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岭镇教育系统
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集中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内外黑恶势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决定从2018年2月至8月底,在全镇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黑恶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全镇教育系统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校园内外欺凌学生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选举、垄断学校资源、侵吞学校资产的黑恶势力;在学校建设工程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等黑恶势力。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特成立雁江区石岭镇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戴海忠
— 1 — 副组长:钟小彬
成 员:张垂栋 刘云成 纪极军 严超 魏家国 谢平张 兵 李 冲 田祖国 吴自力 周先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岭镇教育管理组安全办,由钟小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类学校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抓好工作的组织开展。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单位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8年2月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3月)
各学校要抓紧制定单位的实施方案,于2月9日前报送至石岭镇教育管理组安全办。各校要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摸排校内外黑恶势力,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
各学校要在校内外集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奋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各学校要在集中排查和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学校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对校内外黑恶势力“零容忍”,做到黑恶必扫、除恶务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 — 2 — 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
(三)重点抽查阶段(7月)
区政府、区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将采取交叉检查、重点抽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对全区学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
各学校要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经单位盖章后,于8月20日前报送石岭镇教育管理组安全办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安全股。区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石岭镇教育管理组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学校也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有效的“扫黑除恶”机制。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学校要利用LED、横幅、宣传单、手抄板、板报、校园周刊、广播、讲座、班会、升旗仪式讲话等多种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 3 —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相结合,重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氛围,切实提高社会知晓率。做好校内外黑恶势力的摸排与治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长效机制。
雁江区石岭镇教育管理组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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