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安全方面的工程要随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这个事三同时,细化下来,你说的证明材料就是
1、设计单位出具的安全专篇的设计方案及图纸等,
2、安全设备或系统签订采购合同及施工、安装等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3、安监等相关监督部门出具的安全设备或系统验收报告等。
1、企业设立 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4)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5)安全评价报告;(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2、项目设立 需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2)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安全设施设计 需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试生产备案需提供试生产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2)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3)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4)采取的安全措施;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5、竣工验收 需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5)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三同时就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证明性文件资料,记录等,属于三同时资料。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200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