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团委学生会
学生干部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团委学生会自身建设,保持团委学生会干部队伍的纯洁性,督促每位学生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提高专业业务能力,树立高度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干部在平时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此项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学期考核。
二、考核对象: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
三、考核内容:
1、《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纪律考核办法》;
2、《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工作业绩综合考核》;
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团委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四、考核方式:
《纪律考核办法》占50%,
《干部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占50%,
《财务管理制度》加分项与扣分项都算入《纪律考核办法》中。即:《纪律考核办法》得分*50%+《干部工作业绩综合考核》*50%
此考核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团委学院团委2010年9月1日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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