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团支部换届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西北政法大学各学生社团团支部应根据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统筹安排,在规定
时期内进行换届选举,严禁在规定时期之外私自换届。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提前、暂缓社团团支部换届申请书;
第二条 学生社团团支部换届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换届大会的参会人数必须达到注册会员的三分之二为有效,大会由社团联合会派
出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第四条 学生社团团支部换届大会召开之前,上届团支部委员经过广泛调研,听取各方意
见并经过讨论酝酿后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提出新一届团支部委员建议名单(一般为单数,且能照顾到社团内部的性别、年级、学院等比例构成,社团应根据自身规模,确定合理的候选比例,建议为1:2,即最终委员数量与候选人数量之比为1:2),并表决通过建议名单。表决通过候选人名单后,团支部向社团联合会团工委递交学生社团团支部换届书面申请,申请须写明经讨论所确定的换届选举时间,团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团支部岗位名称和数量(如:建议岗位有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等,各社团可根据社团实际情况择项选之),以及社团现有注册成员,社团联合会团工委审核通过之后,学生社团方可筹划社团团支部换届大会;
第五条 社团团支部换届大会上由上届团支部书记代表上届团支部汇报一年以来的各项
工作,并进行差额选举;
第六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应从不是候选人的会员中
推荐产生,且监票人之中至少一名应为社团联合会的代表,选举为人一人一票制。
第七条 第一轮选举产生社团团支部委员,由团支部委员组成新的委员会,再由委员会成
员进行第二轮选举,投票产生新一届社团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预定的团支部岗位人选;
第八条 团支部换届大会第一轮和第二轮选举的选票由社团联合会回收保管,新一届团支
部应在换届后三日内完成填写并向社团联合会递交《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团支部信息登记表》、《西北政法大学社团团支部成员登记表》和《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团支部书记鉴定表》(由社团自行下载);
第九条 社团团支部换届选举结束后,新任团支部书记召开首次支部委员会,安排布置新
一届工作、职能分工等;
第十条 各社团团支部的换届应该在2013年5月前完成;
第十一条 以上所有条款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学生社团联合会团工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