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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制度(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3 00:44: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调度室管理制度

重大事故汇报、组织处理制度

第一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调度室立即变成事故的临时指挥部,值班长、调度主任、值班调度员要坚守岗位,随时记录灾情变化情况。

第二条 当接到事故汇报后,无论有多严重,先记清事故时间、地点、概况、汇报人。然后立即按规定程序进行汇报。

第三条 当事故发生后领导尚未赶到调度室之前,应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做好抢险准备,现场人员迅速抢救,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要组织撤离。

第四条 主要领导到场后,要坐阵调度室亲自指挥。

第五条 根据事故情况安排有关领导、人员到现场组织抢险,并对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制定相应的抢救处理措施。

第六条 根据事故情况,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第七条 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采取撤人、反风、断电、关闭水闸等措施。

第八条 通知车队、救护队到井口待命,通知医疗部门做好抢救准备,通知物供部门做好抢险物资供应。

非伤亡事故分析制度

一、非伤亡事故分类

根据煤炭工业生产特点,把非伤亡事故分为六类,即:顶板(井下冒顶、片帮、露天滑坡)、瓦斯(瓦斯、煤尘爆炸、燃烧)、机电运输、水害、火灾和其它。

按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价值和影响生产时间,把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事故。其中:

(一)凡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为一级事故。 第一条 经济损失价值2万元以上者。

第二条 因事故造成整个矿井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者或使采区生产中断3昼夜以上者。

第三条 瓦斯煤尘爆炸。 第四条 井上下火灾。

第五条 水泵停止运转、致使泵房进水。 第六条 火药库(房)、火工厂、加工房爆炸。

第七条 主提升设备断轴、过卷、断绳、卡罐、井筒掉车。 第八条 斜井跑车。

第九条 主要扇风机停止运转30分钟以上者。

第十条 地面铁路运输,机车中破一台、客车大破一辆、货车大破两辆、主要车站或主要正线行车中断12小时以上者。

第十一条 输配电线路(2200V以上)混线、杆塔倒塌、雷击或瓷瓶破坏造成主要干线停电达(2)项规定时间者。

第十二条 主要变配电设备、主要电机绝缘击穿着火、油箱爆炸等造成停电达(2)项规定时间者。

第十三条 基建矿井发生的事故使单位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或使工区停工3昼夜以上者。井架变形、断梁、断柱、天轮破坏者。

第十四条 地质勘探发生的事故使一台钻机或坑井钻探停工1个月以上者。

第十五条 其它事故认为特别严重者。

(二)凡造成下后果之一者,均为二级事故。 第一条 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2万元者。

第二条 事故造成整个矿停工2~8小时或使采区停工8小时至3昼夜。

第三条 主要扇风机停止运转10~30min。 第四条 主绞车制动闸断拉杆、滚筒裂纹、底座裂纹。 第五条 排水管道破裂。

第六条 输配电线路(220V以上)混线、断线、杆塔倒塌、雷击或瓷瓶破坏造成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事故者。

第七条 主要电气设备造成停电达(2)项规定时间者。 第八条 地面铁路运输、主要车站或主要正线行车中断6~12小时、列车冲突、向占用线违章接入列车、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在准备妥当的时车路上接发列车、擅自开车、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列车进入导线、机车或车辆混入区间或站内,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列车中机车、车辆制动梁脱落。

第九条 电铲断钩、断大梁。

第十条 机械厂中因事故影响设备精密度较大者。

第十一条 基本建设因事故使本单位工程停工2~8小时或工区停8小时至3天者,井筒坠落物品或材料者。

第十二条 地质勘探因事故使一台钻机或坑井钻探停工10天到1个月者。

第十三条 其它事故,认为严重者。

(三)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三级事故。 第一条 经济损失价值在500~5000元。

第二条 因事故使整个矿停工30分钟至2小时或使采区停工2~8小时。

第三条 主扇风机停止运转10分钟以下。

第四条 输配电线路(220V以上)混线、断线、瓷瓶破坏造成主要干线停电达(2)项规定以下时间者。

第五条 主要电气设备造成停电达(2)规定以下时间者。 第六条 地面铁路运输、列车脱轨、列车分离、挤道岔、调车作业线上发生冲撞造成损失者,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或防护信号,调车作业越过禁止调车的信号轨,闯车档、列车冲撞施工机械、轻型车辆或小车、列车越过标志,列车自翻车中途自翻,自翻车机车动轮擦伤过限,机车、车辆燃轴,电机车刮弯电弓,蒸气机车烧漏易熔栓,架线折断,乘务员漏乘等。

第七条 基本建设因事故使单位工程停工30分钟到2小时或工区停工2~8天。

第八条 地质勘探因事故使一台钻机或坑井钻探停工1~10天。 第九条 凡供整个矿使用的机械设备发生事故,但由于改用备用设备而未引起停工或减产,以及主要井巷或采区冒顶并未引起停工或减产者。

第十条 其它事故认为严重者。

二、组织分析原则

根据事故分类,实行调度统一组织、分管领导和分管科室参与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三、事故分析操作细则

第一条 对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工作面停工停产4小时以上,盘工停工停产2小时以上,全矿停产30分钟以上,或经济损失价值在500元以上及认为事故严重者,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责任者进行分析,及时组织安排领导成员或有关人员到现场抢救,了解落实事故原因,要掌握真实数据。

第二条 所分析的事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条 分析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准放过,责任者和其它人员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无防范措施或不落实不放过。

第四条 对事故分析结果和责任者处理意见要书面报告上级领导,处罚必须落实到人,降级处分要书面报告劳资人事部门。

第五条 分析结果必须公布于众,使职工从中吸取教训,达到教育目的。

第六条 制定出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教训责令生产职能单位修订安全措施。

第七条 其它规定:(1)、凡在全矿范围及生产区域发生事故分析时,由调度主任或负责人组织安排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被通知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分别给予50元或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凡发生事故单位接受通知后,单位负责人有义务组织本单位人员及时参加分析会议,端正态度,做到从中吸取教训,改正不足或失误,争取改进和提高,对连续出现事故的单位,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坐台调度员下井、业务培训制度

一、调度培训学习

第一条 每周四为业务培训日,除坐台下井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

第二条 参加学习人员,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授课人员要严肃认真。学习时间不会客,有事向主任请假,返矿后补课。

第三条 考试低于70分,扣发全月奖金10%,低于60分扣发20%,不参加考试者扣发全月奖金。

第四条 全年考试成绩装入档案,凡有不及格者,参加补考一次,仍不及格者,调离工作岗位,以后不论何时不得进入调度系统。

第五条 业务培训按年初调度培训计划逐月执行。

二、下井规定 第一条 坐台调度员每月下井不少于5次,每次下井要有任务,必须保证6个小时以上,发现问题组织协调解决,当场处理不了的向有关领导、科室反映,责令处理。要有督促处理结果,否则不算下井。

第二条 出井后要认真填写好入井记录。

原煤产量与库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盘煤库每月(计划会前)进行一次。盘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尽职恪守,盘查结果,真实有效。

第二条 由调度室牵头,地质、财务、企管、运销等有关部门参加,并将盘查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三条 调度室对原煤产量报量严格实行现场验收制度,对报量和实际产量不符,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随着生产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矿井机电检修、设备维护保养、故障排除占到现场作业中相当大的比例,相应地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难度也在不断增大,在这些涉及停送电的操作较为频繁。为确保操作人员和设备安全,有效地防范事故发生,规范停送电操作,真正建立起使安全管理和组织措施能有效落实和监督保证的机制,特制定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责任管理部门

机电科和调度室为工作票责任管理部门,调度室对日常机电设备计划检修和非正常作业进行兼管、落实和执行。 中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中运输系统的文明生产、轨道质量、挡车设施,管理科室为矿调度室。

第二条 中运输系统的设备完好、信号照明,管理科室为矿机电科。

第三条 中运输系统必须有主管责任队组,负责系统的轨道达标,设施齐全、设备完好、无失爆、信号畅通、光明适当、文明生产达标,车辆管理有序。

第四条 管理规定:

(1)、斜巷挡车设施实行一坡三挡,安全可靠。 (2)、斜巷进行硬化,定期冲洗,每月不少于三次。 (3)、巷道不得有积水,积水处做横水沟保持畅通。 (4)、道岔全部使用标准件,严禁使用非标准道岔。 (5)、斜巷行车时必须有语言报警提示装臵。 (6)、绞车必须有管理牌板,专人操作,持证上岗。 (7)、经常对绞车、钢丝绳、挡车器进行检查,保持完好。 (8)、运输线内不得有矿车积压,正常供车;巷道内不得有杂物堆放,畅通无阻。

(9)、服务生产,确保安全,严格按照规定搞好区段运输工作。

干部下井登记制度

第一条 矿科员以上干部下井必须在调度室进行登记,每次入井时间不低与4小,队干和工人同上同下,班后填写出井时间,否则不算下井。

第二条 下井登记要按要求内容认真填写,内容不齐不清和没有查出隐患、三违,不算下井。

第三条 下井登记除小分队活动、旬检月验、现场办公集体填写外,其余必须是一人一卡,不允许一卡多人填写。

第四条 调度室要建立本单位的干部下井考勤台帐。

环节事故考核制度

为确保矿井生产正常有序地进行,减少生产中环节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矿井“内部索赔制度”为标准的考核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坚持“以法治矿,以严治矿,以全面抓责任制落实为核心”的指导思想。落实责任是最具体、有效的管理手段。根据供求关系,在各部、各区队之间模拟市场运行规则,建立索赔制度,以此达到相互间协作、配合、负责、促进,使各部、各区队统一认识,目标一致,确保全矿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二条 索赔范围、规定及程序

一、索赔范围

凡因责任造成事故影响安全生产时,时间在半小时以上者,均需进行索赔,主要方面有:

(1)、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事故者。

(2)因物资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低劣影响生产者。 (3)、无计划停风、停电影响安全生产者。

(4)、因运输事故影响生产者(包括大巷运输、盘区皮带、无机车运输等)。

(5)、盘区顶库影响生产者。

(6)、因设备检修质量影响安全生产者。 (7)、其它事故影响安全生产者。

二、索赔规定

影响采一或采二时,每小时按500元,其它队组每小时按300元进行赔偿。影响时间不足半小时不计,超过半小时按一小时计。造成损失超过5000元按20%赔偿,低于5000元按30%赔偿。

三、索赔程序 以上情况如有发生,由调度室负责(机电方面的事故分析,要求机电矿长参加),及时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确定赔偿数额,并形成会议纪要,报相关领导和单位,作为月底考核依据。

四、考核办法

第一条 对发生的所有事故,调度室均要进行专项记录,无专项记录或记录不详细者,罚责任人10元。

第二条 出现事故后,当班必须及时协调解决,事故的组织分析必须在12小时内完成。超过此时间要求时,罚调度室主任50元。

第三条 对材料、设备的供应,发生质量、延时、数量不足或服务质量等问题影响正常生产、工作,但没有造成停工、停产而要求进行索赔者,需受影响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报调度室分析处理核实,调度室接报告后认为情况如实,并且有赔偿的必要,可进行组织分析。认为无赔偿必要,可批示理由不充足不予赔偿。并将申请存档,情况报企管科核查,否则罚款20元。

五、有关事项

第一条 调度室对事故的记录、分析、索赔要进行排列编号。会议纪要必须报企管科备案。

第二条 调度室月底要将当月事故索赔情况汇总制表报劳资科,劳资科要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条 企管科对此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分析。对不按要求、规定程序进行者一定严格追究、考核。

班 前 会 议 制 度

第一条 坚持每天早7:00班前会议,由调度主任主持。 第二条 所有矿领导、生产、地测、机电、通风、安全、供应科长、调度主任、机分厂长及采、掘、机、通、运、安装、维护、皮带、盘区等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

第三条 会议内容:调度主任通报与会情况;值班长汇报当日生产任务完成及事故影响;安全小分队通报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隐患排查情况;分管领导落实前一天安全生产,并对次日的安全生产做出安排;调度主任对前一天安全生产分析通报,并对当日的工作进行安排。

第四条 要求参加的人员务必按时参加,不得迟到和无故不参加,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旷会一次罚款20元。

第五条 所有汇报人员必须提前写好书面材料,言简意赅,主题明确。

第六条 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制度,责任到人。 第七条 各分管领导除认真追究上日任务完成外,对当日生产做好细致的安排。

第八条 调度室根据作业计划及时下达当日生产计划及各单位的整体协调工作。

月度生产作业计划会议制度

第一条 每月下旬召开生产作业计划会,会议由矿总工程师主持。

第二条 全体矿领导、矿长助理、生产、地质、机电、通风、调度、机分厂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采、掘、开、机、运、通、安装、维护、皮带、盘区队长参加。

第三条 会议首先由生产科长对本月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并对未完成任务进行分析,然后下达下月各单位的作业计划及工程安排。分管领导就本月生产完成进行追究,并对下月的计划及奋斗目标总体思路进行统一部署。

第四条 要求参加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迟到一次罚30元,无故不参加罚50元,由调度室执行。

第五条 各单位要根据生产作业计划的安排,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需解决的问题,确定自己的奋斗目标,对生产作业计划不合理的提出异议,以便及时调整。

第六条 生产科根据会议的内容把下月作业计划打印下发各单位执行。

现场生产办公会制度

根据井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为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矛盾,督促安全生产和工程进展,由调度室组织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现场办公,办公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办公专题会议,确定方案,排出工期,定出问题整改措施,做出具体要求。

第一条 所有参加办公的人员必须按调度室通知时间准时参加。 第二条 及时通知与办公内容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参会,必要时请分管领导参加。

第三条 办公后要求各参加单位根据工作面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调度室将各家建议收集确定方案,报有关领导同意后,安排施工单位按方案施工。

第四条 办公会要及时、准确到位,全面考虑。 第五条 施工单位严格按办公会议要求进行施工。

第六条 会后调度室要及时将会议内容打印纪要下发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并报有关矿领导。

第七条、遇有重大工程要确定考核制度,调度室按纪要进行考核。

生产旬分析预测制度

第一条 当月每旬调度室要对主要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寻找、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第二条 将旬分析结果和下一旬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预测,并及时汇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决策下达措施方案,调度生产部门进行落实。尽早解决有关问题,促使指标顺利完成。

第三条 调度室要将旬分析,及时报总调度室及有关领导。

事故汇报、处理、分析制度

一、事故汇报制度

第一条 发生事故时,调度室值班领导必须按规定汇报有关领导,并及时汇报总调度室。对于重大事故、死亡事故要立即汇报。

第二条 汇报时,必须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主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目前采取的措施。调度室要认真、详细询问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 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要将事故情况立即向当日值班长、调度长汇报,同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通知有关部门领导人到调度室报到,听从统一安排调遣。

第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要按重大事故汇报程序图进行汇报。 第五条 通知车队、救护队,处于待命状态。有人员伤亡情况,医疗部门要作好抢救的准备工作,命令发出后立即出发,物资供应部门要做好相应的抢救物资准备工作。

二、事故抢救、处理制度

第一条 调度室在事故发生后,要通知出事单位保护好现场,同时要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事故范围扩大。 第二条 矿有关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赴现场对现场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关的抢救处理措施。调度室负责人员、车辆、物资等方面的协调指挥。

第三条 调度室积极组织人员、物资进行安排实施处理。

三、事故分析制度

事故分析时,由安全处牵头,事故单位负责人、跟班副队长、带班长、责任人、值班长、当班调度员及有关领导必须参加,并根据事故大小对责任人给予处罚,必要时还要根据事故性质追究刑事责任。

调度主任会议制度

第一条 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主任会议。

第二条 要求调度室所有人员全部按时参加,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元。

第三条 调度主任必须提前做好书面讲话材料和下一步的工作目标进行总体安排。

第四条 认真分析本月调度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及时调整思路,以便改进。

第五条 对本月调度员的业务进行考核,对调度员的工作失误进行追究。

第六条 与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共同探讨工作,互相交流,共同学习,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矿、科领导调度值班制度

第一条 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当日早八点始至次日八点止,值班地点,矿调度室。

第二条 值班长要集中精力,抓好当日安全生产,处理解决安全方面所存在的一切隐患问题。 第三条 值班长要参加当日矿班前会和事故分析会等,负责召开班前会,安排当班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抢救,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汇报情况。

第五条 坚持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检查和监督有关制度执行情况。

第六条 负责每天公司调度室汇报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七条 值班长因外出学习或开会空岗时,由调度主任顶替,值班长因开会、下井应向调度员说明地点,以便联系。

第八条 对于当天出现的重大隐患及三违人员,要拿出处理意见及时督促处理。

第九条 坚守值班岗位,因工作需要离开时,必须与当班值班员说清时间及去向,以便联系。

矿调度值班制度及考核

为了严格矿领导调度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及考核,制定如下制度:

一、值班时间:

当日8点至次日8点,24小时。

二、值班职责:

第一条 值班领导对当天全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兼负雨季“三防”值班责任。

第二条 负责对全矿范围内干部上岗情况、五管要害部门干部值班情况进行查岗,并参加当天安全生产有关事务性活动。

三、要求及考核:

第一条 值班时间内值班领导必须坚守调度室,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值班领导同时不在岗一次对责任值班领导罚款50元。

第二条 值班领导如因特殊情况要离开调度室时,要通报当班调度员,并报请生产矿长或调度主任代替值班,凡擅自离开值班岗位,对责任人一次处罚30元。

第三条 值班领导必须坚持矿早班前会汇报制度,值班长对当天值班劳动纪律负责。确保全员按时上岗,不参加值班的领导不享受值班待遇。

第四条 值班领导在值班时间范围内有权调动全矿人、材、物,并按调度规定及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 值班领导对值班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认真落实,并做好记录,利用早班前会对好的进行表扬,对差的进行批评和处罚。

调度室主任日汇报制度

为适应现代化生产的需求,及时反馈信息,更加准确及时地指导生产,解决生产矛盾,确保矿井生产的有序进行,各单位坚持调度主任汇报制度。

第一条 汇报前调度室主任要认真收集各口资料,确保数据准确、汇报全面。生产、供电、排水及特殊情况。

第二条 建立调度主任汇报台帐,对当日汇报材料上台帐备查。 第三条 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汇报时,必须提前向总调主任说明情况,延期汇报。

第四条 调度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代替汇报,缺少一次罚款30元。

第五条 因汇报不及时、反映不全面而影响矿井的生产,要追究调度主任的责任。

矿 井 检 修 制 度

为确保矿井生产、生活的有序进行,特别是减少机电事故的发生,要求对矿井上、下所有的机电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具体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检修时间没特殊通知的情况下,一般于月底最后一天的八点班进行。

第二条 每月检修前各生产单位将本单位需要检修或更换的设备、设施情况用书面材料报送机电科。

第三条 机电科根据各单位报送材料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检修,考虑可能影响的范围及影响时间、检修地点、检修人员,监督把关人员提前将检修计划报调度室及有关领导。

第四条 调度室将月度检修计划向各单位认真传达贯彻到位。 第五条 所有的检修都必须明确责任人,严格按计划时间有序进行。

第六条 检修期间机电科长必须亲自在调度室统一指挥,确保安全,否则不准检修。

第七条 各单位检修严格执行检修措施,确保安全检修。 第八条 检修开始和结束必须向调度室请示。 第九条 调度室必须及时将检修计划上报公司调度室。 第十条 因工作失误而影响检修时间,或因检修质量差而影响整体检修计划,由机电科负责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规程、重大安全措施、灾害预防处理

计划贯彻执行制度

第一条 对于有关的规程、措施、灾害预防,调度室要对调度人员及有关的队组进行专门的培训、学习贯彻。做到熟练掌握,指挥正确。

第二条 有关规程、措施、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调度室要作好记录,并存留一份,分类管理。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要报总调度室一份。

第三条 对施工队组现场管理的贯彻执行情况,调度室要及时督促落实、追究。

会议通知制度

第一条 调度室会议通知要有专门的会议通知本(包括上级领导指示记录、本单位领导指示记录),必须记清会议内容,并写明下达的时间。

第二条 调度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通知,通知要落实到个人,必须记清接受人的姓名和时间。

第三条 会议通知完毕后,要在通知本的右下方注明完毕。如果未通知完,必须交于下班继续通知,做到万无一失。否则追究责任。

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 交接班前,调度员要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二条 调度员交接班时,要当面进行,亲自交接,不得代转。 第三条 交接时,双方必须将当班的主要生产、安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包括未办完的事情、未落实完的事情、通知、领导最新指示、安排等。 第四条 双方交接清后,在交接班记录本签字,做到手对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调度传真制度

第一条 调度传真必须全部进行编号,并登记清楚原文标号及标题。

第二条 调度员接受传真,要核对清楚页数和清晰度,坏页丢页要及时联系补传。

第三条 接受传真后,调度员要及时报送调度主任阅示后,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由领取人签字。

第四条 调度员根据领导阅示要求,积极进行组织处理。并复印一份存档。妥善保管。

调度日报出报制度

第一条 每天下午,值班调度员16:00以前,将本单位的原煤、进尺、开拓、准备、库存、精煤、回采队组产量和重点开掘队组进尺数字汇报公司总调度室。汇报内容要准确。

第二条 认真细致出好每天的调度日报。

第三条 调度员根据全矿的完成情况要进行生产综合分析,并要求:

(1)、分析要说明当日主要指标与计划的差距。 (2)、说明影响生产的主要原因。

(3)、分析当前情况,并对后两天的生产情况进行预测。 (4)、每日将调度日报表及时发送有关领导及有关单位。

调度汇报制度

一、班日生产汇报制度

第一条 各生产队组及下属调度室每个班必须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每少一次处罚10元。

第二条 调度室根据汇报情况进行组织、协调处理,并将处理过程情况按时间顺序全部记录在非定时台帐上。

第三条 非定时台帐记录必须记清汇报人、汇报时间、事件、处理过程(包括通知有关人员的时间和姓名)及落实情况。

第四条 各调度员要以非定时台帐进行分类、汇总,必须认真作好详细记录。

二、专题汇报制度

第一条 对于领导、上级调度临时部署的专题任务,要指定专人,按要求、按时间进行专题汇报。

第二条 汇报人要全面掌握情况,做到生产动态情况清楚。 第三条 专题汇报要有专题台帐,记录内容清楚具体。

班中餐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内部市场化经营管理方案”规定,加强对班中餐的管理,按照“井下一线人员、井下固定岗位人员、井下作业时间达6小时以上的特殊工种、机电检修维护人员”享受班中餐的原则,做到“不遗漏、不乱费、不超标”。特将此项工作纳入调度员岗位责任范围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条 井下班中餐的管理工作由调度室调度员负责。 第二条 每班调度员应根据队组自报、考核室报工、或电话抽查办法核实井下人数,按需报量。

第三条 井口以外人员不享受班中餐,专职送饭人员不享受班中餐,地面工程特殊用餐需经矿领导批准,进客饭费用,不进班中餐。

第四条 井下特殊情况需增报班中餐时,需经调度值班主任以上领导批准。

第五条 每月由调度台长负责整理,月底交统计员汇总,并由统计员负责对照各队指标,按照超一罚一的原则上报兑现。每月5号前完成,没有超罚兑现扣统计员20元。

第六条 班中餐总量每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超出部分按照费用的5~10%在调度员工资中减扣。

第七条 班中质量必须达矿规定标准,每月由调度室组织,企管科、行政科参加,随时抽查,达不到标准时,按所达到情况定价结算。

工作调度制度

工作调度制度

煤矿调度制度

生产调度制度

调度汇报制度

调度值班制度

煤矿调度制度

调度交接班制度

调度业务培训制度

安全调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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