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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先进事迹材料(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16 08:34:14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煤矿调度员安全生产先进事迹

十佳安全标兵先进事迹材料

高 峰

高峰作为赤峪煤矿调度室调度员班长,在2014年的生产工作中,始终将自己的工作职责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时刻将安全和生产放在工作和行为的第一位。他在详细地了解煤矿日常生产活动的基础上,正确和及时的解决了生产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搞好当班的安全生产,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

一是强化管理,塑造形象,强化调度员队伍建设 作为调度员班长,高峰深刻的认识到一直强有力的调度员队伍,是做好上传下达,及时沟通,准确协调,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为此,他每安排一项工作,总是先把工作标准给调度员们讲清楚,然后认真检查落实调度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基于工作经验,预见性的对可能发生和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事先考虑和提前安排,保证了生产有序顺畅的进行,达到了防患于未然的程度,调度员队伍的安全“卡尺”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二是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保证生产工作协调及时 生产中不可能没有问题,在处理问题上,高峰有着自己的原则。涉及到原则的问题,一是一,二是二,丁是丁,卯是卯,绝不含糊。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他做到了及时处理,主动调度,按时查问各生产环节的工作状况。在协调处理各种问题的时候,按照轻重缓急来平衡,统一筹划,协调解决。井下出现的问题,往往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才能解决好,在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上,他坚持了一贯的“一切从安全生产需要出发,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以促进生产为中心,面向井下,二线为了一线,辅助为了生产,井上为了井下”的原则,严格的保持了各环节之间的平衡和生产系统的正常工作。

三是及时高效,准确公正,确保传声筒功能完全发挥 调度室作为一个重要的上传下达的部门,高峰对这个部门定位准确而清晰。他时刻谨记并要求自己成为一个内行管理人员,做内行管理,首先要做到懂行,他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请假,对井下生产流程做到了熟练掌握,另一方面对各项煤矿标准化要求也熟记于心。同时,他还要求自己以维护矿井的整体形象为己任,对待领导不卑不亢,对待同事热心帮助,对待问题认真分析,对待困难迎头而上,对待成绩不骄不躁。对各部门的考核有理有据,奖罚公平公正,对上级精神做到了准确无误的上传下达,及时把领导安排的工作传达和落实到了现场,不因个别单位原因影响了安全管理和采掘生产,及时的理清了重点和非重点。

作为一名调度员组长,在要求自己高标准工作的同时,也带领出了一直精干高效的调度员队伍,为赤峪煤矿的矿建步伐增添了新的动力,这就是他——高峰。

推荐第2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德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2011年度,我矿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如下。

贯彻落实富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1、我矿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和检查,并实施安全考核。

二、进一步完善煤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煤矿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

我矿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头面重点监控,对我矿所有的井下各系统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灾害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改。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矿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

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

三、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煤矿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5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9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5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四、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煤矿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2012年实现我矿80%的工作面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五、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管

强化对我矿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提交竣工验收。

六、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严格各矿井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制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技术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和12种反映生产实际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做到每半个月实测填图一次,并实行季度交换制度。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积

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我矿将紧密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宣传方式,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加大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提升煤矿技术管理水平。

富县德馨煤矿

2011年9月30日

推荐第3篇: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生产

记者15日获悉,内蒙古开始对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这是内蒙古首次在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自治区财政厅、煤炭工业局近日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

了风险抵押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和非煤企业的煤矿企业全部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煤矿企业以法人名义专户存储,用做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考虑到内蒙古的实际,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按照自治区对煤矿企业矿井(露天矿)核定的年生产能力和矿井开采方式、瓦斯涌出量的大小确定,最低200万元(露天矿),最高600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煤矿企业以矿井(坑)为单位按时足额存储,煤矿企业不得因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停产整顿等情况迟(缓)存、少存或不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自治区已指定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为风险抵押金代理银行。

《实施办法》还规定,各级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任何煤矿降低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煤矿企业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存储风险抵押金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其停产,并通知有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待风险抵押金足额存储后,由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由相关部门发还证照后,方可恢复生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实行,不但可保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还强化了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了内蒙古煤矿安全水平的提高。

推荐第4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文章导读: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煤矿要求每一项活动要达到求真务实的效果。在举办安全宣传教育牌板展览中,煤矿结合矿建、土建单位的实际情况,图文并茂,把安全漫画带进了施工工地巡回展览……

一、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为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供组织保证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煤矿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在6月8日,煤矿召开了安全施工协调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安排;6月13日举行

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为保证16项活动的效果,煤矿矿成立了以经理、副经理、驻矿安监处长为组长的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专门负责协调工作,6月15日,煤矿再次召开安全施工协调会专题会,要求增强活动氛围,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全矿各施工单位根据活动安排,相继成立了活动领导组,细化工作安排将活动氛围营造、活动计划安排等工作落实到人头,完整的工作体系,周密的安排部署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把活动的开展与职工队伍素质的培养有机结合,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声势大,参与人数众多。煤矿站在提高职工素质的高度,先后组织矿建、土建施工单位开展了“安全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活动,同时施工单位利用班前会,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百题知识”问答,全矿数百人参与了活动,全面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

法律意识。每旬用两天时间,向职工广泛宣传国务院《通知》、甘肃省政府《实施意见》和两个《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发放印宣传材料100余份。

三、把活动效果与职工接受程度相结合,开展职工喜欢,群众认可的活动 煤矿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拒绝求数量、求花样、求人数的作法,通过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活动,以达到活动有实效,活动范围广的效果。在矿区内悬挂安全标语22条,安全宣传排版30余张,写安全信件13封,组织我公司和施工单位女职工井口送温暖,送安全鞋垫50余双,组织开展了安全漫画进施工现场巡回展览,还在职工中开展了“我为安全献一计”合理化建议活动,全矿近百人从安全管理创新、安全教育、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为我矿安全施工献计献策。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得到了施工单位的认可,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把活动开展与展示矿区形象、凝聚人心相结合,务实抓好每一项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煤矿要求每一项活动要达到求真务实的效果。在举办安全宣传教育牌板展览中,煤矿结合矿建、土建单位的实际情况,图文并茂,把安全漫画带进了施工工地巡回展览,一张张生动的图片生动的反应了违章造成的后果,时刻提醒着工人要按章作业。工人在上班前、下班后经过漫画前禁不住停下脚步观看,都称这次安全漫画展览活动太及时了,就像一场及时雨滋润了缺少安全知识的人们。

为了将本次安全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使活动的开展富有成效,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到基层、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活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保证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在安全月活动中,煤矿坚持定期日常检查、周安全检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进行安全检查14次,共查出隐患82

条,大部分进行整改,整改率达96%。一是由工程技术部牵头,各部室配合,以质量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开展了查隐患、抓苗头、反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对掘进施工质量、“一通三防”、瓦斯检测监控、机电运输、文明生产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6次,查出安全隐患37条,查处“三违”11人次,“三违”、质量问题罚款47200元。对查出的隐患或问题,现场落实了整改单位、整改时间和责任人,按照“四定”原则落实施工单位限时整改,经复查,37条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二是组织开展了雨季“三防”和机电运输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对矿井水情、水害进行了全方位排查分析,对矿井排水、供电、防雷电等进行了系统检查,对矿井机电、运输各环节进行了彻底排查,对雨季“三防”重点工程进行重点督查,对“三防”物资的准备、排泄洪沟、防雷电设施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隐患5条,完成整改4条,保证了“三防”

工作的落实,为矿井安全渡汛提供了保障。三是结合矿实- 际6月21日,由工程技术部牵头,各单位配合,组织开展了矿井突然停电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活动,锻炼了职工队伍,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应急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各级人员的不定期巡查,使煤矿安全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有力地推动了安全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现场环境。

五、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短期效应与安全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安全长周期

“安全生产月”活动因时间的特点,只具有短期效应,煤矿在活动开展中,完善管理制度,拉长活动时间,使天天成为“咨询日”,月月成为“安全月”。一是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开展了防治水、周边小窑、防汛等三项专项内容检查;二是加强和规范班前会,要求施工

单位班前会上认真传达公司文件精神,以安排任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按照班前排查,布置任务、强调安全、技术培训、安全宣传等内容进行,要求时间在30分以上。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使矿井安全管理的系数大大增加,职工安全意识大大增强。三是制定了《项目工期考核办法》和《火工品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设。四是坚持每周三召开安全施工协调会和土建例会,及时处理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为各单位安全施工提供了有力支持。

六、存在的问题

尽管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卓有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内容和形式较为单调。

七、今后的努力方向

我们将认真总结这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教训,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搞好来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1、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

2、在准备策划上,再认真;

3、在增强效果上,再下功夫;

4、在整改安全隐患上,再努力;

5、在营造氛围上,再加油。

6、认真总结,以月促年

6月底,各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都进行了认真总结上报。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整改等一系列的活动,使煤矿全体干部员工进一步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思想已深入人心,并在工作和生活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加强,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都及时得到了整改落实,保证了施工的安全。

总之,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煤矿各单位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

任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等意识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推荐第5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工业局:

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是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企业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三、坚决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

四、确保安全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包括按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使企业(或建设项目)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六、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七、(1)建设期:保证从事建设的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不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

(2)生产期:不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不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八、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一、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监察机构审查批准,决不施工;安全设施未经煤矿监察机构竣工验收,决不组织生产。

十二、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十三、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

十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六、决不进行违法开采,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十七、建立健全安全费用投入,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

十八、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印台区煤炭局的监管,绝不弄虚作假。

九、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期内,若违反有关规定或上述承诺,愿意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下列条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接受以下处罚:

(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本人年收入30%的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本人年收入40%的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本人年收入60%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本人收入80%的罚款;

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生不在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停、撤消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企业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承诺期限:2017年3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承诺单位(盖章):

法 人 代表签字:

二○一七年

推荐第6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使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得到落实,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

二、办公会议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分管负责人、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参加。

三、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

四、每次会议之前,要作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会后对所研究确定的事项要记录在案,明确负责人和完成整改的时限,狠抓落实。

五、听取分管负责人关于执行三大规程(《非煤矿山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相关人员。

六、检查以前安全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要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

七、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

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管理。

二、生产企业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企业使用和上级检查时进行查阅。

三、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四、管理人员要将安全生产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的上级文件、安全检查等有关图纸、资料全部收齐、整理、归档。

五、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要做到有条不紊,便于查询。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

4、年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发放奖金100元或相应奖额的物品。

5、对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处理或立即向负责人报告的,根据功劳大小,给予相应数额奖金。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人处以50元罚款。

2、责任人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1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次处以20元罚款

4、对各类事故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故意隐瞒不报

的,视情节予以处罚。

5、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开除。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取得得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准上岗。

三、企业职工必须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四、新工人必须进行不少于48h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6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五、在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时,必须组织职工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的安全隐患大排查。

二、分管负责人对各工作岗位安全情况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疑难问题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

三、安全员要坚持跟班作业,及时发现生产安全隐患,杜绝违章违规现象的发生。

四、指定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负责对采场作业进行监控,发现顶板冒落、透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向负责人报告。

五、各岗位工人上班作业前,要对有关设备和周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或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不得强行作业。

六、对带电设备要加强监控,防止有人破坏,防止非专职操作人员错误操作等突发事情的发生,发现重大隐患时,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直至隐患清除。

七、各种检查要记录在案,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人、措施和完成的时限,并有整改后的检查验收情况。

八、接到重大隐患报告后,要进行实地勘查,若属实,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制度

一、使用爆破器材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等向所在地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二、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三、进行爆破作业时,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撒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警戒信号。

四、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五、严禁非爆破人员进行爆破作业。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六、装卸爆破器材时,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的安全常识;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七、炸药与雷管要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禁止装在衣袋。

八、领用爆破器材后,要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得中途

办其它事项,严禁乱丢乱放。

九、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地方停留。

十、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不得超过:

同时搬运炸药和起爆器10千克;拆箱(袋) 搬运炸药20千克;背运原包炸药一箱(袋)。

十一、严禁在上、下井人员集中时向井下运送爆破器材。

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一、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职工伤亡事故按机电、水害、中毒等分类整理上报。

二、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三、根据事故类型,现场人员应果断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制定严密的抢救方案,同时应有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事故扩大。

四、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同时向所在地政府或安监部门报告,汇报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遇险人数、现场状况等。

五、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针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建立事故档案,实行分类管理。

六、发生事故后,对责任者的处罚,伤亡家属的善后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做好伤亡事故的处理。

七、定期召开事故分析会,深刻反思,促进安全生产。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调整,检查要有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立即处理。

二、设备不得带病运行,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场地,确认电器、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处于安全状态,方准作业。

三、设备的检修、维护由专人负责,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拆卸设备。

四、机电设备不得带电检修,检修时必须指定专人看护,并悬挂 “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五、根据设备使用性质划分定期、不定期修理时限,保证设备经常完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制度

一、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熟悉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在事发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和事故后逃匿,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己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六、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并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

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应当依法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三、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四、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隐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岗位责任。

六、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

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七、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形成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企业每周组织一次本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检查。

二、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整改资金,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安全管理人员要组织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时上报隐患整改的计划、负责人和整改朝限。

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建档。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对于无特殊情况拖延或拒不整改的个人,企业要给予严肃处理。

六、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监部门的要求上报相关部门,并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认定,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实施到位。

七、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企业每年将邀请安全生产专

家对全矿生产状况进行1-2次全面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制度

为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发现、实施治理、复查验收、整改等全过程闭环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基础管理工作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在认真排查隐患的基础上,必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台帐和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二、事故隐患信息的主要内容有:

1、隐患部位;

2、隐患可能引发的后果;

3、采取的防范措施、应急预案;

4、整改措施及方案;

5、治理情况。

三、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一患一档”管理,共主要内容有:

1、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

2、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4、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应急救援预案;

5、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会议记录、检查记录等;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价意见;

7、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及验收情况等。

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检查人员要如实填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检查人员要组织人员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企业要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一、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预防各类职业危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二、在粉尘作业现场,要定期给职工换发防尘口罩、工作服、手套、胶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

三、教育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同时采场应设饮水站,及时供给职工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四、降低劳动强度,预防和减少工人疲劳作业,提高工作质量,防止职业危售。

五、新工人上班前,必须经过身体健康检查,不适合从事矿山作业者不得录用;在岗职工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发现身体不适,体力不支者,要调换或停止其工作。

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

为充分发挥企业职工的监督作用,抓好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因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造成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企业对本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予以公示,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及危害,同时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人。

三、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并在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要悬挂显示隐患内容及危害的相应级别的警示标志牌。

四、针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企业要制定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

五、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六、隐患整改结束,经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在摘除警示标志牌、删除相关信息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形成 “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多角度全防卫、全过程群众监管体制和遵章守纪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舆论氛围,同心同德、群防群治,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矿设立举报奖励专项奖,积极鼓励职工,人人参与安全监督,对“三违现象”,事故隐患和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有权举报,举报必须确凿有据,经领导组调查核实后,给予举报个人奖励。如有对职工举报进行打击报复者给予严重处分。鉴于此,特制定如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I、凡举报“三违”行为一次者,按照奖罚规定,三违人员所罚款额全部奖励举报人员。

2、凡举报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能处理但不及时处理,处理不彻底或存在侥幸心理不处理的,给予举报人20元的监督鼓励奖。

3、凡举报比较重大的安全隐患,分管负责人处理不了,需要矿长处理,但分管负责人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人30-50元监督鼓励奖。

4、凡举报特别重大的安全隐患,给予举报人50-100元监督鼓励奖。

5、凡举报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个人

30-50元监督鼓励奖。

6、凡举报有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失职、渎职等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举报个人30-50元监督鼓励奖。

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

为有效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治力度,针对企业现状,特制订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

一、企业全体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要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将在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安全管理人员。对历次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整理建档,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排查出的隐患情况。

二、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所有职工可以直接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

三、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主要负责人要立即向乡镇政府及安监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制订隐患整改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尽快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四、对于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职工,企业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不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企业将给予严肃处理。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为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凡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二、凡被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需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监管部门,并逐级上报,内容包括重大事故隐患名称、情况简介、可能造成的后果、拟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所需经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四、经安监部门审议通过实行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悬挂 “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牌,实行挂牌督办,并按月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上报。

五、在整改朝限内,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想方设法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得以及时消除,同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

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确认合格后,提请安监部门予以摘牌。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效果监督检查制度

为及时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进行检查评估,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对挂牌督办的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督查,并以记录或表格形式做好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工作。

二、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过程中,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度、整改督查落实情况向监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三、被挂牌督办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完成整改任务后,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中介机构进行整改评价,并形成鉴定报告,报安全监管部门并申请验收。

四、验收时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企业要责成专人存挡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制度

为有效遏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整改力度,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防止事故隐患因失管失控而酿成事故,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

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各项事故隐患信息,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对隐患情况进行核查,于每月底汇总,列出隐患清单。

三、隐患的评估由企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估小组进行,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四、隐患级别评估每月进行一次,由企业聘请的专家评估小组对安全部门提供的隐患清单逐项评估,分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形成隐患评估报告书,并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五、隐患验收评估在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并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档案材料备查和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六、在事故整改方案和技术措施未落实之前,应对隐患存在部位进行局部停产停业处理,直至隐患消除,未经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

七、在隐患整改过程申,所需耗费的人力、物力,由隐

患整改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八、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要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九、隐患整改结束,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合格后,并提请安监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及时消除事故苗头,为此必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一、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并记录在案。

二、安全管理人员要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进行认真检查,履行好职责。

三、制定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救援人员,配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的实施及日常演练,企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四、告知本生产单位以外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内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技能培训才能进入工作岗位。

六、对厂区生产设施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企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七、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将给予现金奖励,对发现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推荐第7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公司党、政领导 ..........................1 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常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会副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人力资源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15 17 19 21 23 25 28 30 31 32 34 36 物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8 基建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9 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41 财务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43 选煤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45 煤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7 总经理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8 安监部 ................................51 安监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1 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3 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5 技术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6 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7 综合管理业务主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59 安全督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0

2

生产技术部 ............................62 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62 生产技术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64 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65 生产部副部长(煤质)岗位责任制 ........67 生产技术部副部长(调度)岗位责任制 ....68 生产技术部科长(采掘)岗位责任制 ......70 生产技术部技术主管(采掘)岗位责任制 ..72 生产技术部科长(环保、项目)岗位责任制 73 生产技术部测量主管岗位责任制 ..........75 生产技术部煤质管理科长岗位责任制 ......77 生产技术部主办(采煤、掘进)岗位责任制 78 生产技术部节能创新岗位责任制 ..........80 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81

3

通防部 ................................82 通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82 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84 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85 瓦斯抽采业务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86 防突业务(瓦斯实验室)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87 通风专业业务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88 防尘防火业务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89 瓦斯监控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90 瓦斯监控、网络信息化业务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91 机电部 ................................92 机电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92 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94 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5 供发电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6

4

综采综掘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7 运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8 技术及内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9 行政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行政办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后勤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文书安全生产责任制 ...................文秘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律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接待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辆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食堂采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

100 100 101 102 102 104 104 105 106 106 107 108 保洁人员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 ...........108 招待所管理员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 .......109 后勤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09 保卫科 ...............................110 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10 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11 综合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12 治安专干安全生产责任制 ...............113 消防专干安全生产责任制 ...............114 党群工作部 ...........................114 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4 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16 宣传干事安全生产责任制 ...............118 党务干事安全生产责任制 ...............120 企业文化干事安全生产责任制 ...........120

6

工会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 工会办公室干事安全生产责任制 .........122 工会财务会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23 纪检监察部 ...........................124 纪检监察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4 纪检监察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25 纪检监察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26 纪检干事安全生产责任制 ...............127 人力资源部 ...........................128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8 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29 干部人事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1 招聘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1 调配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2 薪酬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3

7

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3 社保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4 企管部 ...............................136 企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36 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37 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39 经营考核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40 内部市场化管理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41 统计管理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42 资产管理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42 成本管理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44 财务部 ...............................145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45 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46 总账会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47

8

材料会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49 税务会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49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制 ...................150 工资核算会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51 成本费用会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52 会计稽核安全生产责任制 ...............153 管理会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54 会计档案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54 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安全生产责任制 ...155 专项资金及专项工程核算安全生产责任制 .156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核算安全生产责任制 .157 电算化会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58 会计电算化操作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60 会计电算化数据审核记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62 会计电算化硬件维护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63

9

会计电算化软件维护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64 救护大队 .............................166 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66 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副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团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战训装备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战训装备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战训科战备库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培训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副中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0

167 168 168 169 170 171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中队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77 小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77 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78 电话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79 通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80 安全岗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80 战备汽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81 充氧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82 化验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83 门卫安全生产责任制 ...................184 物资管理中心 .........................184 物资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184 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85 采购员岗位责任制 .....................186 计划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计划管理及统计报表) .............................187

11

结算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物资结算及内业管理) .............................188 中心仓库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89 中心仓库计划兼保管员 .................190 资本运营部岗位职责 ...................12

191

公司党、政领导

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董事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并负责监督、保障其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坚持“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4.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安全责任、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安全培训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落实安全抵押、安全奖惩、安全生产标准化、“双基”考核等制度。

5.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编制企业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保障措施计划,使安全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6.加强“双基” 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7.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依法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

13

保险,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培训经费,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9.召集和主持公司安全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根据生产中存在问题和隐患,分析现状,组织制订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部署落实安全工作,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

10.定期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重大决策,自觉接受监督。

11.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状况,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物资、财力、人力资源和责任,监督重大隐患治理。

12.不断学习安全管理新知识、新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13.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对公司的安全监察;如实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按期汇报隐患治理情况。

14.针对公司重大事故灾害,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系统,配备人员和装备;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进行预测,发布预警信息,进入应急状态,做好突发事

14

件应急准备。

15.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立即赶赴现场,调度人力、物力,组织抢救,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追究事故责任。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是经理层安全生产主要责任者,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2.认真落实董事会安全生产工作布署,全面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董事长抓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及时向董事会、党政联席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做出的安全生产决议。

3.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工作思路,落实分管领导安全责任,负责协调、督办和考核分管领导安全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并监督、保障其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5.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把企业安全文化贯彻到安全生产实际工作中。

15

6.负责按照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职能机构,配齐安全监察、技术管理等人员,拟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制度。组织制定公司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7.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经营计划。严把入口质量关,抓好物资供应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物资及时到位。

8.按照董事会安全专项和安全费用资金计划,具体负责落实安全资金、安全培训经费的使用,职工工伤保险的交纳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9.主持拟定“双基”考核、安全抵押、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等奖惩政策,落实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等考核工作,强化安全责任,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10.积极开展“双基” 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1.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根据生产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并负责落实。

12.主持审定安全生产长远规划,保证安全技措资金投入,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6

保证职工身体安全健康。

1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状况,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物资、财力、人力资源和责任,监督重大隐患治理。

14.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安全管理新知识、新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15.针对公司重大事故灾害,主持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抓好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装备建设;主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16.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进行预测,发布预警信息,进入应急状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17.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立即赶赴现场,主持制定救援方案,调度人力、物力,组织抢救,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追究事故责任。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党委书记是公司安全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责任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思想、政治教育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并监督、保障其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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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宣传贯彻。

4.组织制定并落实党委年度、阶段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意见,强化安全教育,搞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干部安全思想、安全政治素质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5.积极开展“双基” 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网络体系,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和先进人物以及党员身边“三无”活动,共筑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7.参与公司安全基本制度建设,参与重大安全技措项目、安全资金的使用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监督检查干部安全作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舆论导向工作,抓好典型,以点带面、营造氛围。

9.参加公司安全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根据存在的干部安全作风问题,分析现状,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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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部署落实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10.不断学习党建、思想教育方面的新知识、新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安全教育和群众安全监督水平。

11.参与公司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干部在事故中的思想政治作风、安全工作作风问题,并追究相关安全责任。

12.参与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参加事故应急演练,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保障。

13.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进行预测,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的思想发动工作。

14.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灾害时,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信息发布等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书记做好本公司安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并监督、保障其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坚持“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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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宣传贯彻。

4.参与拟定并落实党委年度、阶段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意见,强化安全教育,搞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干部安全思想、安全政治素质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5.积极开展“双基” 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网络体系,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和先进人物以及党员身边“三无”活动,共筑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7.参与公司安全基本制度建设,参与重大安全技措项目、安全资金的使用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监督检查干部安全作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舆论导向工作,抓好典型,以点带面、营造氛围。

9.参加公司安全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根据存在的干部安全作风问题,分析现状,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部署落实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20

10.不断学习党建、思想教育方面的新知识、新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安全教育和群众安全监督水平。

11.参与公司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干部在事故中的思想政治作风、安全工作作风问题,并追究相关安全责任。

12.参与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参加事故应急演练,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保障。

13.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进行预测,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的思想发动工作。

14.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灾害时,协助书记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信息发布等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常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工作思路,坚持“管人管事管业务,必须首先管安全”的原则,协助总经理做好煤炭安全生产及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并监督、保障其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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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把企业安全文化贯彻落实到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实际工作中。

4.参与拟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制度和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具体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公司相关安全、生产、技术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5.按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煤炭生产经营计划。按照“三同时”原则,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建设。按照上级精神,抓好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6.积极开展“双基” 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7.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根据生产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重大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在分管范围内落实。

8.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状况,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物资、财力和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整改负责。

9.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安全管理新知识、新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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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持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从专业的角度查明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1.针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或灾害,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应急演练。

12.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进行预测,深入调查,分析、掌握动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13.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立即赶赴现场,为救援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具体实施事故抢救和恢复生产,参与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工作思路,坚持“管人管事管业务,必须首先管安全”的原则,协助总经理抓好生产、调度等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并监督、保障其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3.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把企业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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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到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实际工作中。

4.参与拟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制度和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具体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督促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5.按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先解决安全问题。

6.加强“双基”建设,强化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7.抓好矿井生产、运输、筛选等环节的煤质管理,不断提高商品煤质量。

8.组织实施公司生产规划和采掘接替的合理衔接,协调采掘关系、采掘部署,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9.认真执行煤矿技术政策,严格控制材料投入,抓好生产设备管理,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10.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根据生产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重大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在分管范围内落实。

11.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状况,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物资、财力和责任,对分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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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内的重大隐患整改负责。

12.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安全管理新知识、新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13.主持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从专业的角度查明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4.针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或灾害,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应急演练。

15.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进行预测,深入调查,分析、掌握动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16.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立即赶赴现场,为救援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具体实施事故抢救和恢复生产,参与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工作,履行安全监察职能,行使安全监察权力,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并监督其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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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努力提高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能力。

4.组织拟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奖惩制度、安全目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安全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监督生产作业场所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

6.加强员工安全培训管理,组织制定和落实年度、季度、月度职工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素质。

7.负责“双基”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落实“双基”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安全抵押金考核等经济政策。

8.负责组织或参与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参与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9.负责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煤矿安全设备的使用等基础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10.督促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推动各单位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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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状况,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物资、财力和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整改负责。

12.负责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其他重大安全活动,负责按时向公司和上级部门汇报公司安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决定,负责监督贯彻落实。

13.组织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根据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改进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

14.负责对群监网和青安岗活动进行指导,听取工作汇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群监员、岗员提出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问题。

15.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新知识、新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16.主持或参与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并对措施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各业务部门、各单位事故调查追究情况。

17.负责检查矿山救护队技术训练、演习,发生事故时,组织矿山救护队参加事故抢救。对重大事故或灾害,参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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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参与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督促和参与事故应急演练。

18.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公司救护队赶赴事故现场,提出合理的救援方案,参与事故抢救和恢复生产。

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工作思路,坚持“管人管事管业务,必须首先管安全”的原则,协助总经理做好机电安全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并监督、保障其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3.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把企业安全文化贯彻落实到机电管理工作中。

4.参与拟定机电安全技术制度和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负责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具体落实公司机电管理相关安全技术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5.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做好“双回路、双电源”供电安全,做好防爆产品和煤安标志产品采购的监督。

6.组织公司设备大修;审查各单位设备检修计划;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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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备更新改造;组织新投入和在用设备安全技术论证;监督机电运输设备和电气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7.负责公司长远机电安全技术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的制定,并监督落实。依靠科技进步,落实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努力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

8.加强“双基”建设,加强机电运输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机电对标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夯实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基础。

9.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根据生产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研究分析机电、运输、供电现状和存在的重大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改进措施,并负责落实。

10.经常深入现场,认真组织开展机电、运输、供电等隐患排查,治理整改重大隐患。定期主持召开专业例会,调查分析现场安全技术工作状况,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11.不断学习机电、运输、供电专业技术、安全管理方面的新知识、新方法、新工艺,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12.主持机电、运输、供电范围内的事故调查,从专业的角度查明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3.针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或灾害,组织制定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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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应急演练。

14.对可能发生的机电、运输、供电范围内事故灾害进行预测,深入调查,分析掌握动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15.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立即赶赴现场,从专业角度为救援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或参与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参与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落实国家、省及上级公司工会相关工作指令、规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了解职工的疾苦以及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搞好安全生产。

3、组织工会会议、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会活动,搞好工会工作的决策、布置、检查和落实工作,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4、负责组织和领导不脱产的群众安全网员的工作,充分发挥群查、群防、群管、群治的作用,定期组织安全网员学习,交待任务方法,支持他们的工作,使安全生产群众化。

5、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追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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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公司统一布置下,参加安全文化、安全宣传、“两堂一舍”等方面检查工作,并督促检查整改的情况。

7、会同安监部门,组织好每年的安全活动月开展工作。

8、负责青年岗员、群监员查出隐患的落实整改工作。

9、负责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主持同级职代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检查职代会有关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

10、负责工会财务管理,对工会活动用款、奖励计划进行审核把关。

工会副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协助主席做好工会工作。负责工会日常工作安排、布置、谋划、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等工作。

2、协助工会主席组织开展工会会议,严格执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安排部署工会相关工作,坚持好做好会议总结和安排。

3、负责协调工会与矿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与上级工会和有关领导联络沟通,保证工会信息的畅通。

4、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对活动用款、奖励计划进行预审把关。

5、组织好工会干部和员工的日常学习,坚持工会学习不动摇,完成公司的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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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工会干部和员工的整体素质。

6、每年末征集下一年度工会工作的创新项目、实事好事并进行任务分解,督导落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及时总结本年度工作,安排部署下年度工作,并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导落实。

7、负责指导、检查和落实工会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各方关系,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规定,督导保证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8、配合工会主席,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年度活动。

9、对各矿井文化广场、文化中心的管理负有领导责任,每月进行抽查至少一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运转。

12、配合好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工作思路,坚持“管人管事管业务,必须首先管安全”的原则,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对“一通三防”和地测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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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监督检查副总工程师和技术业务部门抓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把企业安全文化贯彻落实到生产技术、地测防治水和“一通三防”工作中。

4.组织制定公司技术管理、地测防治水、“一通三防”、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基本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拟定安全技术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监督公司相关安全技术制度的落实。

5.组织制定采掘接替、技术改造、科技公关、区域瓦斯治理等长远规划,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6.组织审批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审查矿井年度瓦斯等级鉴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通风系统设计管理,加强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整治。

7.深入现场,组织“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排查治理存在的重大隐患;定期主持召开专业技术人员会议,调查分析现场安全技术工作状况,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8.加强技术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注重对工程技术人员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全面提高技术人员业务技术素质。

9.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安全管理新知识、新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积极组织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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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并组织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不断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和预防事故能力。

10.加强“双基”建设,加强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基层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11.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根据生产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改进措施,并监督落实。

12.主持或参与采掘、通风、瓦斯、水害等事故调查,从专业的角度查明事故单位在生产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3.针对重大事故或灾害,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参与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参与事故应急演练,对事故应急演练给予技术支持。

14.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进行预测,深入调查,分析掌握动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15.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立即赶赴现场,参与制定救援方案,对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给予技术支持,参与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人力资源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培训和人力资源工作,是分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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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

3.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把企业安全文化贯彻落实到培训管理工作中。

4.根据公司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等活动。

5.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保证人力资源满足公司安全生产发展需要,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战略目标要求。

6.制定切实可行的薪酬福利政策,有效地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7.参与拟定培训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人员设置,具体落实公司培训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8.负责公司长远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监督落实。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方法、拓宽培训工作思路,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9.加强“双基”建设,加强培训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10.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根据生产中存在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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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分析培训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改进措施,并负责落实。

11.经常深入基层,认真组织开展培训专业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存在问题。定期主持召开专业例会,调查分析培训工作状况,解决培训难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12.采用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满足公司安全生产需求。加强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全体员工安全工作。

13.协助安全监察部门,做好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的考核奖罚。

14.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工资分配、职业技能培训,安全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15.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安排处理相关来信、来访,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创造安定和谐环境,服务安全生产。

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做好经营管理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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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向经理办公会汇报公司经营情况,组织经营活动分析会,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意见和措施,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4.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奖惩办法,及时纠正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挥安全生产中的经济杠杆作用。

5.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充分考虑矿(厂)的综合生产能力及安全条件,会同有关部室安排好安全费用项目。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重点安排。

6.深入基层了解安全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和有关单位通报。

7.时参加全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安全大检查。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安全活动。

8.经常深入现场,按照“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积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及发生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和组织力量抢险。

9.负责监督检查经营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10.负责组织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发生事故时,按照协议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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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做好物资供应管理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立足物资供应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要求,加强物资供应系统管控,强化保供服务,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和正常建设。

3.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制订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采购运作机制和流程,指导、监督下属各单位采购管理工作,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4.做好公司统购物资目录的编制与修订、统购物资需求计划的审核与报批,自购物资需求计划的审核与备案,内供产品需求计划的审核与批复。

5.负责公司层面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和价格信息平台的搭建管理,以及公司专家评委信息库的建立健全及管理。

6.做好公司范围内库存物资调剂工作。

7.严格公司及各单位采购货币资金支出预算的初审。8.做好各单位达到一定规模条件物资采购申请与结果的备案和审批。

9.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供应。

10.参与招投标和采购审核时,充分考虑相关安全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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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设备、材料的安全性能。

11.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入库、保管、发放等工作。正确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12.加强仓库和危险品的安全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储运、保管工作。

13.积极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工作,加强物资的储运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14.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提高公司安全技术装备水平。

15.监督并保证公司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设备、器材及国家计量部门监制的仪器、仪表、以及上级劳动部门允许使用的防护用品等。

16.负责设备、电仪、质量事故的管理,参加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

基建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工作思路,坚持“管人管事管业务,必须首先管安全”的原则,协助总经理做好煤矿基本建设项目安全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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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监督、保障其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3.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把企业安全文化贯彻落实到基本建设项目工作中。

4.参与拟定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基本建设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落实公司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相关安全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5.煤矿基本建设、改扩建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时,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管理规定。

6.参与制订公司长远和年度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基础设施及时列入更新改造计划,对安全设施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监督,做到安全项目优先计划、优先投入、优先建设、优先使用。

7.依靠科技进步,落实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在基建项目中的推广应用工作,努力提高基建项目安全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

8.加强“双基”建设,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夯实设计、建设、验收安全基础。

9.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根据生产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研究分析基建项目安全现状和存在的重大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改进措施,并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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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状况,组织基建项目隐患排查整改,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负责。

11.不断学习基本建设、安全管理方面的新知识、新方法、新工艺,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12.主持建设项目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3.针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或灾害,参与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参与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分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演练。

14.项目建设期间安全程度降低,或因外部因素造成重大隐患,或进一步扩大蔓延时,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进行预测,深入调查,分析掌握动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15.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立即赶赴现场,为救援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参与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思路,坚持“管人管事管业务,必须首先管安全”的原则,协助党委做好安全作风建设、治安保卫工作,是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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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责任者,对企业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干部安全作风监督监察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并监督贯彻执行。

3.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治安保卫、纪检工作的重要内容。

4.加强“双基”建设,强化治安保卫、强化综合治理、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纪检监察基础工作。

5.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6.把安全工作列入治安保卫、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做好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职责教育。

7.监督永贵能源各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等管理制度和安全“双基”考核、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安全抵押金执行情况。监督事故追查和隐患治理情况。

8.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技术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监督检查上级公司党政有关安全生产决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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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

9.不断学习纪检、综治和安全管理新理论、新知识,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10.针对重大灾害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监督相关部门对预案的制定、演练和落实情况。

11.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测,深入调查,分析、掌握动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12.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设置警戒和做好现场保卫工作。

财务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工作思路,坚持“管人管事管业务,必须首先管安全”的原则,协助总经理做好财务管理安全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并监督、保障其在公司财务管理内的贯彻执行。

3.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把企业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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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工作中。

4.组织制定财务经营计划,进行成本费用分析、核算、控制以及资金的合理调剂,保证安全费用和安全专项资金供应,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顺利进行。

5.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协助总经理作好财务工作,保证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数据信息的及时、准确。

6.建立健全并严格贯彻执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审查财务预算决算,参与审查施工计划和专用资金计划,提出选用经济合理施工方案,避免经济损失。

7.加强“双基”建设,加强财务统计、财务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基层财务安全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夯实公司财务管理基础。

8.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根据生产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研究分析安全投入现状和存在的重大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改进措施,并负责落实。

10.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现场财务管理安全状况,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整改负责。

11.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安全管理新知识、新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12.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落实救援工作所需的物资、财力,参与事故抢救和恢复生产,参与查明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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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选煤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选煤副总工程师是选煤专业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选煤工作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选煤副总工程师应尽职尽责,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煤矿选煤技术管理水平。

2.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选煤生产过程中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3.参与拟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制度和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具体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公司相关安全、生产、技术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4.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根据生产中存在问题和隐患,参与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重大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在分管范围内落实。

5.加强“双基”建设,强化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水平。

6.指导协助选煤厂抓好选煤工艺管理,组织制定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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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努力实现选煤效益最大化。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状况,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负责。

8.指导组织选煤厂制定全厂生产建设规划,年、季、月生产计划,提出科学技术长远发展规划。

9.负责组织对选煤三项专用资金(维修、大修、技改)使用计划的编制,并及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10.对本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不断壮大本专业的技术力量,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选煤工艺水平。

11.参与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从专业的角度查明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2.针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或灾害,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分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演练。

13.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立即赶赴现场,为救援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具体实施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参与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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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工作思路,坚持“管人管事管业务,必须首先管安全”的原则,协助总经理抓好煤质等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等。并监督、保障其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3.参与拟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制度和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具体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督促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4.加强“双基”建设,强化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5.抓好矿井生产、运输、筛选等环节的煤质管理,不断提高商品煤质量。

6.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根据生产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重大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在分管范围内落实。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现场煤质状况,组织分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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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物资、财力和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整改负责。

8.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安全管理新知识、新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总经理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工作思路,坚持“管人管事管业务,必须首先管安全”的原则,协助总经理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指令。并监督、保障其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3.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把企业安全文化贯彻落实到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实际工作中。

4.参与拟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制度和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具体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公司相关安全、生产、技术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5.按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参与审核年度、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按照“三同时”原则,加强新建、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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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项目安全建设。

6.加强“双基”建设,强化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水平。

7.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根据生产中存在问题和隐患,参与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重大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在分管范围内落实。

8.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状况,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负责。

9.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安全管理新知识、新方法,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10.主持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从专业的角度查明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1.针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或灾害,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分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演练。

12.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进行预测,深入调查,分析、掌握动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13.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立即赶赴现场,为救援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具体实施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参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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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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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演讲稿

文章标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演讲稿

今年是公司的“安全年”,从第1年组建、第2年管理到第3年安全,已近3载。这期间路程不算长,但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这是公司对每位员工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公司今后拓展前进的根本,更是赖依生存的条件。纵观全国,各行各业也无不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尤其是党中央更是把“安全生产”摆在了很重要的位置,专门成立了“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来主抓安全,可见中央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从历年来的安全形势看,一点都不容乐观:潜庭事故、飞机坠毁、车祸矿难等等,接连不断,伤亡人员不计其数,特别是今年3月份以来,矿难更是频频发生,一串串死亡的数字令人触目惊心。这不但给国家增加了额外的负担,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随着触目惊心的数字,又有多少个破碎的家庭将会出现,许多人从此将走不出失去亲人的阴影。

我厂有一名职工因工伤亡已经十几年了,可他的遗属至今还未走出失去亲人的阴影。每当看到别人合家欢乐,夫唱妇随,家庭生活其乐融融的时候,她就禁不住伤心难过,黯然泪下:“儿子没钱娶媳妇咋办呢?我有病了咋看呢?”好心人劝她说:“你别发愁,有厂里,还有大家呢。”她说:“老让厂里救助也不好,别人家还要过别人家的日子呢。”听她的语气,失去丈夫就象是天塌了一样。我们大家扪着胸脯想一想,对一个家庭来说,丈夫可不就是天么,丈夫没了不就是天塌了么?

为了天不塌,地不陷,我们每个人都要在平凡的本职工作中,摒弃杂念,精心操作,仔细检查,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用鲜血铺就的《安全规程》。只有严格按《规程》操作,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不受伤害,活得平平安安。今年3月19日的“朔州矿难”,就是违规造成的,死亡70多人。朔州细水煤矿曾经安监部门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也不合法,通风不畅,瓦斯严重超标,责令其停业整改。可矿主在停了几天后并没整改,而是重新生产,结果一声爆炸,70多条鲜活的生命从此消失。又有70多户父母失去了儿子,妻子失去了丈夫,孩子失去了父亲。面对无数矿工家属,我心里由不得阵阵发痛。他(她)们以后怎么办?要过多少年才能从失去亲人的阴影里走出来,重新面对生活呢?假如矿主重视安全,积极整改,保证通风顺畅,以降低瓦斯浓度;又假如矿工们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没有安全保障的矿井就不下,何至于会因此丢了性命呢?

亲爱的朋友们,为了自己和家人今后生活得幸福,一定要重视安全,珍惜生命啊!

“安全生产”人人都会说,但真正做到就不容易了,多年养成的陋习已根深蒂固,难以改正。可是,为了各自的生命,还是一定要痛下决心,务必改正。我们不求活得多么灿烂、多么耀眼,只求个幸福和睦、平平安安。当我们结束一天的工作,回想起来并无半点不安全现象时,饭也吃得香,觉也睡得踏实,家人也安心。如果那天有点小闪失,那心就安不下来。现在我也养成了下班前关掉机器电源的习惯,生怕那点考虑不周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同时监督、督促同事也要做到这一点,不要因我们一时的疏忽而造成一辈子的痛苦。

“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这条横幅到处都在挂,可见各地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正在一步步加强。它不光是挂挂而已,它寄托了大到党和国家,小到企业、家庭对每个人的嘱咐和希望,也是对每位职工最起码的要求,它时刻提醒我们要“安全、安全、再安全”。所以,为了家人和他人,我们要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在平时的工作中,从点点滴滴做起,严格按章操作,决不投机取巧,决不自以为是,使我们在思想上形成牢固的安全理念,在行动中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使我们能够自然天成、平平安安地过一生。有句歌词说得好:“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平平安安”。

各位兄弟姐妹们,为了家人、他人,让我们珍惜生命,共同用心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吧!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演讲稿》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演讲稿。

推荐第9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演讲稿

我厂有一名职工因工伤亡已经十几年了,可他的遗属至今还未走出失去亲人的阴影。每当看到别人合家欢乐,夫唱妇随,家庭生活其乐融融的时候,她就禁不住伤心难过,黯然泪下:“儿子没钱娶媳妇咋办呢?我有病了咋看呢?”好心人劝她说:“你别发愁,有厂里,还有大家呢。”她说:“老让厂里救助也不好,别人家还要过别人家的日子呢。”听她的语气,失去丈夫就象是天塌了一样。我们大家扪着胸脯想一想,对一个家庭来说,丈夫可不就是天么,丈夫没了不就是天塌了么?

为了天不塌,地不陷,我们每个人都要在平凡的本职工作中,摒弃杂念,精心操作,仔细检查,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用鲜血铺就的《安全规程》。只有严格按《规程》操作,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不受伤害,活得平平安安。今年3月19日的“朔州矿难”,就是违规造成的,死亡70多人。朔州细水煤矿曾经安监部门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也不合法,通风不畅,瓦斯严重超标,责令其停业整改。可矿主在停了几天后并没整改,而是重新生产,结果一声爆炸,70多条鲜活的生命从此消失。又有70多户父母失去了儿子,妻子失去了丈夫,孩子失去了父亲。面对无数矿工家属,我心里由不得阵阵发痛。他(她)们以后怎么办?要过多少年才能从失去亲人的阴影里走出来,重新面对生活呢?假如矿主重视安全,积极整改,保证通风顺畅,以降低瓦斯浓度;又假如矿工们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没有安全保障的矿井就不下,何至于会因此丢了性命呢?

亲爱的朋友们,为了自己和家人今后生活得幸福,一定要重视安全,珍惜生命啊!

“安全生产”人人都会说,但真正做到就不容易了,多年养成的陋习已根深蒂固,难以改正。可是,为了各自的生命,还是一定要痛下决心,务必改正。我们不求活得多么灿烂、多么耀眼,只求个幸福和睦、平平安安。当我们结束一天的工作,回想起来并无半点不安全现象时,饭也吃得香,觉也睡得踏实,家人也安心。如果那天有点小闪失,那心就安不下来。现在我也养成了下班前关掉机器电源的习惯,生怕那点考虑不周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同时监督、督促同事也要做到这一点,不要因我们一时的疏忽而造成一辈子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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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这条横幅到处都在挂,可见各地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正在一步步加强。它不光是挂挂而已,它寄托了大到党和国家,小到企业、家庭对每个人的嘱咐和希望,也是对每位职工最起码的要求,它时刻提醒我们要“安全、安全、再安全”。所以,为了家人和他人,我们要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在平时的工作中,从点点滴滴做起,严格按章操作,决不投机取巧,决不自以为是,使我们在思想上形成牢固的安全理念,在行动中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使我们能够自然天成、平平安安地过一生。有句歌词说得好:“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平平安安”。

各位兄弟姐妹们,为了家人、他人,让我们珍惜生命,共同用心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吧!

推荐第10篇:浅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浅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0 前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导人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得到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树立“责任重于泰山”

业给予了高度重视。现在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产煤大国,业,属于特殊工种作业,井下条件复杂多变,时时刻刻都要与“灾、火灾”等五种自然灾害作斗争。由于我国煤矿高瓦斯矿井多,瓦斯事故时有发生,(专家统计死亡3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比例接近70%,死亡10故中瓦斯事故达到90%以上)

力、物力和财力等各种资源的过程。它利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来自自然界的、机械的、物质的不安全因素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绝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在安全管理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对人的管理,

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我们要牢记“多出煤不出事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伟大战略。本文就当前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状况,述,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见。

我国煤炭生产的突出特征之一是点多面广,集中化程度低。2003矿井28000处,平均每处矿井年产规模仅为5.86万吨。其中84600处矿井,平均年产规模为135万吨;国有地方煤矿为11.6万吨;乡镇煤矿仅为2.万吨。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终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党的十六大以来,导同志,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就多达90多件、120国安全生产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7%和0.25%。很严峻,今年1月一11月全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9起,死亡503生4起,死亡254人,分别占的比例是44.4%和50.1%;特大事故发生105亡1517人,其中煤矿企业发生29起,死亡433人,所占的比例是27.6%和28.5尤其是河南大平煤矿“10.20”特重大瓦斯事故截至11月7 13已经有144另外4人下落不明;河北邯郸武安德盛煤矿“10.20”特大透水事故截至11月7 13 时水位下降到+26.93m,比最高水位下降了36.94m,井下被困的29

矿安全生产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事故总量过高,损失严重。2003年世界煤炭产量约50总数约8000人。当年我国的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而百万吨死亡率则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今年即使控制在3

(二)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从2001年到2004年10月底,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 88起,平均7.4天一起;其中一次死亡30特别重大事故28起,平均50天一起。最近一段时间,连续发生4起特大事故。郑煤集团大平矿“10.20”瓦斯事故,死亡、失踪148失。

(三)行业。全国煤矿目前统计的尘肺病患者为60万人。2003年,病1.2万例,约占当年井下工人总数的1.5告制度。考虑到这两类煤矿的通风防尘和劳动保护条件,按其从业人员为200万人、肺病患病率为国有重点煤矿的一倍计算,尘肺病患者每年大约为6万人。每年新增加尘肺病患者超过7存在。

(一)

的中小型矿井。2003年全国采煤机械化程度仅为45式落后,设施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没有保证。经过这些年的整顿,矿的技术面貌虽然有所改善,但差距仍然很大。全国58方式开采,效率低下,伤亡事故多发。2003年小煤矿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37故死亡人数则高达76%。今年前三个季度小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19起,死亡32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煤矿同类事故的73%和74

(二)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漏洞多

经过五十多年的开发生产,许多国有重点煤矿相继进入衰老报废高峰期。“九五”模,目前国有重点煤矿超能力7700万吨,无能力矿井生产6500炭市场低迷,企业经济困难,安全欠账普遍较多。截至2003全欠账仍高达164亿元,其中安全工程86亿元,安全设施设备78有三分之一的国有煤矿存在程度不同的采掘失调和水平接续紧张问题;化、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

(三)

矿井多。目前全国共有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约9000多处,占矿井总数的30左右。其中国有重点煤矿258处,占重点煤矿矿井总数的46%。煤层瓦斯含量逐渐增加,防治难度越来越大。专家分析,采深每增加10

监控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对瓦斯突出矿井的界定,认识和技术上的问题。

(四)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整体素质较差

员时,只从体能方面考虑,忽视了对文化程度的要求,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用工制度改革,煤矿职工队伍的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工、农民轮换工、协议工、临时工,并且已经成为井下一线工作的主力军。的职工文化程度,全矿4100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约占78占22%,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只占7低,有的甚至根本就没念过书,这些人是直接从农民中招进来的协议工、临时工、轮换工,这一代矿工在主人翁责任意识、敬业精神、纪律观念、技术水平、方面,都需要加强培养和锻炼。虽然人矿时经过一定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的文化水平低,握很少或者就无法掌握,这样在生产过程中“三违”人为隐患,直接威胁着安全生产。比如:在大平“10.20”矿难中死亡人数的95民工。另外据统计,农民工,占97%,这些明显的事实,值得人们反思。

(五)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和生产国。国家安监局称现在1/3全生产的最好情况的估计,每百万吨死亡为4人的话,到2020产事故最少死亡人数为8800多人,最多可能达到1.1万多人,而到2020量有可能突破22幅度下降是有很大难度的,因此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煤炭经济形势只是恢复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未来国民经济对能源的需求,保生产,只有在不出事故的情况下才能谈生产、谈效益,否则就是空谈、

(六)

作的工人,他们进矿的目的就是为了多苦点钱去养家糊口,人为失误,安全意识淡薄,“三违”现象突出,事故隐患严重存在。

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

“三个代表”

明确指导思想。我国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康社会的要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本方针。各级、各部门要按《安全生产法》

2、综合治理瓦斯,严防事故发生

针对我国高瓦斯矿井多、事故灾害严重这一问题,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狠抓“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事故具有破坏力强、影响巨大的特点。一旦发生,往往天塌地陷,矿毁人亡;动地、牵动大局。郑煤集团大平矿“10.20”

爆炸,需要一定的前提和条件。只要防治工作到位,二字方针,反映了对瓦斯防治客观规律的认识,们要以“一通三防”的形势下,煤炭工业要当机立断,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治理瓦斯,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强调要吸取教训,采取过硬措施,做到“个结合”,把好“三个关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瓦斯事故的发生。“一通三防”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排查,凡“一通三防”有“一通三防”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

3、狠抓“三违”

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也就说,事故的发生已经走入了一种“人为化”如下:

作、维护出现失误或差错时,机器、安全装置才会出现故障。因此,互作用而出现的事故,主要还是人的因素造成的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的结果,之所以人们说“车祸、车祸,都是人祸”国有煤矿,还是乡镇小煤矿,人为因素所引起的事故高达88.3人为事故主要表现在“三违”要杜绝事故的发生,必须要狠反“三违”,在对人的管理上下大功夫,

4、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识水平有限,“要钱不顾命”

有力的安全管理措施,目的也在于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2)上落实安全;(3)严格管理,从制度上保证安全;(4)最后,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人,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出了事故组织安全分析会,平时一周有一次安全学习,都要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转为“我要安全”生产。

江泽民同志曾经说过“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往往是从一个一个的隐患中发展而来的,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导火线,马上落实整改,要“以善小而不为”

6

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指令,在煤矿贯彻到底。要从建立标准体系、达标、

7、贯彻“科技兴安”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推动煤矿安全工作的巨大动力。

煤矿企业应重视抓好煤矿安全科学技术基础研究。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故,们在煤矿安全科学技术基础研究上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对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以及华北地区奥陶纪灰岩突水等灾害的形成与发展机理,要结合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专院校及其专家学者的作用,围绕制约煤矿安全的重大基础研究课题,

8

人们在生产劳动中常常接触到有毒有害因素,例如:化学毒物、物理因素、对人造成有害影响,损害劳动者的健康,统称为职业危害。有关的疾病及工伤三类。对煤矿企业而言,主要是矽肺病,以及职业性耳鼻喉病。查煤矿矿井在井下工作面打眼放炮过程中,粉尘浓度高,天长日久必定会发生职业病害,所以为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9、推进人才战略

中国人世后,煤矿安全面临着许多机遇,同时面临着许多挑战,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一个企业要发展、要壮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高等教育改革以来,引人才,并留住人才是一个难点。煤炭行业应该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大中专毕业生到煤矿企业工作。笔者认为,作为一个煤矿企业,不能是“少”,而是要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为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提高做好工作,才能“有源头活水来”

(一)有利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以向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煤矿安全工作。全国人民和广大煤炭职工,盼望煤矿安全状况得到改善。我们必须发奋努力,把煤矿安全工作抓上去。产,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责的基本内容。

(二)设为中心,邓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强,这些都离不开发展,发展靠什么呢?去了,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企业生产被中断,在这种情况下来讲发展,讲效益,

(三)故中所占比例,一直在50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工矿企业的25%和35全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全国安全工作的大局。煤矿的工作搞好了,动。实现我国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性能源的稳定生产和有效供应,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四)有利于增强国民经济建设。2003国的煤炭供需缺口分别为3亿吨和8亿吨。未来7一17

(五)入水平上,体现在人民的生活质量上。

第11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部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部职责

安全生产部在公司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制度,拟定公司及各煤矿安全工作目标和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各煤矿进行安全监管;指导、审核煤矿计划、验收、结算、考核等工作,参与煤矿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分析。

安全生产部具体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专项措施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监督、检查、考核。

二、定期对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深入生产一线及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情况,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安全生产部采取各种处罚决定。

三、安全生产部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受理单位,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举报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四、负责公司及煤矿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安全责任目标奖惩兑现、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工作。

五、负责编制修订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审核煤矿

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核煤矿年度计划、月度计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安技措工程、重点工程等工作,并组织煤矿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月度隐患排查。

六、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月”、“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活动,并监督实施落实。

七、负责加强井下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检查工作,监督审核矿井生产验收工作。

八、负责审核工程结算、材料使用计划。

九、负责审核各煤矿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文件、会议纪要、各种承包方案。

十、根据安全目标、生产任务、成本控制等情况,对两矿进行考核评比。

十一、负责制定公司及矿井下井的管理规定,监督两矿井领导及中层干部跟班、值班、带班情况,安全生产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监察。

十二、负责对外修、租赁设备进行审核管理,负责对报废物资进行审核鉴定工作。

十三、负责煤矿与各大中院校、科研机构签订的技术合同、协议审定等工作。

第12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特结合我矿实际制定该制度。

第二条: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制度,是各职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基本保证,个人向矿方递交书面承诺,即签订安全承诺书。

第三条:安全承诺书由煤矿统一制作,承诺人必经在安全承诺书上 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

第四条:各级领导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

第二章 安全承诺内容

1、认真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3、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时,按规定程序作业,不得无证作业。

4、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禁令和规定。

5、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自救器、灭火器等设施和器材。

6、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第三章 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

1、与煤矿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

2、新入矿职工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 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

3、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随身携带,一份由安监科存档。

第四章 安全承诺的要求

1、矿长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监科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职工进矿必须携带有效地安全承诺书,无安全承诺书者不准入内。

3、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 违反承诺的责任

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则

1、安监科参照本制度,制定外来施工队伍临时用工的安全承诺规定。

2、各科室、队要将安全承诺公开,接受干群监督。

第13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白水镇2009年煤矿企业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务院446号令,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企业在安全生产中求发展,杜绝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矿矿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各矿确定一名副矿长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有制度、有人抓、有人管。

二、按要求配齐特殊工种人员,坚持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工作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有隐患登记台帐、整改意见、措施等。

四、坚持煤矿企业“四会制”,做到有据可查,严禁“三违”、“三超”行为发生。

五、坚决杜绝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务院446号令的现象发生,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产学习整改。

六、服从镇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接受镇驻矿员的安全生产监察。

七、不接受镇驻矿员的安全监察或对督察出的安全生产隐患不按要求进行整改,镇人民政府将书面报告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行为严重者将提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关闭。

八、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现场管理,杜绝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九、加强探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严禁越界探矿、以探代采。

十、加强火工产品管理,搞好出入库的登记工作,防止火工产品流失。

十一、按要求参加镇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工作。

十二、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按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到位,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不得参加当年任何先进的评选工作。

十三、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要求,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位。

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二OO九年一月五日

第14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关于印发〖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信息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调度〔2006〕126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所属三级煤矿企业。

第三条 各三级煤矿企业、要根据本规定,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第二章 举报原则

第四条 举报原则上使用实名举报制,举报人应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 举报原则上适用同级举报制,遇有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或同级举报事项得不到及时处理的,可越级举报。

第六条 实行有奖举报制。对举报人举报的事项经查实后,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物质或精神奖励。

第三章 举报受理内容

第七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包括:各三级煤矿企业有关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等的行为。例如单位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严重违章作业以及不按照规定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第八条

重大安全隐患。包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件)中列举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被煤矿企业认定的其他重大隐患。

第九条 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或者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不积极履行部门安全检查职责,工作敷衍了事;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视而不见或避重就轻;处理违章行为不当;收取施工单位现金、贵重礼品;严重失职,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不跟踪落实等。

第四章 举报受理程序

第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是安全生产举报的受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受理举报。

第十一条 接受举报后,受理单位要做好人员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以及来访记录工作,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书面调查意见。核查可以以举报的事项为线索,但不限于举报范围内的事项。调查可以采用书面调查的方式,也可以进行实地调查。

第十二条 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中提出有关整改措施的意见,根据本部门程序报负责人,由其决定是否批准。经批准签字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还应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 受到举报的单位,经调查确认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认真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处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写出整改意见报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并抓好整改意见的落实。

第五章 举报途径

第十四条 各级单位应采用尽可能多、尽可能大众化的举报方式,为举报提供方便和支持,同时,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15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三大责任制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三大责任制

一、矿长、业主安全生产责任

矿长、业主(董事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共同负总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决定。

2、负责组织编制煤矿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计划等。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技能培训。

3、负责建立并监督落实矿级领导、职能科室(队)、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4、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安全奖惩、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安全办公会议、出入井人员清点和入井检查等制度。负责审批矿井瓦斯日报表、风量分配计划等安全技术资料。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业主(董事长)每月至少组织两次、矿长每月至少组织三次安全生产办会议,听取有关科、室、队(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查找安全工作漏洞并提出解决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足额配备。严格实行安全副矿长与其他副职分设分担制、安全管理人员薪酬与生产效益高低脱钩制,不准为分管安全的副职分配和设置安全以外的工作。

7、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专户储存、合理使用安全技措资金,保证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培训、职工劳动保护等投入到位。

8、负责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主动接受上级安监部门及驻矿安检员的督查指导。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记入台帐、专人落实并及时反馈,矿长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8次,对井下安全生产的主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标准化监管。业主(董事长、投资人)每月下井不少于2次,为制定安全发展规划和科学决策掌握等一手资料,但无权直接指挥现场生产。

9、负责执行煤矿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10、负责组织开展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硬件建设和人员操作行为规范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1、负责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格井口公示牌制度,从严控入井人数。严禁下达超产指令和组织超通风能力生产。

12、负责执行煤矿劳动用工制度。杜绝未经培训无证人员上岗。按规定为煤矿从业人员办理各种保险。

13、负责制定执行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及时上报各类事故,负责组织事故抢险及善后工作。

二、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副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不得分担安全以外的工作。

1、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指令、决定。

2、负责组织落实本矿制定的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结构工资制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监督工作人员执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组织安全及新工人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3、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奖惩兑现。

4、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一通三防”、采掘、提运及各种安全仪表、机电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及质量标准化考核,针对重复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制定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5、负责放炮员、瓦斯员、安全员、通风员等特种人员的管理,审查瓦斯日报表、安全调度台帐、风量测定表、出入井人员登记表、主通风机及主绞车运行记录等安全报表。

6、坚持“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从严限定当面当班产量。严格控制入井人数。

7、负责查处“三违”行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0次。发现危及工人生拿的安全隐患,有权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采取停止生产、撤出人员的紧急措施。对拒不执行安全法规及上级指令

或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矿长、业主(董事长、投资人),有权否决或拒绝执行本矿制定的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规章的同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人员进行责任追。

8、负责事故现场抢救工作。

三、班组(队)长安全生产责任

班组(队)长是现场作业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现场责任人。

1、组织本班组(队)人员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上标准岗,干安全活,有效制止“三违”现象。

2、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加强对本班组(队)人员的安全技能教育,真正提高现场安全标准化操作水平和自我防范能力。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有权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违规命令,有权享受一岗双责双酬待遇。

4、坚持人本化安全管理。有权拒绝没有安全资格证或安全考核不合格人员下井;有权停止本班组(队)违章违规人员的工作;有权停止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或特殊工种人员配备不足的生产作业工艺;有权从危险地点撤出人员。

5、随时检查本班组(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及岗位标准化作业情况,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处理。

6、负责按规定、依实情、分工种,有秩序地做好井下现场

交接班工作。因排队安全隐患影响当班生产任务的,本班组(队)有权获取正常的劳动报酬。

7、矿井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矿长和安全副矿长,并组织人员迅速避灾脱险。

第16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题 你矿是如何开展“矿长守规尽责,保护矿工生命”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答:“煤矿、矿长、矿工”三者浑然一体。煤炭是我国能源的主体,作为高危行业,煤矿安全重中之重;矿工是煤炭生产的主体,长年工作在不见阳光、异常艰苦的井下,以肉体之躯开采光明、奉献社会,他们的生命安全必须得到最有力有效的保护;矿长作为一矿之长,是煤矿安全生产主体的第一责任者,是矿工生命的护卫者,所作所为关乎矿工和家庭安康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总局令正式发布。条律千条,要害几处。虽规定七条,却条条是铁律;虽字不足300,却字字铄金,既是经验的总结,更是血与泪的教训。

规定有了,落实了才有意义,见到效果才是真本事。“规定”之前,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但往往一些煤矿和矿长视而不见或见而不做、做而不实,引发恶性事故。七条规定,概括为证照、采界、通风、瓦斯、水患、火灾、设备、人员,要素集中,强调的是重点,抓住的是关键,要求的是矿长,体现的是生命。“令行禁止”,着力之处是以此为纲,每一个煤矿、每一名矿长都要严抓落实。攻坚首要,是发轫于现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矿长责任重大。之所以责任之重,在于岗位之重、生命之重。规定于矿长,也寄重托于矿长。希望全国千万名矿长不负党和政府、矿工和家属的殷切期待、望眼相盼。

经验和做法:

1、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活动,上上下下学习“七条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成立机构

为确保落实到位,取得成效,成立以矿长、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逐条制定严格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和监督检查人。要求全矿牢固树立“煤矿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将“七条规定”内容与推广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结合,做到超前防范,风险预控,把矿工兄弟当亲人,带着真挚的感情抓安全,凭着良心抓安全,敬畏生命抓安全,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第六题 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有哪些?你矿是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

答:为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请各煤矿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持有《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煤矿矿长或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到科(室)负责人、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必须建立奖惩制度。

第五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煤矿企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将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标准、定措施进行整改。

煤矿企业按规定每季度向县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区域煤矿监察机构提交重大隐患及排查情况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原因、现状及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 煤矿企业存在国务院第446号令第8条所列15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及时排除隐患。

第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必须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进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培训档案。每年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

第七条 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制度,并建立下井档案。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8天,行政副职(含总工程师)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12天,安全管理人员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18天,带班人员全面负责井下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煤矿企业必须配备满足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具有相应安全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合法有效,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必须经再次审批才能组织施工,未经竣工验收并批准不能组织生产。

第十条 严禁将煤矿企业承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严禁再次转包,严禁将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对外承包。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必须制定瓦斯灾害治理方案,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与上一级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平台联网。建立和坚持“以风定产”公示牌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全面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执行煤矿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按时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压金。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制度,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保险费。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使用的安全设备、仪器仪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定期检测、校验,保证正常运转、使用。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入井人员必须建立检身登记制度并携带自救器下井。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使用新标准备矿煤(双光源矿灯)。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必须向中介机构提供安全评价、生产能力核定和瓦斯等级鉴定的真实基础资料。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严禁接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违规入股投资。

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必须明确谁是主体即谁来落实;

2、明确责任的内容,即落实什么;

3、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为什么不落实,落不实;

4、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途径: ① 要靠煤矿企业自身;

② 要靠强有力的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 ③ 加强法治力度和社会舆论监督;

④ 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也是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不可忽视的力量;

⑤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守法意识也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

⑥ 给煤矿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第17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对违反制度的各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性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

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应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明确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周期、内容、方式、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它方面存在的隐患;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

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确定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应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明确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方法和校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要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主要危险,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

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规程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六、煤矿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应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八、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8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文号】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矿安全局令第8号 【发布日期】2004-05-17 【生效日期】2004-05-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04年4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王显政

二00四年五月十七日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直属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以下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统称省级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五条 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井工煤矿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

第六条 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第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第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

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应当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的所属煤矿(井工矿或井、露天矿)除应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三)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五)制定符合实际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六)井工煤矿的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井下每一个水平、每一个采区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

2.在用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其中: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米,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1.8米,回采工作面出口20米内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1.6米;

3.每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有各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

4.矿井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矿井使用安装在地面的矿用主要通风机进行通风,并有同等能力的备用主要通风机,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掘进工作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矿井有反风设施;

5.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规定装备瓦斯抽放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装备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有预测预报、防治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的综合防突措施,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瓦斯检测仪器定期校验并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

6.有防尘供水系统,地面和井下有排水系统,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有防灭火系统,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井上下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有探放水设备;

7.矿井由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严禁由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供电,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有备用电源且其容量满足通风、排水和提升的要求,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符合防爆要求,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8.矿井提升使用矿用提升绞车,且保险装置和深度指示器装设齐全;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并装设防坠装置,斜井机械升降人员使用专用人车或架空乘人装置,专用人车装设防跑车装置,使用检测合格的钢丝绳,带式输送机使用矿用阻燃胶带,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9.有通达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主要作业地点的通信系统;

10.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11.使用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应有安全标志;

12.矿井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13.有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采掘工作面有符合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

(七)露天煤矿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设置人行通路或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侧设置安全护栏;

2.按规定设置栅栏、安全挡墙、警示标志;

3.实行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符合有关规定,最终边坡的台阶坡面角和边坡角符合最终边坡设计要求;

4.电气设备有过流、过压、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

5.爆炸材料的管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6.有工程、水文地质勘查、测绘工作和边坡稳定性评价资料并制定边坡稳定措施;

7.有防排水设施和措施;

8.地面和采场内的防火措施符合有关规定,开采有自燃倾向的煤层有防灭火系统;

9.有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地形地质图,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平面图,采剥工程平面图、断面图,排土工程平面图,运输系统图,输配电系统图,通信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断面图,井工老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第三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十四条 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申请。

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煤矿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向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煤矿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煤矿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7.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8.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

(二)煤矿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图纸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采矿许可证(复制件);

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5?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6.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8.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的证明材料;

9.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10.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文件;

12.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3.井工煤矿通风系统图;

14.露天煤矿边坡监测系统图;

15.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第十七条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在征得煤矿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后,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需要到现场审查的,应到现场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 负责审查的有关人员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审查意见。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有关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对决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予颁发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经审查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分别向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煤矿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煤矿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按照本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本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资料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第二十一条 对已经受理的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

第二十二条 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

(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三)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未发生死亡事故。

第二十三条 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二)变更隶属关系的;

(三)变更企业名称的;

(四)改建、扩建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变更本条第一款第

(一)、

(二)、

(三)项的,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应当在改建、扩建工程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应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

(二)、

(三)项的,应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应提供与改建、扩建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

(二)、

(三)项的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审核后,即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对于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本实施办法第十

七、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二十五条 煤矿企业停办、关闭的,应当自停办、关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煤矿开采现状报告、实测图纸和遗留事故隐患的报告及防治措施。

经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延期、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分为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印制和编号。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延期申请书、变更申请书等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规定统一格式。

第四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已经建成投产的煤矿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应当依法进行生产,确保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进行整改并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进行生产。

第二十八条 煤矿企业不得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审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煤矿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三十一条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终止煤炭生产活动的;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不予受理,该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及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市级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6个月向社会公布一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情况。

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情况通报煤矿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

第三十六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所负责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三十八条 监察机关依照《中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煤矿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煤矿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四十一条 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或者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煤矿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第四十二条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不符合本实施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一)发生重大事故的;

(二)不具备本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的;

(三)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整改而未进行整改的。

第四十四条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未按期整改或者逾期仍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 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

(二)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使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四十六条 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 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按本实施办法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煤矿企业改建、扩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未按本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活动,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变更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八条 煤矿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前已经进行生产的煤矿企业,应当在2005年1月13日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实施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

第五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19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题库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考试题库

第一部分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

一、判断题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 ) 2.我国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 ) 3.“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理安全”是我国煤矿安全治理的基本思路。 ( ) 4.“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与“安全第一”的精神是一致的。 ( ) 5.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

6.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依法治理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 ( )

7.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而不是过失。 ( ) 8.行政处罚中的“责令停止生产”是有时间限制的。 ( )

9.开采煤炭资源必须符合煤矿开采规程,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 ( )

10.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 )

11.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 12.开采煤炭资源未达到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的回采率的,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 ( )

13.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强制停产。 ( ) 14.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由煤炭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1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 ) 16.矿山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 )

17.矿山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对验收结果负责。 ( )

18.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执行当地地方标准。 ( )

19.煤矿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 ) 20.煤矿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实施保密制度。 ( )

1 21.煤矿不得因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 22.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 ) 23.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无权撤销原批准。 ( )

24.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他人财产损失的,应由矿长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 ) 25.《矿山安全法》规定: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 )

26.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 2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人60%~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2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一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2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较大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 )

30.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 )

31.煤矿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 ( ) 32.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 ) 33.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4.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 ) 35.国家对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煤矿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 ) 36.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

37.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非中央管理以外的其他

2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 )

3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 39.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

40.设置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

4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

42.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 43.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

44.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

45.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 46.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

47.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48.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

49.煤矿企业应当以公司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0.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2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 )

51.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5年。 ( )

52.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3.煤矿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 ) 54.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55.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 ( ) 56.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与煤矿企业的生产服务年限相同。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6个月向原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 )

57.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煤炭生产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煤

3 矿企业应当接受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 ) 58.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

59.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 ) 60.职业危害申报以煤矿为单位,每年申报一次。 ( ) 61.煤矿企业应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煤矿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煤矿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 ) 62.《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 ( ) 6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 )

64.煤矿企业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企业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 ) 65.《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 66.《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 67.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 ) 68.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井下电气、井下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业的人员。 ( ) 69.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不需审查基本条件。 ( ) 70.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 ) 7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 ) 72.煤矿矿长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未取得上述两证的不得任职。 ( )

73.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 ( ) 74.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作业活动。 ( ) 75.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使从业人员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中不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 )

4 76.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 77.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不需要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 ( )

78.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首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岗位从业人员可以直接上岗作业。 ( ) 79.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应当撤销其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但可以再经考核取得煤矿企业主要负责 人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也可以继续担任其他煤矿的矿长。 ( ) 80.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 ) 81.考核发证部门发现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该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 ) 82.《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适用于各类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认定。 ( )

8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8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85.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 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属于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8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8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人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8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89.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9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9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92.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9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总风量不足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5 9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95.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9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9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严重水患未查明矿井水 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9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99.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0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0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明显透水征兆而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02.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0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0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05.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0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0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按设计组织生产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0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09.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1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1 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

6 定进行定期检验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12.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1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1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者除外)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15.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1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单回路供电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1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1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19.煤矿、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 )

12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并组织施工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2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22.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2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 工验收并批准而擅自组织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2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25.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2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2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承包方(承托方)

7 再次转包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2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29.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3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3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进行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

132.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 ( ) 133.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矿(井)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 )

134.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 )

135.煤矿企业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 )

136.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 )

137.重大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 ( ) 138.煤矿企业应当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 )

139.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应当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要告知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 ( ) 140.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企业自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 ) 141.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停产整顿期间,煤矿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 )

142.停产整顿的矿井验收合格经批准的,由验收组织部门通知颁发证照的部门发还证照,煤矿方可恢复生产。 ( )

143.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对煤矿无证或者证照不全非法开采的,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 ) 144.煤矿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予以关闭。 ( ) 145.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

8 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 )

146.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关闭的煤矿,要拆除矿井生产设备和通信设施;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 )

147.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煤矿企业要妥善遣散从业人员,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发还职工工资,发放遣散费用。 ( )

148.决定关闭的煤矿,仍有开采价值的,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进行拍卖的,应当按照新建矿井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

149.举报煤矿非法生产的,即煤矿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而擅自进行生产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 ) 150.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 ) 151.举报隐瞒煤矿伤亡事故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 ) 152.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 )

153.煤矿企业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 )

154.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考核。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的个数、在井下工作时间、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 )

15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和报告。 ( )

156.煤矿带班下井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 )

157.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口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口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 )

158.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按照煤矿的隶属关系报所在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抄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 159.煤矿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 )

160.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半年。 ( )

161.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处15万元的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煤矿领导处l万元的罚款。 ( )

162.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者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进行罚款。 ( )

163.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并依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进行罚款。 ( )

9 164.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 ) 165.《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二、单项选择题

1.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是其( )。 A.法定权利 B.法定义务 C.法定职权 2.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从业人员的一项( )。 A.法定权利 B.法定义务 C.法定职权 3.( )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A.监管部门 B.劳动部门 C.用人单位

4.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 )。 A.学历 B.特种作业操作证 C.安全工作资格

5.根据《刑法》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 )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玩忽职守罪 C.受贿罪

6.根据法律规定,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应承担( )。 A.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7.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同一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得给予( )罚款的行政处罚。

A.1次 B.2次以上 C.2次以下

8.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自发生之日起(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得再给予行政处罚。

A.1 B.2 C.3 9.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 )行政处罚。

A.加重 B.从轻或者减轻 C.免除

10.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受他人胁迫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 )行政处罚。

A.免除 B.从轻或者减轻 C.加重 11.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 )行政处罚。 A.加重 B.从轻或者减轻 C.免除 1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行政处罚。

A.免除 B.从轻或者减轻 C.不予 1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煤矿职工的( )。

A.安全和健康 B.生命安全 C.健康

14.煤矿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对井下作业的职工采取( )措施。

A.特殊保护 B.保护 C.严格管理

10 15.煤矿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 )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A.养老 B.工伤 C.失业

16.煤炭生产应当依法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批准的开采( )越界、越层开采。

A.范围 B.煤种 C.煤层

17.煤矿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A.演示 B.教育 C.学习

18.煤矿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 )用品。 A.毛巾 B.劳动保护 C.手套 19.未经煤矿企业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煤矿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间内在该土地上种植、养殖、取土或者修建( )物、构筑物。 A.建筑 B.工厂 C.商店

20.转让或者出租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由煤炭管理部门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倍以下的罚款。 A.五 B.三 C.十 21.开采煤炭资源未达到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的回采率的,( )其煤炭生产许可证。

A.暂扣 B.吊销 C.暂扣和吊销

22.煤矿企业的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发生变化,经核查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其煤炭生产许可证由发证机关予以( )并公告。 A.暂扣 B.暂扣和吊销 C.吊销

23.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强制停产。

A.批评教育 B.没收违法所得 C.暂扣违法所得

24.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 A.负全面 B.负部分 C.负直接 25.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劳动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同时应履行劳动安全生产方面 的( )。

A.义务 B.权力 C.权利

26.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 )。 A.行业标准 B.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地方标准

2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 )制度。 A.协商 B.责任追究 C.经济处罚 28.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 ),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A.责任追究制度 B.法律追究制度 C.隐患排查制度

29.煤矿的( )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主要负责人 B.安全管理人员 C.从业人员 30.《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

11 的投入用于本单位的( )工作。 A.管理 B.日常 C.安全生产

3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A.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特种作业人员 C.从业人员

32.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

A.安全警示和安全管理 B.安全管理和监督 C.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33.《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 )制度。

A.淘汰 B.检查 C.年检

34.生产经营单位( )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A.不得使用

B.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可以使用 C.经主管领导同意的可以使用 35.煤矿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A.预防办法 B.管理制度 C.应急预案

36.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 )。 A.同一城市 B.同一矿区 C.同一座建筑物内

37.员工集体宿舍不得与车间、商店、仓库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其保持一定距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单位员工的( )。 A.生命财产安全B.隐私权 C.财产安全

38.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是保障从业人员( )的重要内容。 A.教育权 B.知情权 C.建议权

39.煤矿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 )的劳动防护用品。 A.国际质量标准 B.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企业质量标准 40.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 )。 A.经领导认可 B.请示汇报 C.记录在案 4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 )。 A.经费 B.规划 C.计划

42.煤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 )。 A.组织抢救 B.发布消息 C.离开现场

43.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主要负责人不得( )。 A.擅离职守 B.组织救援 C.立即处理

44.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 )。 A.医疗保险 B.工伤社会保险 C.财产保险

45.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义务主体,是从业人员所在的( )。

12 A.地区 B.生产经营单位 C.政府

46.煤矿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 )。 A.劳动合同 B.协定 C.责任书

47.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A.无权 B.有权 C.不得

48.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 )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A.不能 B.无权 C.有权

49.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 )提出赔偿要求。

A.主管部门 B.保险公司 C.本单位 50.煤矿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 )。

A.配合 B.拒绝 C.抵制 5 1.( )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A.单位领导和群众 B.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C.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52.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 )。 A.离开现场 B.组织抢救 C.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3.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 )。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54.煤矿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在(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一 B.三 C.五 55.煤矿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 )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请假外出 B.擅离职守或者逃匿 C.态度消极 56.《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 )的部门决定。 A.当地人民政府 B.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C.当地法院 57.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A.随时 B.在3个月内 C.在6个月内

58.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 )执行。 A.暂缓 B.不予 C.强制

59.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

13 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 )。 A.安全生产 B.社会和谐 C.经济效益

60.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 )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A.行业技术规范 B.国家标准 C.地方标准

61.矿山企业职工( )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A.无权 B.有权 C.不得

6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人 以上死亡事故。 A.50 B.40 C.30

6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死亡事故。

A.10人以上30人以下 B.3人以上10人以下 C.30人以上50人以下

64.煤矿企业未取得( )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A.ISO 9001认证 B.ISO 14000认证 C.安全生产许可证 6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审查完毕。 A.15 B.30 C.45

66.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要求,煤矿企业应当以( )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A.法人 B.矿(井) C.公司 6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年。 A.1 B.2 C.3

68.煤矿企业必须保持持续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 )安全生产条件。

A.改变 B.降低 C.改善 6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70.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时,( )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已办理 B.未办理 C.刚办理 7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应当达到的( )条件。 A.最高 B.最严格的 C.最基本的 7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积极予以配合,这是企业的一项( )。 A.法定权利 B.法定义务 C.法定权力

73.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企业所设定的“责令停止生产”、

14 “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这三种形式的行政处罚之间是( )关系。 A.并处 B.替代 C.互换 74.如果煤矿企业已经按照条例的规定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但由于颁发管理机关的原因,在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时还没有作出是否延长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决定,此时( )对企业予以处罚。

A.不能 B.能 C.可以 75.煤矿企业虽然没有办理延期手续,但实际上已经主动停止了生产,则( )受到处罚。

A.应当 B.不应当 C.也必须

76.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自接到煤矿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 )日内,应当完成核实审查工作。 A.30 B.45 C.60

77.煤矿企业( )接受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A.可以拒绝 B.不再 C.应当

78.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我国目前使用的安全色中的( ),表示禁止、停止,也代表防火。

A.红色 B.黄色 C.绿色

79.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我国目前使用的安全色中的( ),表示安全状态、提示或通行。

A.红色 B.黄色 C.绿色

80.我国目前已经建立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其中( )是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关系最密切的社会保险。

A.医疗保险 B.养老保险 C.工伤保险

81.煤矿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责令( );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 A.限期改正 B.立即关闭 C.书面检查 82.新工人人矿前,必须经过( ),不适于从事矿山作业的,不得录用。 A.文化测试 B.政治审查 C.健康检查

83.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是通过确立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 )来实现的。

A.安全生产职责 B.安全生产权利 C.安全生产义务

84.煤矿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 A.停产整顿 B.矿长停职检查 C.关闭矿井

85.煤矿提供虚假情况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

A.停职检查 B.劳动改造 C.停产整顿 86.根据“( )”的原则,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业务人员在生产业务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 A.管生产必须管安全B.依法行政 C.合理行政

87.每个矿井至少有( )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15 A.一 B.二 C.三

88.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 )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不得施工。

A.煤炭主管部门 B.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C.规划设计部门 89.煤矿建设工程竣工后或者( ),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A.投产后 B.投产前 C.投产中 90.《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A.罚款 B.责令停止施工 C.批评指正 91.《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 )。 A.关闭 B.停止生产 C.停止使用 92.煤矿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应责令( )。 A.限期改正 B.立即停止作业 C.关闭 9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应责令( )。

A.关闭 B.限期改正 C.立即停止作业

94.煤矿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人员现场检查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 A.矿长停职 B.矿长写出检查 C.停产整顿 9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后,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

A.关闭 B.限期改正 C.停产整顿 96.《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后,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 A.关闭 B.限期改正 C.停产整顿 97.《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后,伪造、故意破坏现场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 A.停产整顿 B.关闭 C.限期改正 98.( )是指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硬性规定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A.非强制性安全培训 B.强制性安全培训 C.学历教育

99.安全资格培训应坚持( )的原则。 A.教考分离 B.教学分离 C.学用分离

100.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 )工伤保险费。 A.缴纳 B.不缴纳 C.缴纳部分

101.应当取得煤矿安全资格证的包括: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 )。 A.从业人员 B.特种作业人员 C.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2.矿井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每( )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16 A.季 B.月 C.年

103.煤矿井下爆破,须按矿井( )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 A.瓦斯等级 B.生产能力 C.煤炭品种 104.《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 )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A.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B.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C.煤炭行业主管部门 105.《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有本规定第八条所列举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之一,仍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 )的罚款。 A.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106.《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 )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A.3 B.2 C.1

107.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主要责任的是煤矿企业的( )。 A.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矿长) B.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 C.教育培训部门负责人 108.在安全培训中,( )是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责任主体。 A.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B.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C.煤矿企业

109.煤矿企业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 )%。 A.30 B.40 C.50

110.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 ( )后,方可任职。 A.安全资格证

B.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C.培训合格证

111.煤矿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 )重新上岗前,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半年以上(含半年) B.1年以上(含1年) C.2年以上(含2年)

112.煤矿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1年内发生( )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发证部门有权责令负有事故责任的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17 员参加复训;经复训考核合格的,方可重新上岗;经复训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暂停或者撤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 A.2 B.3 C.4

l13.煤矿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实习满( )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A.1 B.3 C.4

114.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 )年,每3年复审一次。 A.5 B.6 C.3

11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为 ( )年。 A.4 B.2 C.3

116.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 ),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A.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B.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C.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定期排查和报告重大隐患,逾期未改正的

117.煤矿有( ),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A.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

B.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

C.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118.煤矿有( ),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A.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B.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

C.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

11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 ),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在5日内报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A.以往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

B.高瓦斯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

C.未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 120.煤矿有( ),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A.以往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

B.高瓦斯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

C.未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

121.职业危害申报以煤矿为单位,每年申报一次,煤矿企业应于每年( )前完成上一年度申报工作。

A.3月31日 B.1月31日 C.2月28日 122.《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规定:煤矿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 )带班下井。

18 A.安监人员 B.区队负责人 C.矿领导

123.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其( )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 A.领导姓名 B.带班地点 C.行走路线

124.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 )。

A.3个月 B.2年 C.1年 125.《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规定:煤矿未建立煤矿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或未建立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的,给予警告,并处( )万元罚款。

A.3 B.2 C.1

三、多项选择题

1.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体制模式可归结为( )。 A.政府统一领导 B.部门依法监管 C.企业全面负责 D.社会监督支持 2.坚持科教兴“安”、加快科技创新,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向。必须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来改善煤矿的生产条件,采用( )和新装备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

A.新工人 B.新技术 C.新材料 D.新工艺 3.现阶段人们常说的“三项岗位人员”是指企业( )。 A.主要负责人 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特种作业人员 D.从业人员

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人们常说反“三违”。“三违”行为是指( )。 A.违章指挥 B.违反道德 C.违章作业 D.违反劳动纪律 5.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的“三并重”原则,“三并重”包括( )。 A.生产 B.管理 C.装备 D.培训 6.煤矿安全治理,要坚持( )。

A.依法办矿 B.依法管矿 C.依法纳税 D.依法治理安全

7.建立健全( )是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政策要求, 同时也是生产经营企业的自身需求。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业务保安责任制 C.工种岗位安全责任制 D.经营目标责任制 8.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 )。 A.职工代表大会 B.企业工会组织

C.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网(岗) D.协会、学会 9.属于规章范畴的有( )。 A.《煤矿安全规程》 B.《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C.《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0.属于地方性法规范畴的有( )。 A.《F省煤炭管理条例》 B.《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C.《F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 D.《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11.国家依法保护煤炭资源,禁止任何( )煤炭资源的行为。 A.乱采 B.滥挖 C.破坏 D.浪费

12.煤炭生产应当依法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批准的开采范围( )开采。

19 A.越界 B.越层 C.越煤种 D.越能力

13.开办煤矿企业,应当具备有计划开采的( )等条件。

A.矿区范围 B.开采范围 C.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D.土地复垦方案 14.在( )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A.勘查 B.开发 C.保护矿产资源 D.提高回采率 15.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 )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A.开采方案 B.生产技术条件 C.地质报告 D.安全措施 16.“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 A.设计 B.施工 C.纳入概算 D.投人生产和使用 17.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 产条件的,必须及时予以处理。处理的方式有( )。 A.暂扣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没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吊销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注销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8.从业人员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 A.不得拒绝执行 B.不得举报

C.有权拒绝执行 D.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9.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煤矿安全的( )。

A.国际标准 B.企业标准 C.国家标准 D.行业标准 20.事故调查处理中坚持的原则是( )。

A.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B.责任人员没有处理不放过

C.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D.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1.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煤矿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 )等事项。

A.政治待遇 B.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 C.生活福利 D.防止职业危害

2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A.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B.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C.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的

D.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23.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 合法权益。

A.民主管理 B.安全管理 C.民主监督 D.生产管理

24.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国家对( )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A.矿山企业 B.建筑施工企业

C.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D.食品企业

25.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进行以下处罚:( )。

A.责令停止生产B.限期补办延期手续C.没收违法所得 D.罚款50万元 26.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 )的原则。

20 A.企业申请 B.两级发证 C.属地监管 D.适当收费27.保证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和基础,煤矿企业必须做到( )。 A.量力而行 B.依法保证投人资金渠道 C.保证资金投入额度 D.专款专用 28.《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在( )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A.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B.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C.参加抢险救护 D.改善职工待遇

29.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所负的职责包括( )。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绿化矿区、美化环境

D.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0.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所负的职责包括( )。 A.保证职工食堂卫生达标

B.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 )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A.决策机构 B.中介机构

C.主要负责人 D.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3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A.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B.必要的企业管理知识

C.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D.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 )。

A.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B.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C.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D.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4.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 )。 A.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C.服从管理

D.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5.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 )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A.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B.地方政府

21 C.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36.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A.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B.组织抢救

C.防止事故扩大 D.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7.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 ),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A.查清事故原因 B.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C.总结事故教训 D.提出整改措施 3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 )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A.隐瞒不报 B.多报 C.谎报 D.拖延不报

39.危险物品,是指( )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A.易燃易爆物品B.危险化学品 C.放射性物品 D.易碎品

40.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 )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I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A.生产 B.搬运- C.使用 D.储存

41.劳动者享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 )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A.职业病危害因素 B.先天性遗传疾病危害后果 C.先天性遗传疾病危害因素 D.职业病危害后果

42.煤矿安全监察员发现煤矿使用的( )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

A.设施 B.设备 C.器材 D.劳动防护用品 43.煤矿企业有义务为职工缴纳( )等社会保险费用。 A.失业 B.医疗 C.养老 D.工伤

44.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要求,从业人员有义务( )。 A.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B.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C.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D.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5.根据《矿山安全法》之规定,作为矿长,必须经过考核,( )。 A.具备安全专业知识 B.具备市场经济知识

C.具有领导安全生产的能力 D.具有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46.根据《矿山安全法》之规定,作为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 )。 A.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 B.市场经济知识 C.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D.社会工作经验

47.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作业场所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有关煤矿或其作业场所经复查合格的,方可恢复作业。

A.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 B.未使用专用放炮器 C.未使用人员专用升降容器 D.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22 48.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 )

A.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C.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的负责人

D.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49.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 ),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立即停止使用。 A.设备 B.器材 C.仪器 D.仪表 50.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煤矿的情形有( )。

A.煤矿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B.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

C.煤矿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 D.煤矿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5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未依法取得( )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 A.采矿许可证 B.安全生产许可证 C.煤炭生产许可证 D.营业执照 52.以下属于《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所列举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有( )。

A.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B.瓦斯超限作业的

C.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D.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3.以下属于《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所列举的重大安全生产隐 患和行为的有( )。

A.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B.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C.超层越界开采的 D.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54.以下属于《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所列举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有( )。 A.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B.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C.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D.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55.以下属于《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所列举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有( )。

A.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

B.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23 C.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

D.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56.《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关闭煤矿应当达到的要求包括( )。 A.停止一切物资供应 B.停止车辆通行

C.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D.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5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督检查中,( ),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该煤矿予以关闭。

A.1年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B.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C.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D.1年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58.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根本目的是( )。

A.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 B.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C.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D.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 59.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予以关闭 B.没收违法所得 C.没收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 D.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60.《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拒不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下达的执法指令的,由颁发证照的部门吊销( )。

A.采矿许可证 B.安全生产许可证 C.矿长资格证 D.矿长安全资格证 6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手册应当载明( )。 A.职工的权利、义务

B.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情形

C.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急保护措施、方法 D.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受理部门 62.“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矿井全年产量达到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B.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C.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

D.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63.“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24 A.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B.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

C.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 D.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人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 64.“瓦斯超限作业”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 B.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 C.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D.瓦斯超限后停止作业的 6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依照规定实施下列( )防突出措施。 A.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

B.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 C.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D.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6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依照规定实施下列( )防突出措施。 A.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B.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C.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 D.喷雾洒水 67.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包括下列情形( )。

3A.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 m3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 m/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

B.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 m3/min,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 C.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

D.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

68.有下列( )情形之一,即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A.矿井总风量不足

B.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

C.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 D.违反规定串联通风

69.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即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A.并联通风

B.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

C.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

D.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70.有下列( )情形之一,即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A.并联通风 B.对角式通风

C.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

D.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 71.“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

B.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

25 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

C.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 D.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 72.“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 B.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 C.未进行水质化验

D.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73.“超层越界开采”,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工作面煤层回采率超过90%

B.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 C.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 D.擅自开采保安煤柱

74.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应( )有效措施。 A.配备专业人员 B.编制专门设计

C.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 D.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75.“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

B.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 C.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 D.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 76.“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是指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有下列( )情形之一。

A.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 B.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C.未建立自燃煤层鉴定实验室

D.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惰性气体等措施 77.《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B.突出矿井在2006年1月6日之前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架线式电机车或者在此之后仍继续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C.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D.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78.《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矿井采用放顶煤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的

B.开采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

26 的 C.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者除外)的

D.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79.《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两个回路取自两个区域变电所 B.单回路供电

C.两个回路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不同母线端 D.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 80.《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批准后马上组织施工

B.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并组织施工 C.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

D.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 81.《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

B.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并组织施工 C.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 D.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并批准而擅自组织生产82.《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 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B.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进行生产 C.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

D.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 83.《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 B.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

C.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

D.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 84.《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

27 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指有下列( )情形之一。

A.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生产的

B.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

C.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进行生产的

D.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 85.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B.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

C.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D.矿(井)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86.《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重大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 )。

A.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B.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 C.组织实施整改

D.整改结束后按规定认真自检

87.煤矿企业自接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严禁( )等非法生产行为。

A.明停暗开 B.日停夜开

C.假整顿真生产 D.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88.《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煤矿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A.无证或者证照不全非法开采的

B.以往关闭之后,经停产整顿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

C.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D.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 89.《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煤矿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A.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 B.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C.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煤矿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D.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90.《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实施,责令煤矿企业( )。

28 A.拆除矿井生产设备和通信设施 B.封闭、填实矿井井筒 C.平整井口场地 D.恢复地貌 91.《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实施,责令并监督煤矿企业( )。 A.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B.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C.发还职工工资 D.发放遣散费用

92.根据《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规定,举报煤矿非法生产的,即煤矿已被( ),而擅自进行生产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A.责令关闭 B.停产整顿 C.停止作业 D.限期改正 93.根据《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

一、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A.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B.举报隐瞒煤矿伤亡事故的

C.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人股煤矿,及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违规违法行为的

D.举报煤矿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 94.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以下区域开采矿产资源( )。 A.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

B.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 C.重要河流、堤坝、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D.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

一、判断题

1.T 2.T 3.T 4.T 5.F 6.T 7.F 8.F 9.T 10.T 11.T 12.T 13.T 14.T 15.T 16.T 17.F 18.F 19.T 20.F 21.T 22.T 23.F 24.F 25.T 26.F 27.T 28.T 29.F 30.T 31.T 32.F 33.T 34.F 35.T 36.T 37.T 38.T 39.T 40.F 41.T 42.T 43.T 44.T 45.T 46.T 47.T 48.T 49.F 50.F 51.F 52.T 53.T 54.T 55.T 56.F 57.T 58.T 59.T 60.T 61.T 62.T 63.T 64.T 65.T 66.T 67.T 68.T 69.F 70.T 71.T 72.T 73.T 74.T 75.F 76.T 77.F 78.F 79.F 80.T 81.T 82.T 83.T 84.T 85.T 86.T 87.T 88.T 89.T 90.T 91.T 92.T 93.T 94.T 95.T

29 96.T 97.T 98.T 99.F 100.T 101.T 102.T 103.T 104.T 105.F 106.T 107.T 108.T 109.T 110.T 111.T 1 12.T 113.T 114.T 115.T 116.T 117.T 118.T 119.T 120.T 121.T 122.T 123.T 124.T 125.T 126.T 127.T 128.T 129.T 130.T 131.T 132.T 133.F 134.T 135.T 136.T 137.T 138.T 139.T 140.T 141.T 142.T 143.T 144.T 145.T 146.T 147.T 148.T 149.T 150.T 151.T 152.T 153.T 154.T 155.T 156.T 157.F 158.T 159.T 160.F 161.F 162.T 163.T 164.T 165.T

二、单项选择题

1.B 2.A 3.C 4.B 5.A 6.A 7.B 8.B 9.B 10.B 1 1.B 12.C 13.A 14.A 15.B 16.A 17.B 18.B 19.A 20.A 21.B 22.C 23.B 24.A 25.A 26.B 27.B 28.A 29.A 30.C 31.A 32.C 33.A 34.A 35.C 36.C 37.A 38.B 39.B 40.C 41.A 42.A 43.A 44.B 45.B 46.A 47.B 48.C 49.C 50.A 51.C 52.C 53.C 54.C 55.B 56.B 57.A 58.C 59.A 60.A 61.B 62.C 63.A 64.C 65.C 66.B 67.C 68.B 69.B 70.B 71.C 72.B 73.A 74.A 75.B 76.C 77.C 78.A 79.C 80.C 81.A 82.C 83.A 84.A 85.C 86.A 87.B 88.B 89.B 90.B 91.B 92.B 93.C 94.C 95.C 96.C 97.A 98.B 99.A 100.B 101.C 102.C 103.A 104.A 105.B 106.A 107.A 108.C 109.B 110.A 111.B 112.A 113.C 114.B 115.C 116.B 117.A l 18.A 1 19.B 120.A 121.A 122.C 123.A 124.C 125.A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 2.BCD 3.ABC 4.ACD 5.BCD 6.ABD 7.ABC 8.ABC 9.AC 10.AC 11.ABC 12.AB 13.ABC 14.ABC 15.ABD

30 16.ABD 17.AC 18.CD 19.CD 20.ABCD 21.BD 22.ABCD 23.AC 24.ABC 25.ABC 26.ABC 27.BCD 28.ABC 29.ABD 30.BCD 31.ACD 32.ACD 33.ABCD 34.ABCD 35.CD 36.ABCD 37.ABCD 38.ACD 39.ABC 40.ABCD 41.AD 42.ABCD 43.ABCD 44.ABCD 45.ACD 46.AC 47.ABCD 48.ABCD 49.ABCD 50.ABCD 51.ABCD 52.ABCD 53.ABCD 54.ABCD 55.ABCD 56.CD 57.BC 58.ABCD 59.ABCD 60.CD 61.ABCD 62.BCD 63.ABCD 64.ABC 65.ABCD 66.ABC 67.ABCD 68.ABCD 69.BCD 70.CD 71.ABCD 72.ABD 73.BCD 74.ABCD 75.ABCD 76.ABD 77.ABCD 78.BCD 79.BD 80.BCD 81.ABCD 82.ABCD 83.ABCD 84.ABCD 85.ABCD 86.ABCD 87.ABC 88.ACD 89.ABCD 90.ABCD 91.ABCD 92.ABC 93.ABCD 94.ABCD

第二部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一、判断题

1.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无权再向本单位 提出赔偿要求。 ( )

2.矿工在发生重大个人生活事件之后容易出现事故。 ( ) 3.生产责任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建设中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并违反规章制度(包括领导 人员违章指挥和职工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 ( )

4.劳动保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和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 ) 5.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则是明知故犯。 ( )

6.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是指煤矿企业对采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 )

7.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其目的是在于保证生产安全和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 ( )

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的标准之一。 ( ) 9.根据安全工程的观点,事故仅来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 ( ) 10.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运用科学的、理智的观点,将“安全第一”的理念变为 人们生活中的习惯。 ( )

11.安全评价可对系统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但不能确认系统的危险性。 ( )

12.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使本企业的财产、生产设备免遭损失。( )

13.企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 ) 14.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 )15.安全系统工程的研究对象是“人一机一环境”系统。 ( ) 16.安全行为科学应用于指导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等安全对策,有助于实现高水平的安全生产。 ( )

17.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中,人的失误占主导地位。 ( )

31 18.不良的情绪状态(如过度的情绪低落或高涨)是导致行为失误、引起事故发生的极其重要的因素。 ( )

19.煤矿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注重对人的生命与健康损失进行评价,以对事故的严重性和影响进行更合理评估。 ( )

20.班组安全管理要以生产效益必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为目标。 ( ) 21.安全评价综合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对系统的安全进行预测和度量,是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 )

22.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 ) 23.直接责任是指与事故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对事故的发生起直接作用的责任。 ( )

24.发生3人以下煤矿事故,由煤矿企业负责调查和处理。 ( ) 25.发现造成事故的紧急危险情况时,安全检查员有权命令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

26.企业各级行政正职一直到班长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 ) 27.安全检查员发现不安全问题和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整改。 ( ) 28.按照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 )

29.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完全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大小自行确定的。 ( ) 30.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 31.无论工伤事故责任是否在于劳动者一方,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该按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伤害补偿。 ( )

32.安全评价是对建设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为了达到评价的目的,评价单元的划分要求必须一致。 ( ) 33.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与评价的目的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或及时地发现体系运行过程所存在的问题,并确定问题产生的根源或需要持续改进的地方。 ( ) 34.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的是企业将原有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按照体系管理的方法予以补充、完善以及实施的过程。 ( ) 35.企业中对人身有害或污染劳动环境的设备无法改造时,交罚款后可以允许继续使用。 ( ) 36.为了防止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到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按工作特点配套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可适当的向职工收取一定的费用。 ( )

37.国家颁布的《安全色》标准中,表示禁止、停止的颜色为黄色。 ( ) 38.事故的发生是完全没有规律的偶然事件。 ( )

39.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只是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要求。 ( )

40.在安全管理的强制原理中,所谓“强制”就是让被管理者绝对服从,不必经过被管理者同意便可采取控制行动。 ( )

41.重大危险源控制的目的是预防重大事故发生,而且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限制到最低程度。 ( )

32 42.矿长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 ) 43.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 )

4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两证”和“一标志”,即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 )

45.从安全生产角度解释,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相关病症、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 ) 46.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 ( )

4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人员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 )

48.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人员不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 )

49.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 ) 50.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造成事故的领导者负领导责任。 ( ) 51.作业环境不安全,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 ) 52.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仅强调对安全行为的激励,更要重视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这样,才能使安全管理和教育的效果更为理想,使预防事故的境界更为提高。 ( ) 53.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使用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 ) 54.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或超负荷运行或设备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 )

5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 )

56.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要求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 ( )

5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

5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 59.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

6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 6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6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 )

63.安全指标是对某一种职业活动、某一系统运行风险的最低容许限度。 ( )

33 64.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 ( )

65.搞好安全管理是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根本对策。 ( )

66.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要靠有效的安全管理,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 )

67.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 )

68.危险源是控制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的失效。 ( )

69.安全系统工程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致因理论、系统安全分析、系统安全评价和安全措施。 ( )

7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 )

71.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要求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负责任。 ( )

72.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之前进行的。 ( )

73.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系统、工程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 ( ) 74.危险点指尘、毒、噪声等物理化学有害因素严重、容易产生职业病和恶性中毒的场所。 ( )

75.危害点指可能发生事故,并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设备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生产现场。 ( )

76.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排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 )

77.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 m。 ( ) 78.距掘进工作面30~50 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一20 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l 000 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 ( )

79.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等。 ( )

80.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 )

81.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 现场处置方案。 ( ) 82.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 ) 83.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 )

84.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 ) 85.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 )

86.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 ) 87.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

34 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 ) 8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 ) 89.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 )

90.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 ) 91.煤矿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 ) 92.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应当保证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查,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 )

93.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 ) 94.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其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煤矿的矿长。 ( ) 9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 96.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 ) 97.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可以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处理。 ( )

98.从业人员依法获得劳动安全生产保障,是劳动者应享有基本的权利。 ( )

二、单项选择题

1.危险是指系统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 )。 A.安全l生要求 B.可预防的范围 C.人们的承受程度

2.安全生产管理是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有关( )等活动。 A.计划、组织、控制和反馈 B.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 C.决策、计划、实施和改进

3.对于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安全教育对策和( )对策则主要着眼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 A.安全技术 B.安全原理 C.安全管理 4.“安全第一”就是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实行( )的原则。

A.生产优先 B.安全优先 C.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5.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是从( )上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协调配合,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A.内容 B.方法 C.制度

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A.直接 B.协助 C.全面

35 7.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其核心是落实( )。

A.可行性研究报告 B.技术方案 C.安全技术措施 8.作为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 )是发现系统故障和异常的重要手段。

A.安全监控系统 B.安全警示系统 C.安全管理系统 9.“三同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 )措施,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 A.重要保障 B.安全管理 C.安全生产

10.安全检查表是事先对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 ),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 A.组成部分 B.要点 C.不安全因素

11.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 )制度。 A.年检 B.月检 C.定期检验 12.用人单位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购买的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 )部门验收。 A.质检 B.劳资 C.安全生产技术

13.以下属于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工作内容的是( )。 A.确定危险因素的种类和存在的部位 B.划分评价单元,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

C.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建议 14.在我国,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 )的单元。 A.临界量 B.20 t C.50 t

15.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建立实时的监控( ),对危险源对象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A.信息网络系统 B.管理系统 C.预警系统 16.事故预防措施应坚持( )的原则。

A.低成本高效益B.只考虑成本 C.只考虑效益

17.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对保护企业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负( )。 A.全面责任 B.部分责任 C.直接责任

18.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初始评审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策划工作时,应注意的是( )。

A.行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策划、实施过程进行评审 B.应在新的工程活动、引入新的作业程序后系统地展开 C.策划工作应定期或及时开展 19.危险度是由( )决定的。

A.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可控制程度 B.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C.事故发生的广度和严重性

20.为了防止事故,应由( )参与预防工作和担当责任。 A.用人单位 B.工人本身 C.用人单位和工人本身两方面 21.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坚持( )原则进行处理。 A.预防为主 B.四不放过 C.三同时 22.“三同时”是指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 A.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B.同时结算 C.同时检修

36 23.( )应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A.工会组织 B.环保部门 C.财务部门

24.可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相关病症、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称 为( )。

A.事故 B.不安全 C.危险源

25.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 )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A.经过评估 B.存在 C.可导致事故发生 26.( )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A.生产管理 B.劳动保护 C.安全生产 27.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职能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A.制定 B.审定 C.落实

28.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是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A.专职或兼职 B.兼职 C.专职 29.( )是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A.个体防护 B.隔离 C.避难

30.安全检查是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 )。

A.查证 B.整改 C.登记

31.针对其一项活动或场所,以及一个特定的行业、产品、生产方式或生产装置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的评价属于( )。

A.专项评价 B.安全验收评价 C.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32.安全评价中常用( )和参照事故类别的方法进行分类。 A.系统分析 B.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C.导致事故的间接因素

33.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时,要全面、有序地进行识别,防止出现漏项,识别的过程实际上就是( )的过程。

A.安全预评价 B.安全评价 C.系统安全分析 3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 B.环境缺陷 C.设备缺陷

35.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坚持三并重的原则,下列( )不属于三并重的内容。

A.管理 B.法律法规 C.培训 36.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中,( )占有主要地位。 A.人的因素 B.物的因素 C.不可测知的因素 37.煤矿企业应当设置( )。 A.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监察人员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

37 38.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 )次矿井救灾演习。 A.1 B.2 C.3 39.《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应当( )。

A.立即停止生产 B.边生产边改正 C.予以关闭

40.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延期的,煤矿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个月内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A.1 B.2 C.3

4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企业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 )h。 A.8 B.16 C.1

42.为了解决( )问题,发挥人在劳动过程中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的作用,通常采取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手段。

A.管理因素 B.人的因素 C.环境因素

43.安全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等,均属于事故发生原因中的( )。

A.人的不安全行为 B.物的不安全状态 C.管理缺陷

44.煤矿企业安全检查必须由本企业的( )亲自组织。 A.主要负责人 B.分管安全领导 C.安全管理部

45.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形式包括( )。 A.行政责任和领导责任 B.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C.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

46.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目的在于( )。

A.识别危险来源 B.确定来自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C.识别危险

47.安全文化是人类在生产、生活、生存活动中,为保护身心安全与健康所创造的有关( )的总和。

A.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B.安全知识和文化知识 C.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48.( )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A.矿长 B.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矿长C.总工程师

49.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以具有煤炭( )许可证的矿(井)为单位。 A.生产 B.采矿 C.安全

50.煤矿企业应在生产能力发生变化后( )日内,组织完成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并按 照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单位)报送核定报告。 A.30 B.60 C.90 51.煤矿、施工单位(以下统称煤矿,下同)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 ),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A.责任主体 B.执行主体 C.考核主体

52.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 )个。 A.3 B.4 C.5

38 53.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 )制度。 A.交接班 B.巡检 C.轮换

54.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处15万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煤矿领导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 )万 元的罚款。 A.0.5 B.1 C.2 55.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 ),并依照规定处以罚款。 A.安全资格证 B.矿长资格证 C.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

56.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 )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 )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A.月 季度 B.季度 月 C.月 年 57.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 ),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A.灾害防治 B.信息沟通 C.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58.井下采区、巷道有突水或者可能积水的,应当优先施工安装( ),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A.报警系统 B.防、排水系统 C.自动控制系统

59.防突措施中要求,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应当( )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 实情况。

A.每日至少1次 B.每月至少1次 C.每月至少2次 60.只有每个从业人员都认真履行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 ),安全生产工作才有扎实的基础,才能落到实处。 A.法定义务 B.权利 C.权力 61.对因人为原因造成的( ),必须依法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以示警戒。 A.非责任事故 B.自然灾害 C.责任事故 62.管生产必须管( )、谁主管谁负责,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

A.安全 B.事故 C.经营

6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约束的对象是( )。 A.管理人员 B.主要负责人 C.所有从业人员

64.在生产活动中,为消除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以及危害环境的因素而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是指( )。 A.安全法规 B.安全操作规程 C.规章制度

65.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是指( )。

A.危险作业 B.特种作业 C.登高作业

66.煤矿安全生产是指在煤矿生产活动过程中( )不受到危害,物、财产不受到损失。

A.人的生命 B.人的生命和健康 C.人的健康

三、多项选择题

1.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 )。

39 A.人的不安全行为 B.自然灾害

C.管理上的缺陷 D.物的不安全状态 2.劳动保护是要消除生产过程中的( )。

A.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环境 B.不安全设备和设施 C.不安全环境、不安全场所 D.不安全行为

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作用包括( )。 A.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B.负责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C.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各种安全检查工作 D.监督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4.以下属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是( )。

A.办公室空调系统 B.职工度假休养 C.购买消防器材 D.更新除尘系统 5.以下属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象的是( )。 A.企业主要负责人 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普通工人 D.特种作业人员 6.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是( )。

A.国内外事故案例及本单位在安全管理及生产中的相关经验 B.通过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C.编制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 D.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7.以下属于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的是( )。 A.进行危险识别,给出安全状态参数

B.进行事故模拟,预测影响范围,分析事故最大损失和发生的概率 C.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排序 D.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

8.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由以下( )部分组成。 A.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B.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C.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D.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原则是( )。 A.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B.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适用于生产岗位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等 C.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D.根据管理人员的要求 10.用人单位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 护用品,使职工做到( )。

A.会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可靠性 B.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C.会正确维护保养劳动保护用品 D.会掌握检验维修劳动保护用品的知识 11.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有( )。 A.强制实施的原则

B.损失补偿与事故预防及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C.劳动者个人需缴费的原则 D.视责任情况赔偿的原则

12.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物质种类有( )。 A.爆炸性物质 B.易燃物质 C.活性化学物质 D.有毒物质

40 1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 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等级分为( )。 A.特别重大事故 B.一般事故 C.重大事故 D.较大事故

14.区(队)安全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

A.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B.生产建设中的动态安全管理 C.安全信息化工作 D.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15.下列属于区(队)安全管理的制度的是( )。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区(队)长跟班制度 C.安全教育制度 D.经常检查安全情况制度

16.根据安全管理的职能,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 )。 A.对企业的管理 B.对人的管理

C.对组织与技术的管理 D.对财务的管理 17.企业安全管理包括( )。

A.纵向的专业管理 B.横向的各职能部门(各专业)管理 C.国家监察 D.群众监督 18.“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发生事故后,要做到( )。 A.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 B.当事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C.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D.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19.安全目标管理实施的程序有( )。

A.安全目标的可行性研究 B.成果的考核评价 C.安全目标的制定和展开 D.安全目标的实施 20.制定安全目标包括( )。

A.确定企业安全目标方针 B.确定总体目标

C.制定实现目标的各级目标 D.制定实现目标的对策措施 21.确定安全目标值的主要依据是( )。

A.企业自身的安全状况 B.上级要求达到的目标数值 C.历年特别是近期各项目标的统计数据D.企业经济效益 2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A.工伤认定申请表

B.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C.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D.户口证明

2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安全职责有( )。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C.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D.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4.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可以行使以下权利( )。 A.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B.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1 C.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5.对于安全设备来讲,(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A.设计、制造 B.安装、使用 C.检测、维修 D.改造和报废 26.工会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可以行使以下权利( )。

A.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B.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

C.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D.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7.属于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原则有( )。

A.个体防护 B.故障一安全设计 C.设置薄弱环节 D.隔离 28.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包括定期安全检查、( )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A.综合l生安全检查 B.经常性安全检查

C.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D.专项安全检查 29.属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的是( )。 A.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B.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

C.劳动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 D.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0.在( )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 A.作业环境 B.卫生环境 C.生产过程 D.劳动过程 31.安全检查要( )。

A.查思想 B.查制度 C.查管理 D.查隐患 32.事故损失的分类包括( )。

A.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B.有形损失与无形损失 C.经济损失 D.非经济损失等 33.安全检查应贯彻( )的原则。

A.领导与群众相结合 B.自查和互查相结合 C.检查和整改相结合 D.检查与效益相结合

34.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 )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A.上岗前 B.在岗期间 C.离岗时 D.培训后 35.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化学物质有( )等。 A.氮氧化物 B.碳氧化物 C.硫化氢 D.辐射 36.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物理因素有( )等。 A.噪声 B.高温 C.光线 D.二氧化碳 37.《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所称的煤矿,是指煤矿生产矿井和( ) 等建设矿井。

A.新建 B.改建 C.扩建 D.技术改造 38.《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所称煤矿领导,是指煤矿的( )。 A.主要负责人 B.主要负责人助理 C.领导班子成员 D.副总工程师 39.《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煤矿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42 A.未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按规定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和抄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

B.未建立煤矿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的或未建立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的

C.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情况未按照规定公示的

D.未按规定填写煤矿领导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带班下井记录或者保存带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的

40.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应当履行的职责有( )。

A.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B.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C.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D.确保各生产作业地点完成当班下达的生产施工任务 41.《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规定: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 )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A.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B.井下安全状况 C.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D.需要注意的事项

42.下井带班的煤矿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 )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A。下井的时间 B.地点

C.经过路线 D.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 43.煤矿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生产能力变化的,须进行重新核定:实施( )。 A.改建 B.扩建

C.技术改造 D.生产系统及环节调整

44.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 )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A.需遵守的规章制度 B.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C.需要注意的事项 D.井下安全状况

45.煤矿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煤矿不得因此( )。

A.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B.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C.打击报复 D.强迫作业

46.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 )后,方可恢复生产。

A.查明原因 B.制定综合防突措施

C.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 D.消除突出隐患 47.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同时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编制矿井防突设计及( ),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A.配备安全装备

B.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 C.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

D.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并配备专职防突技术人员 48.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上的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

43 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 )。

A.不违章指挥 B.不违章作业 C.不违反劳动纪律 D.爱护班组成员 ##

一、判断题

1.F 2.T 3.T 4.T 5.T 6.T 7.T 8.T 9.F 10.T 11.F 12.F 13.T 14.T 15.T 16.T 17.T 18.T 19.T 20.F 21.T 22.T 23.T 24.F 25.T 26.T 27.T 28.T 29.F 30.T 31.T 32.F 33.T 34.T 35.F 36.F 37.F 38.F 39.F 40.T 41.T 42.T 43.T 44.F 45.T 46.T 47.T 48.F 49.T 50.T 51.F 52.T 53.F 54.F 55.F 56.T 57.T 58.T 59.T 60.T 61.T 62.F 63.F 64.F 65.T 66.T 67.T 68.F 69.T 70.F 71.T 72.F 73.T 74.F 75.F 76.F 77.T 78.T 79.T 80.T 81.T 82.T 83.F 84.T 85.T 86.F 87.T 88.T 89.T 90.T 91.T 92.F 93.T 94.F 95.T 96.T 97.F 98.T

二、单项选择题

1.C 2.B 3.C 4.B 5.C 6.B 7.C 8.A 9.A 10.C 11.C 12.C 13.A 14.A 15.C 16.A 17.A 18.C 19.B 20.C 21.B 22.A 23.A 24.A 25.C 26.C 27.C 28.C 29.A 30.A 31.A 32.B 33.C 34.A 35.B 36.A 37.B 38.A 39.A 40.C 41.C 42.B 43.B 44.A 45.B 46.A 47.A 48.A 49.A 50.B 51.A 52.C 53.A 54.B 55.C 56.A 57.C 58.B 59.B 60.A 61.C 62.A 63.C 64.B 65.B 66.B

三、多项选择题

1.ACD 2.ABCD 3.ABCD 4.CD 5.ABCD 6.ABD 7.ABCD 8.ABCD 9.ABC 10.ABC 11.AB 12.ABCD 13.ABCD 14.ABC 15.ABCD

44 16.BC 17.ABD 18.ABCD 19.BCD 20.ABCD 21.ABC 22.ABC 23.ABCD 24.ABCD 25.ABCD 26.ABCD 27.ACD 28.ABCD 29.BCD 30.ACD 31.ABCD 32.ABCD 33.ABC 34.ABC 35.ABC 36.AB 37.ABCD 38.ACD 39.ABCD 40.ABC 41.BCD 42.ABCD 43.ABCD 44.AB 45.CD 46.ABCD 47.ABC48.ABC

第三部分 煤矿地质与安全

一、判断题

1.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不一定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 )

2.小型煤矿,可不装备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 )

3.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 ( )

4.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 )

5.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 )

6.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 ) 7.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 ( )

8.煤矿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 ) 9.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 ( ) 10.采取了防护措施后,可以在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 )

11.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 )

12.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情况危急时,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井下 撤人,确保人员安全。 ( ) 13.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必须在排除积水、消除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煤层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 ( )

14.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 ( ) 15.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应当按照受水淹积水威胁进行管理。 ( )

16.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确保无溃浆(沙)威胁。严禁顶水作业。 ( ) 17.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 ) 18.矿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 ( )

19.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垮落带、导水裂缝带、弯曲带发

45 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安全合理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 ( ) 20.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 )

21.矿井建设和延深中,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 )

22.煤系顶、底部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必须布置在不受水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 ( )

23.在矿井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当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 ( ) 24.井筒淋水超过每小时6 m3时,应当进行壁后注浆处理。 ( ) 25.矿井主要泵房应当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 ( )

26.矿井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水仓容量最小能够容纳8 h正常涌水量。 ( )

27.每年雨季时,必须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 ( )

28.井筒开凿到底后,井底附近设置具有一定能力的临时排水设施,可向采区方向掘进。 ( ) 29.当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可不需要进行探水。 ( )

30.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在探放水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同时保证人员撤离通道畅通。 ( )

31.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拔出钻杆。 ( )

32.钻孔放水时,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

33.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应当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住的有毒、有害气体突然涌出。 ( ) 3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

35.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应当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 )

36.防水闸门应当灵活可靠,并保证每年进行2次关闭试验,其中1次在雨季前进行。( )

37.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 ) 38.《煤矿防治水规定》中规定的重大突水事故是指突水量首次达到300 m3/h以上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等突水事故。 ( ) 39.矿井主要泵房通到井底车场的出口通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 )

40.矿井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当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应当清理1次。( )

41.对新掘进巷道内建筑的防水闸门,必须进行注水耐压试验。 ( ) 42.突水征兆中辨别“挂汗”现象真伪的方法是剥去煤岩层表面,观察新面是否存在潮气,若煤岩潮湿则是透水征兆。 ( )

46 43.接近顶部采空区或冲积层开采工作面压力明显增大,顶板来压、片帮,局部冒顶或冒顶次数增加,有淋水或水中有砂,应考虑有溃水、溃砂的可能。 ( )

44.岩层厚度是指岩层顶底板之间的垂直距离。 ( ) 45.通常向斜构造比背斜构造对瓦斯保存有利。 ( )

46.位于矿区或矿区附近的地表水体,往往可以成为矿井充水的重要水源。 ( )

47.在降水量大的地区,矿井充水往往较弱。 ( ) 48.老空水含铁质变成红色,酸度大,水味发涩。 ( ) 49.冲积层水水色发黄,往往夹有砂子。 ( )

50.在煤矿井下透水事故的抢救中,首先要通知泵房人员,要将水仓水位降到最低程度,以争取较长的缓冲时间。 ( )

51.发生透水事故时,应沿来上班的路线撤退。 ( )

52.当放水钻孔流量突然变小或突然断水,表明水基本放净。 ( ) 53.探放水设计中应首先标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三条线。 ( ) 54.承压水具有随深度增加,其水压、水量减小的特征。 ( ) 55.对于防治老空老窑水而言,最好的防治水策略应该是以堵为主。 ( ) 56.矿山岩石按其生成原因不同,可分为岩浆岩、沉积岩和变质岩,煤层的顶板和底板多是由沉积岩组成。 ( )

57.石灰岩容易被水溶解形成溶洞。 ( )

58.褶曲轴部或转折端通常变形强烈,煤岩层破碎、裂隙发育、强度降低,是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 ( )

59.陷落柱对煤矿安全生产不会造成影响。 ( )

60.在褶曲构造中,向斜轴部的残存应力要比背斜轴部的大,因此,有瓦斯突出的矿井,向斜轴部是瓦斯突出的重点防治区域。 ( ) 61.采煤工作面与顶板主要裂隙面互相平行时,工作面顶板不易垮落。 ( ) 62.采掘工作面接近相邻矿井,预测前方无水的情况下,可不进行探水。 ( )

63.矿井防治水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防治地表水或大气降水的渗透补给。 ( )

64.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 )

65.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 )

66.矿井水的形成一般是由于巷道揭露和采空区塌陷而波及到水源所致。 ( )

67.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 )

68.对于煤层顶、底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实开采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 ) 69.新建矿井揭露的水文地质条件比地质报告复杂的,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时查明水害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井下探放水应当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进行施工。 ( )

47 70.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采取措施后,可以开采煤层露头的防水煤柱。 ( )

71.有地热问题的矿井,地下水温高,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煤壁的温度和空气的温度也升高。 ( ) 72.透水预兆中,顶板“挂汗”多呈尖形水珠,有“承压欲滴”之势。 ( ) 73.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不必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 ) 74.采掘工作面需要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制定安全措施后,不必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 )

75.顶板淋水加大,原有裂隙淋水突然增大,应视为透水征兆。 ( ) 76.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在地下水压的作用下,顶底板弯曲变形,有时伴有潮湿、渗水现象。 ( ) 77.煤矿突水过程主要决定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与采掘现场无关。 ( ) 78.煤矿井下主要排水设备的工作水泵能力,应能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 )

二、单项选择题

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至少( )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A.每月 B.每旬 C.每周

2.矿井井下水仓的空仓容量应当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 )%以上。 A.10 B.30 C.50

3.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 )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 m。

A.10 B.30 C.40

4.严禁使用( )等非专用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 A.钻机 B.煤电钻 C.探水钻机

5.在预计水压大于( )MPa的地点探水时,应当预先固结套管,在套管口安装闸阀,进行耐压试验。 A.0.1 B.0.5 C.1

6.恢复被淹井巷排水过程中,应当定时观测排水量、水位和观测孔水位,并由( ) 随时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A.探水工 B.通风工 C.矿山救护队

7.煤矿企业、矿井的( )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A.主要负责人 B.总工程师 C.技术负责人

8.煤矿企业、矿井的( )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A.主要负责人 B.总工程师 C.负责人

9.矿井主要泵房应当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 )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 A.5 B.2 C.7

10.上盘相对上升,下盘相对下降的断层是( )。 A.正断层 B.逆断层 C.倾向断层

11.断盘是指断层面两侧相对位移的岩体,位于断层面上方的岩体为( )。 A.顶盘 B.上盘 C.上升盘

12.褶曲在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上表现为等高线( )。

48 A.水平B.中断 C.弯曲

13.下盘相对上升,上盘相对下降的断层是( )。 A.正断层 B.逆断层 C.倾向断层

14.煤层受力后产生断裂,并且断裂面两侧煤体发生了明显位移,此构造称为( )。

A.褶曲 B.断层 C.裂隙 15.“三下”采煤试采前,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报( )审批。

A.总工程师

B.省级以上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 C.县级以上负责煤炭行业主管部门

16.选择井筒及工业广场。井口和工业广场内建筑物的高程必须( )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水位。

A.高于 B.不低于 C.低于

17.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都必须绘在( )上。

A.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 B.采区巷道布置图 C.通风立体图 18.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有专业人员分工观测井上下有关水文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并( )。 A.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 B.立即处理 C.停止工作

19.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突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 ),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A.矿调度室 B.矿长 C.安全科

20.防水闸门硐室前、后两端,应分别砌筑不小于( )m的混凝土护碹,碹后用混凝土填实,不得空帮、空顶。 A.2 B.3 C.5

21.防水闸门硐室和护碹必须采用( )进行注浆加固,注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A.黄土 B.普通水泥 C.高标号水泥

22.防水闸门来水侧15~25 m处,应加设一道挡物( )。 A.风门 B.密闭墙 C.篦子门

23.对新掘进巷道内建筑的防水闸门,必须进行注水耐压试验,试验的压力不得低于设计水压,其稳压时间应在( )h以上。试压时应有专门安全措施。 A.12 B.24 C.36

24.防水闸门必须灵活可靠,并保证每( )进行2次关闭试验。 A.年 B.季 C.月

25.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 )%。 A.70 B.60 C.50

26.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 )%。 A.20 B.25 C.30

27.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 000 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 )h的正常涌水量。 A.8 B.12 C.16

49 28.新掘进巷道内建筑的防水闸门,必须进行注水耐压试验,水闸门内巷道的长度不得大于( )m,试压时应有专门安全措施。 A.10 B.15 C.20

29.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 h内排出矿井( )h的最大涌水量。

A.24 B.36 C.48

30.打钻时,如钻孔内水的压力突然增大,应立即( ),但不得拔出钻杆。 A.钻杆固定 B.停止钻进 C.电源关闭

31.在向老空区打钻探水时,钻探接近老空水时,应当安排( )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

A.班组长或瓦斯检查工 B.爆破员和救护员 C.专职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

32.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的井巷过程中,由( )随时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A.瓦斯检查员 B.探放水人员 C.矿山救护队

3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 )。

A.挡水墙 B.临时泵站 C.防水闸门 34.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高出( )m。 A.0.3 B.0.4 C.0.5

35.断层面与断层的上盘(或下盘)煤层的交线称为( )。 A.断层线 B.断盘 C.断煤交线 36.断层的倾角表明了断层的( )。 A.倾向 B.走向 C.倾斜程度

37.人们一般认为陷落柱是由于( )原因而形成的。 A.岩溶塌陷 B.地震 C.煤矿开采 38.( )是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A.总工程师 B.煤矿主要负责人 C.安监处长 39.《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 )次。 A.1 B.2 C.3

40.钻孔放水前,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 )。 A.总工程师 B.矿长 C.矿调度室

41.当煤矿井下某一地点发生突然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 )。 A.安全副矿长 B.矿调度室 C.总工程师

42.煤矿井下采空区、废弃的井巷和停采的小煤窑,由于长期停止排水而积存的地下水,称为( )。

A.老空水 B.地下水 C.含水层水

43.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 )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A.超前探放 B.边采边探 C.边掘边探 44.灰岩一般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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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安全生产先进事迹

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事迹

路俊凯担任石油公司经理以来,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严谨科学、从严治企、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大安全基础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强化安全管理,使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走上了“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轨道,营造了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做好安全的良好氛围,使公司全面实现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使中石化新绛公司二十余座加油站目前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在安全工作方面他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他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基础工作的首位,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条例规范。强化组织安全领导,成立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层层安全责任制签署。

二、加大检查力度。为将上级安全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由路俊凯经理亲自牵头,采取会议形式和现场抽查员工等方法进行检查,做到了将上级的安全指示、会议精神及时、全面的传达给每名员工,为公司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广泛宣传发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工作措施,这使我们清醒的看到了党和国家抓安全工作的力度和决心。因此,公司在组织学习贯彻上,采取了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形式,逐级层层落实。

四、措施到位。他借鉴安全先进单位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各项预案,使公司各种预案档案齐全,并定期进行演练,使公司各项措施到位,时时处于应战状态,有力的消除了各种安全隐患。

一、高度重视,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公司领导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重要位置,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矿区的具体行动,及时全面地向基层各单位和广大员工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的指示精神。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董事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各部部长、各分公司经理为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网络,以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分管领导→各部部长,分公司经理→职工的管理链条。

2、明确工作目标。一是公司召开班子会和专题安全办公会,全面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和各级主管部门的一系列安全工作决定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弘烨公司安全工作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对安全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二是基层各单位按公司工作部署,召开本单位员工大会,进行学习贯彻。同时,按各自工作不同的特点,相应的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

3、加大检查力度。为将上级安全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由安监部牵头组织机关相关部门,采取参加单位会议和现场抽查员工等方法进行检查,做到了将上级的安全指示、会议精神及时、全面的传达给每名员工,为公司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4、广泛宣传发动。公司也随后制定了一系列安全工作措施,这使我们清醒的看到了党和国家抓安全工作的力度和决心。因此,我公司在组织学习贯彻上,采取了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形式,逐级层层落实。

二、突出安全重点,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新突破

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xx集团、xx集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安全质量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供热站、换热站、供水泵站精品率分别达到了

35、80和60,在集团公司上半年地面单位质量标准化现场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公司今年在生产运行、工程施工、维修等各项工作中均未发生人身伤亡及重大机械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

1、制定达标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xx公司2006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划》、《xx公司2006年质量达标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及主要岗位的安全责任制,依照集团公司下达的《应急予案指导书》及时编制了《xx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加大资金投入。做到统筹兼顾、专款专用,保证了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全年除了在员工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投入资金外,已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资金120万元,用于配置和更新地面消防设备。对三个调风站的设备、管路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对17个供热站、换热站的设施进行维修、粉刷、配置了15块宣传牌版;对水厂进行了全面的房盖、墙面、地面维修,设备粉刷,铺设了100m2的草坪,公司的标准化水平登上了一个新台阶。

3、实施科技创新。我们在以科技为先导,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员工的创新意识,建立科技创新机制,不断提高员工的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形成了“学技术、求创新”的浓厚氛围,为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创造了条件。

4、强化基础管理。今年以来,我们狠抓了工程质量,突出抓了三个调峰供热站的检修质量,不断提高创建标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有力地推动了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监督检查。成立了监督检查小组,坚持月份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正规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和规程要求进行验收,实事求是,不搞人为平衡,严把工程质量关,各项责任和措施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三、加大排查力度,安全隐患整治取得新进展

1、成立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公司安全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董事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发动会,从宣传标语,安全教育宣传提纲等方面入手,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和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安全整治活动的意义、目标、重点及措施。教育引导员工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即“安全压倒一切、事故否定一切”、安全生产不出事故是硬道理和生命至上、健康至上的意识,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提高对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和安全工作“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压倒一切“的认识,为搞好安全整治活动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大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坚持每月进行一次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每周一次的对安全管理重点的排查,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公司安全办公会上进行安排和落实,由各有关部门、基层各单位按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公司全年共组织大型检查和专项检查28次,动态抽查30余次,检查出问题26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6份,全部按期整改,做到了及时消除隐患,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四、强化安全培训,员工安全意 本文来自文秘114 http://www.daodoc.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识有了新提高

公司以“班前会”等方式,深入开展“学《条例》、学知识、学业务、提素质、保安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员工素质全面提高。新版本发布后,我们积极组织全员进行学习,在作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投入正式工作前5分钟,做“看、想、诵”,三件事来保证安全。即:查看一下现场工作范围内是否有不安全因素或不安全隐患;静想一下施工方案和有无遗忘的安全工作事宜;背诵一下本岗位的操作要领,工作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等,预防出现违章、冒险、蛮干等行为发生,达到上标准岗、想安全事、干规范活的目地,以员工的行为规范保证安全生产。

按照公司的统一布署,整个活动分学习、培训和考试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份结束,第二个阶段6月份结束,第三阶段8月份结束,9月初考试。应试137人,全部合格。

五、实施科技兴安,安全生产预防能力得到加强

创建一流信息化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测监控水平是预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措施。多年来,我公司以因特网为平台的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局域网等系统全面展开,机关办公楼50多台电脑已全部实现内部联网,可24小时全天候监测供热、供水系统运行,随时掌握供热首站、各换热站和供水泵站生产运行的各种数剧,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调整系统运行状态,为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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