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旭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李子埂煤矿文件
旭煤司发[2011]08号文件
威信县李子埂煤矿
关于调整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责任分工的决定
矿属各部门:
根据李子埂煤矿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特调整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舒代丛(法定代表人) 常务副组长:彭从冲(矿长) 副组长:李永辉(技术负责人)、岳定华(生产副矿长)、冯建国(安全副矿长)、黄添明(机电副矿长)、冯春阳(办公室主任)。
成 员:全矿所有的安全员、瓦斯检查员、防突队长及班组长。
二、领导组成员责任分工
组长和常务副组长:负责落实日常工作期间,所需的人、财、物,统一安排部署和指挥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组下设瓦斯治理领导小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小组长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各副组长兼任。
副组长:李永辉(兼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小组长)、岳定华(兼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二人,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协助组长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对各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瓦斯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审批及督促落实。
瓦斯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通风技术科各成员组成,负责各项瓦斯治理方案的实施、督促及监管。
副组长:彭从冲、冯建国、岳定华等人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安排煤矿复工期间的现场跟班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整改顺序,进行现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完成情况。
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小组长:岳定华,负责矿井采掘工程顶板压力、地应力观测,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及顶板管理的职能监管。组员由地质测量科成员及各跟班矿长、安全员、安全检查员构成,负责现场顶板安全管理措施的监管落实,并现场督促隐患的整改落实,以及平时地质资料、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副组长:冯春阳负责领导组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复工整改期间安全工作的资料管理,随时通报工作进度和动态。
其余成员,负责复工整改期间的安全工作,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同时负责人员组织和日常工作的安排,随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威信县李子埂煤矿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