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指中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公务用车原则
安全、节约、环保,有利于工作。
二、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处室 学校办公室
三、学校公务用车范围
1、参加上级召开的各项会议;
2、参加各级举行的教育教学活动;
3、完成学校各处室开展的相关工作;
4、学校其它相关工作等。
四、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1、教职工参加各项会议、教育教学活动等,由相关处室通知相关教职工,乘公交前往;特殊情况需要租车出行的,由相关处室报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决定、安排。
2、处室因学校公务要安排车辆的,要及时通报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联系车辆租车出行。特殊情况下,处室因公务可直接安排车辆,但事后要到学校办公室备案。
3、学校办公室安排临时租车时,要选择本地熟悉车辆及有经验司机;学校大型、学生集体活动需要租车时,要选择正规交通运输公司的车辆,要求租车公司安排有经验、负责的司机出车,并签订“租车合同”。
4、临时性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由学校办公室临时安排。
五、学校公务用车费用及报销标准
1、学校办公室安排租车时,租车费用要严格按照市场价核定,不能明显高于市场价。
2、教职工因公务(会议、学习教研等)乘公交出行的,按照公交费用回校如实、及时报销。
3、教职工因公务(会议、学习教研等)自驾车辆出行的,回校按公交标准报销车费。下列情况下:如路途远、时间紧、临时工作、多人参加等,自驾出行的,要提前到相关处室请示,相关处室到学校办公室备案,一般按1元∕公里左右的标准回校报销车费(如:到黄陂前川按40元∕次;到滠口按80元∕次等。以上标准含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生活补助等)。特殊情况下,因公务自驾出行的,报销标准可以适当提高(如:联考阅卷等)。
4、学校鼓励、支持教职工乘公交绿色环保出行,对于教职工公务活动自驾车辆途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区内公务活动学校按照4元∕人次、市内按8元∕人次的标准给与参与教职工生活补助。
6、全体教职工报销乘车、租车费用时要准备相应票据,如实报销。
六、本制度于2015年1月1日实施。
六指中学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