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场部工作制度
为加强各部门在公司内部业务工作中的沟通和协调,规范交叉业务的处理程序,健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高效统一的工作机制,特制订本大市场部工作制度。
一、各部门要紧密围绕大市场部工作,各负其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二、各部门要围绕大市场部经理的工作部署,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三、对大市场部的决议和公司领导布置的工作,各部门必须要贯彻和落实,遇到问题要出面协调解决,需告知市场部助理,由市场部助理协助解决。
四、各部门在执行大市场部的决议和处理问题时,如涉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要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认真进行协商,其他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
五、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涉及到大市场部的协调问题时,由市场部助理负责。
六、公司业务工作在运转过程中,需要协调的事项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会办:即某项工作应由主办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协商处理;
2、会签:即某份文件应由主办部门与相关部门会同审核并签署意见;
3、协办:即主管部门的某项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一)、会办的操作程序和要求
1、凡需要会办的事项,主办部门负责人应主动与会办部门联系、协调,并有权召集有关部门会办共同商议;
2、会办部门应对会办事项认真进行研究,必要时可提出书面意见,并告知主办部门;
3、主办部门在收集会办部门提出的意见后,在综合整理的基础上提出主导意见;如发现有原则性的不同意见,应召集有关部门协调、统一意见,统一不了,应将不同意见一并上报市场部经理解决,并由市场部助理落实。
4、会办事项涉及到不同领导分管业务的,主管部门应将会办结果报告其它相关的分管领导。
5、会办事项如需对外行文的,则按照会签的操作程序和要求办理。
(二)、会签的操作程序和要求
1、凡需会签的文件,由主办部门提出声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有关部门会签。
2、会签文件由会签部门负责人负责签署意见。
3、会签部门应仔细阅看和研究文件内容,如无不同意见,应签署“同意”,并签署负责人姓名;如有不同意见,应邮件详细说明理由。
4、会签意见应根据事情重要和紧急程度合理安排和给出,最迟一天内作出邮件答复,逾期作同意处理。
5、主办部门在文件会签完毕后,由市场部助理核稿,并送交市场部领导审批;如有个别不同意见应附上,供领导审批时参考。
6、会签并经领导签批后正式印发的文件,主办部门应抄送各会签部门。
(三)、协办的操作程序和要求
1、凡需协办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先告知市场部经理和助理,再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双方向领导汇报后组织实施。协商如有困难,由市场部助理主持协调。
2、明确为协办事项的,有关协办部门如无特殊情况,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推脱。
3、在协办过程中发生问题,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共同协商的原则协调处理,如难以解决,由市场部助理协调,市场部经理解决。
4、协办事项如需正式行文的,主办部门应抄送协办部门。
七、大市场部所有部门的合同,在签署完毕后都必须统一交市场部助理整理、扫描、备案;由行政部存档保管,法务意见由市场部助理负责提交律师审核并转达修改意见。
八、报销流程:各部门的费用报销均由各部门审批后交给市场部助理核实,经市场部经理审批会后送财务批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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