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乐镇办发【2011】号
中共乐天溪镇委乐天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镇法制宣传教育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2006—2010年,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乐天溪镇 “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律七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镇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五五”普法规划实施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他们坚持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鼓励先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镇委、镇政府决定对等5个先进单位、等10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勤奋工作,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乐天溪镇关于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为促进“十二五”时期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打造宜居乐天溪、生态乐天溪、平安乐天溪、休闲乐天溪、富裕乐天溪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6—2010年全镇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乐天溪镇委
宜昌市夷陵区乐天溪镇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 日
2006—2010年全镇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共个)
二、先进个人(共名)
主题词:普法工作表彰通报
中共乐天溪镇委办公室2011年月日印发共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