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8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煤矿都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凡投资经营煤矿的企业,都必须依法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凡与煤共(伴)生的矿山,若以煤炭为主采矿种,按照《关于与煤共(伴)生的矿山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一函〔2006〕287号)的规定,应当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申请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厅字〔2005〕108号)规定要求,安全监察二处负责河南省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一、申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的材料 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8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豫煤安
监二〔2007〕25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申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如下: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部室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说明: 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提供企业负责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管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五职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通风防瓦斯、生产、机电、调度、地测及防治水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区(队)班(组)长安全责任制;各工种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员、班组长、安全监测监控员、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火工品管理员、信号工、井下电钳工、司泵工、主要通风机操作工、提升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煤矿采煤机(掘进机)司机、煤矿瓦斯抽采、煤矿防突、煤矿井下探放水、采煤工、掘进工、巷修工)。
各种责任制制定要与机构设臵文件一致。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包括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井工煤矿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煤矿领
导带班下井制度、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制定应符合《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总局令第33号)要求,注明煤矿领导每月下井带班次数要求。
各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说明: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员、班组长、安全监测监控员、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火工品管理员、信号工、井下电钳工、司泵工、主要通风机操作工、提升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煤矿采煤机(掘进机)司机、煤矿瓦斯抽采、煤矿防突、煤矿井下探放水、采煤工、掘进工、巷修工等工种的操作规程目录清单,不需要提供内容。
4.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实施兼并重组的煤矿企业应当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生产经营管理,成立安监、生产、技术、通风、机电、地测等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充实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采掘、机电、通风、地测等专业每个专业不少于3人。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主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监察分局开具五职经理及中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
全资格证证明;
说明:提供五职经理与中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并将复训栏与变更栏(如果有变更)复印上,其中一份不装订,单独提供,由人事培训处审核。
提供分局对五职经理安全资格证书及中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共两份,一份不装订,由人事培训处审核)。
中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包括安监部门所有人员(至少3人)与生产、技术、通风、机电、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副部长以上人员。
6.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说明: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符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规定,要有上一年度煤炭产量与实际安全费用提取与投入情况,本年度计划与申办截止月当年实际安全费用提取与投入情况。
7.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单独装订,由人事培训处审核
8.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单独装订,由装备处审核
9.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
说明:公司统一缴费或每一矿的当年工伤保险缴费单据,为行政收费发票复印件。如果按照每月上交,提供受理日期最近3个月的。
10.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单独装订,需要备案证明。
由事故调查处审核。
11.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
说明:公司统一签订的本年度协议或每一矿单独与专业救护队签订的本年度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