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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发布时间:2020-03-03 05:34: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2000元,2档3000元,3档4000元,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为了保证人均3000元,要求每个班评选中1档和3档的人数相等)

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行政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无不良嗜好;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父母一方、双方亡故或患有严重疾病者,家庭遭遇重大天灾人祸而失去基本生活费用来源的特困学生优先。(12级经济困难生获得助学金的名额为60人,按照学校的分配比例13.2%,根据各班人数,每个班获助学金的人数均为5人。评议方式:根据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由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评议(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班委、团支部成员以及每宿舍普通同学代表一名(申请人回避)至少10人担任成员的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奖助学金的民主评议工作)。学校要求11月1日将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资料上报,且需要在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因此请各班

尽快组织班会进行评议,各班长于10月23日周三将班级评定的助学金名单及申请表上报年级辅导员。)

(二)校长奖学金和校董奖学金(校长奖学金5000元/年,校董奖学金2000元/年)

校长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思想品德优良,租售校纪校规,评奖学年无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评奖学年平均学绩数须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在评奖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4、同等条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标并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者优先。

校董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学年思想品德鉴定等级为优秀;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年平均学绩数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4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5、同等条件下,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者优先;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校长、校董奖学金申报审批程序:

1、学生本人于10月22日根据申请条件向年级辅导员提出申请;

2、年级辅导员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办法进行资格审查、评选,按照评选人数和条件要求确定获得奖学金人员名单并上报学院(12级校长奖学金名额为4人,校董奖学金名额为3人)。学院于10月25日将正式名单报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校办企业、宗倬章奖学金、青岛银行奖学金、微尘奖学金、锋泾集团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品德优良,租售校纪校规,评奖年度无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课程;

3、学习成绩必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前列;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各种校内社会奖学金在12级共13个名额。名额分配如下:校办企业奖学金4人,金额3000元;宗倬章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3000元)、微尘奖学金(1人,金额2000元)、锋泾集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2人,优秀困难生奖学金1人,金额均为2000元)。因奖项数量多每个奖项的名额少,请各班班主任推荐一名符合社会奖学金评选要求的评学兼优的同学,于10月23日星期三将名单报给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根据上报名单同学的综合表现确定校内社会奖学金奖项的分配并上报学院,由学院最终决定获奖同学名单。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学生奖学金分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类。其中综合奖学金设优秀学生奖学金(500元/年/人,获奖比例5%);单项奖学金设学习优秀奖学金(100元/年/人,获奖比例3%)、思想品德奖学金(100元/年/人,获奖比例3%)、文体活动奖学金(100元/年/人,获奖比例3%)、科技创新奖学金(100元/年/人,获奖比例3%)、社会工作奖学金(100元/年/人,获奖比例3%)。

同一次奖学金评选中,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重复获得单项奖学金中任一项。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思想端正、积极进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且“思想政治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

2、学习成绩优异,参评学生学年素质评价分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在重大公开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创造价值或产生积极影响灵活的省级以上竞赛表彰奖励;在某方面有突出事迹,成为学生榜样楷模。

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同时进行评审且不可兼得。

请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本人于10月23日向年级辅导员提交申请表,年级辅导员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办法进行资格审查、评选,经核实后确定名单上报学院。各单项奖学金请各班召开班会由班主任确定获奖同学名单,10月23日上报,每个奖项均可报一人。学院将严格按照比例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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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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