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晚自习纪律要求
一、晚自习时间为18:00—21:30,所有学生进入自习室后,自觉拿出自己当天需完成的作业独立完成。
二、遇到不会做的题目,不得在自习室内跟其他同学讨论,而是先标记在那里,把其他会做的先完成,待做完后老师进行一对一特训时给予讲解和指导。
三、学生在自习室内禁止大声说话、喧哗,不得随意走动。若要向同学借学习用具的或者有其他任何问题,需先向值班老师举手申请,待老师批准后方可借用,务必保持自习室安静。
四、禁止携带零食、水果及其他食品进入自习室食用。
五、学生不得擅自搬动教室课桌椅及调换位置。
六、19:30—19:40为晚自习课间休息时间,学生可在这段时间里上洗手间或倒开水,但学生不得大声吵闹、追逐嬉戏,更不能跑到楼上去影响其他人工作。休息时间结束时,自觉回到座位上继续学习和完成作业。
七、保持自习室卫生清洁,晚自习结束时自觉把垃圾带走,并扔到垃圾桶里。
《学生晚自习纪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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