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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威海)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发布时间:2020-03-03 05:32: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山东大学(威海)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07]90号),促进学生学习进步和人格健全,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和《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威校学字[2012]9号)精神,我校将进行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各学院分配名额及分配序号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生在2012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中,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为“优”。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生在2012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中学习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均列班级前5%。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工作流程

1.组织申请。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奖助贷系统进行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学生上报给学院的材料主要包括: 2010 版《(**-**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学院在组织学生填报时应指导学生按照填表要求规范认真填写。填写规范详见附件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

2.学院评审。学院在收齐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后,成立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学院奖学金管理员在奖助贷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公示 5 个工作日。

3.材料规整。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推荐学生名单严格按照推荐顺序和分配编号统一填入《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序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必须准确无误,院系及专业必须用全称)。

4.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奖学金管理员在奖助贷系统中完成提交工作。同时请于10月17日下午4: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学工部综合管理科(新办公楼115房间),需报送的纸质材料有:申请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ygbwh@126.com,电子版文件名为“2012年XX学院国家奖学金材料”,例如“2012年商学院国家奖学金材料”。

5.学校评审。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6.报送教育部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山东大学后拟定正式公函报校领导批准,呈报教育部。

四、注意事项

1.高校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校设立的荣誉最高、奖励金额巨大的国家级奖项,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申请前,各学院要召开国家奖学金申请动员会,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奖学金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最优秀的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租用,确保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真正代表广大优秀高校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

2.为提高审核工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各学院要指导学生严格按照填写规范进行填写,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同时杜绝出现评审标准过于宽松,评审把关不严,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在评审国家助学金时需结合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本学年受资助情况综合考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兼得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仅保留优秀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和证书。

学生工作部

2012年10月9日

附件: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

学生申请必须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 年版《(**-**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具体要求为:

(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2)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2年秋季学期填表申请国家奖学金,表格标题中学年应填写“2011-2012 学年”;右侧编号请按学校分配序号填写。学校名称统一填写“山东大学”,院系填写学生所在学院全称。“入学时间”和获奖“日期”栏填写格式为“xx年xx月”,例如“2011年9月”等。“学制”栏填写汉字,例如“四”。

(3)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4)表格中“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负责填写(建议采用打印的方式),其他各项不能填写。辅导员老师负责审核学生所填写的内容。

(5)表格中“实行综合考评排名”一栏,填“是”。,“如是,排名”栏按综合素质排名填写,其中排名总人数与“成绩排名”栏的总人数一致,并杜绝同一班级或同一专业不同学生申请审批表中的参评学生总人数不一致现象,如:同一个班级或同一个专业,不同学生所填写的总人数相差1到2名同学。

(6)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

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7)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明确体现出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1律;签名处必须由推荐人亲自签名,杜绝出现推荐人签名笔迹不一致现象。

(8)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副书记要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学院意见,签名处必须由副书记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副书记签名。

(9)表格中“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的填表时间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的逻辑进行填写,其中“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的时间间隔要体现5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

(10)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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