财能力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省级财政年末结转数额大。由于财政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制度以及部分已确定的支出执行进度慢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至2011年底累计结转额844.68亿元,省级财政预算年度执行率有待提高。

2.在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部分支出下达时间慢,执行率有待提高。审计抽查2011年省级24个部门预算单位发现,一是在预算执行中追加当年新增支出19.01亿元,其中9.35亿元在9月30日后才下达,占年度追加预算的49.18%。二是追加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3.23亿元的时间较长。以上两项追加支出预算当年未执行继续结转至2012年使用共12.63亿元,占年度追加预算32.24亿元的39.17%。

3.有1.56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2011年省财政尚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益6924.3万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5427万元,以及资产处置资金、物业经营收益等资金的利息收入3272.5万元放在预算外财政专户核算管理,未按规定缴交国库列作一般预算收入。

4.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亟待加强。如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运行效果和效率不理想,对部门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和管理等尚未完全上线处理;对历年的清产核资结果也未能有效利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的详细情况目前尚未全面掌握。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1年,省地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税收形势,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不断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增强信息管理能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收入任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税收监管存在漏洞。有20个市515户企业及个人未按规定申报税款,漏缴税款3.38亿元。

2.延迟征税。有6个市的地税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征收11户企业税款1.33亿元。

3.土地增值税征管不规范。一是有6个县(市、区)的地税部门未完成清算审核就征收7户企业7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不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程序;二是有11个市的地税部门对221个符合应清算条件的项目未及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4.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严。抽查发现有9户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涉及金额1359.8万元。

二、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外经贸厅、省旅游局、省政府参事室、省社科联、省代建局、广东画院等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22个所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2.16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8.39亿元、所属单位3.7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预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有7个部门单位的预决算报表未能真实全面地反映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预算和决算情况。如省科技厅未将2011年度事业支出959.2万元、其他收入277.6万元纳入部门决算报表反映;省政府参事室未将2011年个别财政拨款项目和收支情况编入决算报表,导致少报收入151.1万元,少报支出152.9万元;广东画院未将2011年大额印刷费163.3万元列入预算。

(二)预算执行不够严格。有3个部门单位无预算支出或未经批准改变部分预算资金用途等。省农业厅将9个项目部分资金713万元用于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省社科联计划外增加安排学术规划经费等6个项目支出共350.5万元;广东画院占用专项资金弥补办公经费79.8万元。

(三)会议费、培训费使用管理问题。8个部门单位均存在会议、培训的计划、审批、经费使用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现象;有6个部门单位超标准开支会议费、培训费125.98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42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

(四)部分专项资金闲置没有发挥效益。有2个部门单位专项资金长时间闲置没有使用。省科技厅历年科研专项资金(基金)结存达3.1亿元,未盘活使用;省农业厅有3619.5万元项目资金长期闲置,其中有1762.3万元已闲置长达7年以上。

(五)国有资产管理薄弱。有4个部门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处置固定资产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如省农业厅有3项已竣工决算的工程形成的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502.8万元;省政府参事室有23个车位未评估登记入账;广东画院2011年购置的文物和陈列品128.1万元未按要求编制增量资产计划,也未纳入预算报表反映。

(六)未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程序。有3个部门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或集中采购等现象。如省外经贸厅2个50万元以上的购买服务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涉及金额464.2万元;省旅游局通过内部招标的方式确定2011年旅游文化节花车制作业务单位,涉及金额76.8万元。

(七)“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有2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省科技厅未将2008—2011年物业收入822.5万元上缴省财政,直接用作厅机关服务中心经费支出;省外经贸厅未将2011年物业对外出租收入271.4万元上缴省财政,而用于支付合同工工资。

(八)内部控制及会计核算不规范。有5个部门和单位的内控或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如省旅游局2011年度的项目经费支出没有按规定的科目核算;省政府参事室部分重大经济事项议决制度不够完善;省社科联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九)下属单位管理存在的问题。有5个部门单位的下属单位存在套取资金、内控存在漏洞等问题。如省外经贸厅有4个下属单位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60.2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加班补贴和支付专家劳务费等;省旅游局有1个下属单位与无资质方签订学生出国研修协议,合作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省社科联有1个下属单位将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202.15万元用于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产学研省部合作资金。

组织对省科技厅和广州、梅州市2008至2010年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运用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08至2010年,省财政共安排产学研专项资金12.3亿元、涉及项目2253个。本次审计资金5.01亿元、项目833个,分别占资金总额40.73%、项目总数36.97%。其中:安排省科技厅资金2.3亿元,项目388个;安排广州市资金2.36亿元,项目364个;安排梅州市资金3427万元,项目81个。审计结果表明,省、市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违规使用资金。有2个事业单位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53.7万元;有2家企业挪用专项资金843.5万元;有2家企业4名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资金47.8万元,有关责任人已被广州市检察院批捕。

2.专项资金分配分散。《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原则上不少于50万元。但2008至2010年,全省获得产学研专项资金少于50万元的项目共1463个,占总项目数的64.76%。其中省属单位项目232个,占61%;广州市项目230个,占63.19%;梅州市项目54个,占69%。

3.部分企业自筹资金不足。有1个市4家企业应自筹资金3362万元全部没有到位;有1个市10家企业应自筹资金9740万元,但实际自筹资金4090.8万元。

4.项目结题验收率偏低。全省2008至2010年产学研合作项目按期结题验收率仅为22.78%。其中:省属单位项目结题验收率为23%,广州市项目结题验收率为21%,梅州市项目结题验收率为12%。

5.项目经费预算支出不够细化,约束力不强。审计抽查部分项目合同发现,经费项目资金预算支出只列“原材料费”、“设备购置及使用费”、“专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等4大项,但未对大项下的具体支出内容作出细化,预算缺乏约束力。

6.有1个市10家企业,未按规定设专账核算专项资金,难以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和效果。

(二)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组织对省科技厅、广州、梅州市2008年至2010年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包含产业共性技术、创新药物筛选与评价专项、省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08至2010年,省财政共安排重大科技专项资金6.5亿元,涉及项目642个。本次审计共抽查资金5.08亿元、259个项目,分别占资金总额78.15%、占项目总数40.34%。其中:安排省科技厅资金4.49亿元,项目193个;安排广州市资金4491万元,项目44个;安排梅州市资金1325万元,项目22个。审计结果表明,省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加强了科技与经济的融合,推动了全省科技的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22个项目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和虚列支出共312.5万元,用于工资、弥补日常经费等开支。

2.有7个项目单位以项目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名义提取费用,挤占专项资金403.2万元。

3.“创新药物的筛选和评价”项目建设缓慢。该项目2008年8月立项,计划2011年完成,至审计时,专项资金只支出6712.5万元,仅占项目投入3亿元的22.36%。

4.项目实施跟踪监督不力。有1个市2个项目承担单位共获取专项资金45万元,其中一个单位已结束营业近两年,另一个单位多次未联系上,主管部门未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5.项目验收结果与实际不符。有1个县2个项目共获得资金56万元,至审计时,项目建设尚未完成,却于2010年底通过了验收。

(三)结构调整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

组织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州市和梅州市2008至2010年省级结构调整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08至2010年,省财政共安排资金15.05亿元,涉及项目1426个。本次审计资金3.74亿元、项目345个,分别占总资金的24.85%、占项目总数24.19%。其中:安排省直单位资金1.22亿元,项目114个;安排广州市资金1.76亿元,项目135个;安排梅州市资金7592万元,项目96个。审计结果表明,省级结构调整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的投入,推动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1个县经信部门以工作经费名义违规占用4个项目单位省级补助资金90万元。

2.有4个项目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375万元,用于补充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发放员工工资等支出。

3.有2个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和1个市及4个区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4140万元。

4.有4个项目单位以不实材料申报获取省级资金250万元;有1个企业经营处于半停产状态,不符合申报条件,仍获取省级资金60万元。

5.项目评分办法和资金分配标准不够明晰。省主管部门制订的省级结构调整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综合评分结果利用及资金分配办法缺乏细化标准,导致部分专家评审分数排名靠后的项目得到了资金安排和同一类型的项目无法执行统一的补助资金标准。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水利建设投入资金。

对梅州、韶关、云浮3市2006至2010年水利投入资金情况进行审计调查。2006至2010年,各级财政安排下达3市水利工程建设投资75.83亿元,完工项目2451宗。本次审计调查项目125宗,占完工项目总数的5.1%,资金28.7亿元,占投资总额的37.85%。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多方筹措资金投入水利项目建设,建成了一批防灾减灾和饮水重点水利工程,提高了城乡水利防灾减灾能力,解决了部分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水利改革和管理取得进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18宗项目上报自筹资金到位数14.12亿元,比实际到位自筹资金8.81亿元多报5.31亿元,以获取省级财力性奖补。

2.有7个项目实施单位虚报工程量,套取财政资金83.6万元;有5个项目实施单位虚大预算,多获取财政资金40.6万元;有18个项目实施单位违规使用建设资金1173万元,用于非本项目费用支出。

3.有17宗工程项目投资超概算2.81亿元;有11宗工程项目未经批准变更工程建设内容,涉及金额2573.3万元;有12宗工程项目违反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涉及金额3876.8万元。

4.抽查发现有44家纳税人少缴堤围防护费833.4万元;有2个市越权减免堤围防护费,涉及金额561.8万元;有16家单位少缴水资源费4402.8万元。

5.有2个县(区)未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7个县(市、区)未专门设立水源保护管理部门;有5宗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未开展卫生学评价;部分县(区、市)保护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3个市所辖各县(市、区)均未设立农村饮水安全专项应急资金和健全保障机制。

(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组织全省17个地级以上市审计局对广东省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2010年度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共164个,投资总额10.34亿元,其中:中央至县四级财政资金6.4亿元,自筹资金3.19亿元,其他资金7137万元,银行贷款300万元。截至2011年10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7.99亿元,占总投资77.27%。审计结果表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推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项目建设未按计划完成。截至2011年10月31日,土地治理项目还有28.41%未完成,涉及财政资金1.16亿元;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还有13.53%未完成,涉及财政资金1452.6万元。

2.有1个项目实施单位列支不属于项目支出的会议、交通、培训等费用10.1万元。

3.有2县(市)滞留中央和省财政资金1092.2万元;有4个市8个县未按规定安排应承担资金473.2万元。

4.有7个项目实施单位未分账核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有2个项目实施单位违反规定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860.4万元。

5.工程项目监理不到位。有1个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缺少工程量完成数据和项目质量评价内容;有3个项目监理日志缺乏旁证记录,未反映实际工程进度;有2个项目监理人员审核工程进度款不严,多支付进度款9万元。

(三)全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投资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全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简称“电子眼”)投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2006至2011年,全省投入“电子眼”建设资金11.36亿元,截至2011年底,全省在用的“电子眼”设备共9682套(台)。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省“电子眼”的建设,对节约警力资源,提高执法效率,规范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违反规定利用社会资金建设。有12个市利用社会资金建设28个“电子眼”项目,违反公安部及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不利于“电子眼”公益性管理。

2.部分地区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存在安全隐患。审计调查发现部分系统存在未接受过安全保护等级评定、数据库数据未实施介质备份、未设置系统操作日志、未实施职权分离访问控制功能等问题。

3.执法行为不规范。有部分市县对抓拍违法行为的认定环节缺少内部监督和制约;有部分市县未将查获的违法行为及时告知当事人;有部分处罚认定与违法事实不符。

4.设备使用管理薄弱。有4个市的7套(台)“电子眼”设备超过有效期未送检测仍继续使用;有10个市的358套(台)抓拍“电子眼”闲置未用;有部分地区“电子眼”设备维护管理力度不够,设备故障率高。

(四)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广州、佛山、东莞等3个对口援建市审计局,对2010年至2011年9月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截至2011年9月底,省财政已拨付2010年试点项目援建资金1亿元、援建项目10个;2011年项目援建资金7.26亿元、援建项目78个。这次共审计援建项目48个,审计总金额7.7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援疆,积极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援疆工作新路子。广东省援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4个援建项目的部分工程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金额432.18万元;有2个援建项目的部分工程上调施工招标控制价,涉及金额435.29万元。

2.有21个项目计划审批和立项管理不完善,项目投资内容、建设标准和规模不够细化,未明确建安工程、征地拆迁、前期费用等单项的投资概算和相应的资金来源;有4个已开工援建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未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有8个援建项目报批手续不全;有2个援建项目未经审核变更工程。

3.有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收取保证金,涉及金额440.8万元;有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处理责任单位,涉及金额3.9万元。

4.部分援疆资金未按规定专户管理,涉及金额2.5亿元。

5.个别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有1个项目合同价981.6万元,已完成投资约491万元,已拨付资金1500万元;有2个项目的部分工程尚未实施,已拨付资金700万元;有2个援建项目工程款拨付不规范,将工程款拨入项目承包个人的账户而不是中标签约单位,涉及金额428.1万元。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审计情况。

组织对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项目2009年8月至2011年9月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乐昌市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办公室和有关征地移民资金使用单位。至2011年9月底,工程累计实际完成投资19.21亿元,占工程总投资56.3%。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4个配套项目多计勘察设计费805.2万元。

2.有1个市水利部门挤占移民实施管理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车辆购置、培训费等开支。

3.有1个县级市移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投入65万元,已建成两年,仍未验收使用。

4.有1个施工单位涉嫌漏缴营业税129.8万元。

(二)广州西二环南段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国道主线广州西二环南段绕城高速公路项目长41.87公里,实际投资38.1亿元,工程于2005年2月开工建设,2007年12月24日正式通车。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多计工程建设成本2976万元。

2.设计单位未按相关设计新规范及时对部分独墩承台配筋进行调整设计,增加工程造价393.4万元。

3.违反规定将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勘察设计招标代理业务委托给没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办理。

(三)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审计情况。

省财政安排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工程总投资5.05亿元,截至2011年11月30日,已投入资金2.27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未按规定及时清算征地拆迁结余款198.7万元。

2.项目进度缓慢。省疾控中心异地新建项目于2003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2006年12月奠基,2010年4月开工建设,至2012年5月底,项目仍未完工。

六、4个市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组织对河源、梅州、韶关、清远等4个市2010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4个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较快发展。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有2个市未按规定向本级人大报告超收收入1.66亿元的安排使用情况,不利于加强对超收收入的监管。

(二)有4个市、3个县(市、区)把应缴国库的部分预算资金存放在预算外财政专户核算,造成少列历年一般预算收入20.14亿元、基金预算收入2.46亿元,影响预算收入的完整性。

(三)有1个市、5个县(市、区)为了平衡预算,通过调减支出规模,少列历年预算支出19.54亿元;有4个市、1个县年终为调节预算支出进度,通过挂账列支等方式多列预算支出16.33亿元,影响财政支出的真实性。

(四)有4个市欠缴省级分成非税收入3579.6万元。

(五)有4个市的部分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未将应上缴财政的收入3.53亿元及时、足额上缴。

(六)有3个市、3个县(市、区)违规将财政资金8.2亿元借给企业,资金安全存在隐患。

七、其他专项审计情况

(一)“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资金物资审计情况。

2011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认捐资金物资数额为37.47亿元,截至2011年8月31日,资金物资到账数额为18.85亿元,已拨付使用3.5亿元(资金3.38亿元,物资1183.7万元),结存15.35亿元(资金15.35亿元,物资4.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开展,探索了全民慈善公益活动的新模式,形成了全社会齐参与、献爱心的良好局面。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定向捐赠分类监管不到位。对由捐赠人定地点、定项目的定向捐赠,3家基金会只代为接收后转拨付给实际使用人,没有明确各方的监管责任。抽查省本级5个项目,有4个项目没有明确具体的监管措施和责任,有1个项目实际使用人存在未按协议规定制定捐款使用实施细则,基金会也未能监管到位。

2.未按规定核算捐赠资金物资。3家基金会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明细科目核算捐赠资金物资到账、拨付情况,没有建立会计账与业务台账对账制度;部分项目资金财务核算不规范、手续不完善。

3.捐赠承诺书签订和统计汇总不完善。省本级2010年9月30日至2011年8月31日签订的捐赠承诺书共124份,合计认捐金额21.54亿元,缺少签订日期、捐赠种类形式、捐赠到账时间、具体捐赠用途等必备内容的有80份,占总份数65%;只保存复印件的有32份,占总份数的26%;有4家认捐单位,先后与2家基金会转签承诺书,两会均有认捐统计记录,造成重复统计。

(二)公立医院收费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为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68家省、市、县(区)级公立医院2009至2010年度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延伸抽查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各209家、经销商747家,药店1414家,抽查了6811份住院病案和5454份门诊病案,盘点了医院的部分药品和耗材。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是:

有40家医院药品超标准收费197万元;有47家医院提高医疗项目收费标准,多收费用336万元;有51家医院多计多收床位费和护理费185.1万元;有9家医院混淆不同型号、品牌、单价的医疗耗材,多收费142万元;有28家医院自立医疗项目、自行分解项目或捆绑收取费用301.9万元;有12家医院重复收费121.9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正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督促各有关单位全面落实整改。

对本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已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省政府将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省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6.95亿元,减拨、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资金8098.7万元,收回或归还其他资金3.85亿元,规范账务处理5.21亿元,促进落实配套资金4.33亿元,处理有关责任人9人,有8个单位受到通报批评,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4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八、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促进财政管理公开透明。

继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扎实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不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切实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超收收入及使用安排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要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结转问题,积极向上级财政机关反映财政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制度产生的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年度预算执行率。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面掌握存量资产情况,合理配置、使用和管理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面铺开省级财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公务卡结算改革,规范公务消费行为。积极稳妥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加强财政运行分析,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二)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和提高绩效。

落实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核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政银企合作贷款贴息各项政策,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高端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支持传统产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大对教育、医疗、民生等公益性和保障性领域的投入,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严格实行预算支出分配管理、支出任务分解等制度,继续开展省直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建立预算执行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问责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管机制,把重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范围,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要加大对公立医院收费等项目的检查和监管力度,推进医疗改革,规范医院收费等行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内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关于湖南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四川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深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合肥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关于安徽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青岛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广东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广东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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