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靖远县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11:51: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靖教发﹝2017﹞692号

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管中心、中学、县职专、靖师附小、特教学校、县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缓解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班额过大问题,积极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确保2017年秋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入学入园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义务教育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17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小学招生

(一)招生入学原则

初中坚持“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免试划片(对口)直升”;小学、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小班就读”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招生入学对象

1、初中招收2017年小学毕业生。

2、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适龄儿童有城区户籍。户主是父母且在城区有房产,可到房产所在片内或户籍所在片内的学校报名入学;户主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户一年以上)且在城区有房产,可到房产所在片内或户籍所在片内的学校报名入学;户主在城区无有效房产证明,到户籍所在片内的学校报名入学。

4.适龄儿童无城区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县教育局(或县教育局授权的招生学校)根据户主的房产地址、务工单位或经商地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1)父母在城区有房产且有有效房产证明;

(2)父母在中心城区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和住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1年,按规定通过验定或年检; (3)父母在中心城区务工,有务工人员就业证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的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三)招生入学办法

1、农村小学招生范围、办法

农村中小学原则上按行政区域和招生责任范围招生。农村中小学按家长意愿及就近入学原则,接收辖区内的适龄幼儿就读,对辖区内适龄儿童不按时入学的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督促其家长送子女入学,巩固“普九”成果,小学适龄儿童因病或残疾需免学或缓学的,应督促其家长办理免学或缓学手续,其他正常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必须达到100%,农村所有六年级毕业生升入本乡镇初级中学就读。

2、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办法

(1)城区初中招收划片(对口)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小学严格按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一律不得跨片招生或接收借读生。学校在接收片内学生后的空余学位内,接收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城区小学入学登记办法:适龄儿童少年凭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证、户口簿到学校登记,经学校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入学手续。户口与房产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为准。

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凭正式劳动合同、房产证或房产局出具的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户口簿等到招生片区学校登记。学校按照先片内学生、再手续齐全的外来学生的顺序依次接收,如仍有空余学位,可自主招收部分手续不全但确有就学需要的外来学生。对外来生源过多难以容纳的,学校可以采取电脑派位、随机抽签或适当提高入学条件等办法录取。最终未被录取的及时到县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额的定点学校就读。

(3)城市户籍学生在靖远有固定住房,一是学生独立户口或户口随父母,按房产证地址登记归入划片范围,就近划入所在学校就读;二是学生父母在城区无固定住房,学生及父母的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在一起,父母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按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提供的靖远城区房产证地址登记归入划片区域,就近划入所在学校就读。

(4)对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相关规定,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结合划片实际予以照顾。

3、适龄儿童应足龄入学

根据国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及儿童身心发育的特点和规律,儿童应年满六周岁后再入学。各小学要引导家长从儿童长远发展着眼,防止揠苗助长。针对少部分与规定入学日期相差较小的儿童家长的入学要求,各小学要进行耐心地解释和说明后果(无法注册学籍),取得家长的理解和认同。

各小学严禁招收201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四)招生限额

1、农村及城区中小学可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容量自主设置班级,班额不超过限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

2、将城区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纳入招生计划,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招生。

(五)转学和新生学籍管理

1、起始年级未在本片区就读,中途要求转回的,可凭房产证、户口簿、转学证明等到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片区学校班级未达到班额上限的前提下,可安排入学,若已满额,则到相对较近的其他未满额的学校就读。各学校、特别是各城区学校校长必须对本校学籍学生总数及平均班额数做到心中有数,平均班额超额的严禁接收。中途转学的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2、非起始年级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携带有关证明资料到相关就读学校申请就读,学校根据班额实际情况,在不超额的情况下予以审定接受。

3、禁止学生学籍与就读的学校分离、与就读年级分离。

二、幼儿园招生

幼儿园招生对象为2011年8月31日之后、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招生时间与义务教育段学校开学时间相同,任何幼儿园不得私自作主提前招生。各幼儿园严禁招收2011年8月31日之前和201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入园。在发放幼儿资助金中核对出来违反以上规定的,对幼儿园从重处罚,直至收回办学许可证。

全县公办幼儿园要加大幼儿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动员适龄幼儿入园接受学前教育。要及时制定并发布招生简章,严格规范招生和办园行为,不得超标准收费、超班额编班。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幼儿园可根据各自的服务范围,结合家长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予以招收并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做好政策制定和宣传

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根据本通知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对招生的时间、范围、条件、工作流程、责任分解、审核监督等予以明确。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耐心解答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投诉,让广大学生家长知晓招生政策,确保所有片内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农村小学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宣传动员,稳定生源。

(二)妥善做好入学动员和服务

学校要对片区内适龄儿童进行认真清理,对未按时入学的要依法动员入学,如学校动员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依法强制动员,保证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热情接待家长和学生。对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沟通和疏导工作。

(三)严格执行招生限令 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幼儿园不得超过30人,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城区各小学应严格按照所划招生区域招生,不得擅自招收不属于招生辖区内的儿童或未适龄儿童。

(四)严格把好登记审查关

城区学校要组织政治素质好、招生业务熟的人员做好登记报名和材料把关、审验工作,对申请人提供的户口、房产等信息要仔细、认真进行核实,对有争议的要通过上门明察、周边暗访等形式予以核实。初审结束后将申请人信息登记造册,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登记入学,对确有争议的交由校务监督委员会审核议定。同时组织由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及纪检监察等人员参加的监督队伍,对招生过程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五)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分重点班、快慢班、层次班等,严禁举办所谓“实验班”、“重点班”等。要阳光分班,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严禁学校收取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禁各幼儿园为“抢生源”,私自组织车辆接送或拼车接送,严格落实家长接送制。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学校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热心服务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通过伪造产权、户籍等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方式进入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回原校就读。

(七)统一教材征订

各学校及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教材及教辅目录,通过新华书店主渠道进行征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荐或搭售省定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各学校严禁统一代购、指定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任何品种的教辅材料或读本,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有关学校必须树立服从大局和维护稳定的意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复杂性,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态度上始终与教育局保持一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及时沟通,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全县教育公平、均衡发展。

附件:2017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片区范围

靖远县教育局

2017年8月8日

2017年城区小学、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靖师附小: 招收居住地在南大街以西,西关工商花苑小区以东,乌兰西路以北,靖乐渠以南乌兰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乌兰小学:招收居住地在南大街以东,东关排洪沟以西,乌兰东路以北,靖乐渠以南乌兰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西关小学:招收居住地在西关工商花苑小区以西,乌兰西路以北,靖乐渠以南及西关村1-7社乌兰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回民小学:招收居住地在东关排洪沟以东及东关村1-3社以及三台九塬乌兰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纺织希望小学:招收居住地在乌兰东路以南,金三角,二七九社区乌兰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铁路小学:招收居住地在乌兰西路以南,大菜市场,铁路新村,西至闇门口乌兰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罗家湾小学:招收居住地在闇门社,罗家湾社区乌兰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七中小学部:永新街以东,靖乐渠以北,黄河以南。 八中小学部:永新街以西,靖乐渠以北,黄河以南。 第五中学:招收居住地靖乐渠以南,红旗巷以东乌兰镇户籍的小学毕业学生。

第六中学:招收居住地靖乐渠以南,红旗巷以西乌兰镇户籍的小学毕业学生以及乌兰镇烟洞村小学和高湾五百户小学的小学毕业学生。

第七中学:招收居住地在靖乐渠以北,永新街以西靖远县户籍的小学毕业学生及东湾镇大坝小学、三合小学、杨柳小学、银育小学的小学毕业学生。

第八中学:招收居住地靖乐渠以北,永新路以西靖远县户籍的小学毕业学生以及乌兰镇二十里铺小学、石门乡坝滩学校、茨滩学校、小口学校、双龙乡双龙学校、若笠乡曹岘小学、牛庄小学、周杨小学、乌兰镇曙光希望小学、南海学校、营防小学、糜滩镇独石小学、东升镇东升小学、小塬小学、红湾小学的小学毕业学生。

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通知

幼儿园招生工作之我见

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深圳市教育局—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

幼儿园如何开展招生工作

湖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通知

靖远县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
《靖远县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