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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0-03-01 16:17: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06]9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把握机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和谐广东建设,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险是其核心。“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推动我省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主要指标居全国前列,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总的来说,“十五”时期,我省社会保障工作实现“两个大的扩展、三个根本性转变”:在保障对象上,实现了从国有单位职工向所有劳动者、其他非就业群体的扩展;在覆盖范围上,实现了从城镇向农村扩展;在制度体系上,实现了从单一制度向多层次保障体系的转变;在工作机制上,实现了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法制化的转变;在管理服务方式上,实现了从粗放管理向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管理的转变,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具体表现在:

1.社会保障覆盖面显著扩大。截至2005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四大险种参保人数均突破千万人大关,分别达1564.9万人、1130.7万人、1265.3万人和1605.1万人,比“九五”期末分别增长56.8%、51.1%、295.1%和67.1%,均居全国首位;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419.4万人,比“九五”期末增长80.1%。参加农民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约78万人,参加农村医疗保险300多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达2546万人,覆盖率为50.5%,比2003年增长了59.8%。全省有171.9万人纳入低保救济,比“九五”期末增长357%。已保五保对象达23.9万人,基本实现了“五统一”供养。全省共有镇级敬老院1458间,集中供养3.6万人。

2.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得到较好落实。建立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随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的正常调整机制。截至2005年底,全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847元,比2000年增长56%;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404元,比2000年增长69%。“十五”期间,全省支付各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分别达95.7亿元、42.0亿元和3.0亿元;共发放医疗救助2.65亿元,救助232.1万人(次)。农村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00元。提高了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加大了费用报销比例,2005年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金额10.9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41.6%。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2005年五保人均年供养标准达1468元。“十五”期末,全省低保救济支出比“九五”期末增长197%。

3.社会保障基础不断夯实。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提高,全省20个地级以上市实现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状况进一步改善,19个地级以上市(含省直)养老保险(统筹加个人账户)基金、17个地级以上市的失业保险基金以及全部地级以上市的医疗、工伤保险基金保持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137亿元,是“九五”期末的4.3倍。77个县(市、区)的农村合作医疗转变为县级统筹。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提高,服务层次不断提升。到2005年底,全省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已达217.2万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5%。

4.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初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全面启动。深圳等市初步建立了地方养老保险制度。部分地区试行覆盖职工子女、城乡居民等非就业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险。各地相应出台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建立了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多数统筹地区建立了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制度,并开始探索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和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

5.社会救助走在全国前列。建立了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运行机制。帮助灾民新建或重建住房127.1万间,灾民新村近170个,使灾民的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需要得到了保障。全省共有救助站62个,流浪儿童保护中心8个。

6.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明显。以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为中心,职业培训、推荐就业和优惠政策扶持相配套的安置改革顺利推进,“十五”期间共完成对14.7万名退役士兵和4107名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90%。

7.捐助工作和慈善事业逐步走向社会化。全省已建立经常性捐助站168个,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设立经常性捐助点2950个。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省慈善总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两年共募得善款7亿元。

8.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基本解决11.9万名农垦系统职工和10万多名

华侨农场职工参加地方养老保险问题;将企业离休人员养老待遇与当地机关离休费基本拉平;解决了省直3万名早期退休人员待遇偏低问题;帮助关闭破产煤炭、冶金、有色金属企业的退休人员、老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公安民警等人员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全额报销政策等等。

(二)发展环境。

本世纪头十年是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广东省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过渡和经济增长方式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的重要时期。在此期间,广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面临新的发展形势。

1.发展机遇。

一方面,中央关于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广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社会保障工作,把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摆上更加突出位置,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和强大动力。另一方面,经过“十五”时期的快速发展,广东省经济总量进一步增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为“十一五”时期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同时,广东省社会保障工作已形成比较完备的体制和机制,社会保障制度将在协调各方利益冲突、维护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为推进和谐广东建设作出更积极的贡献。社会保障制度本身也必将在此期间得到进一步的改革和发展。

2.面临的挑战。

“十一五”期间,广东省各项改革将继续向纵深发展,经济社会转型加快,各种社会矛盾仍将增多并趋于复杂化,给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尚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推进比较缓慢,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全面推开。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社会慈善捐赠、福利彩票等尚未制订地方性法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和覆盖所有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尚未建立。适应农民工收入低、流动性强特点的养老保险参保办法尚未制订出台。在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形成的社会保险、退伍安置、社会救助等政策措施,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二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不平衡。广东省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保障水平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待遇水平偏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水平有一定差距;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市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刚刚起步,尤其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缺失的问题突出;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总量大幅度增加与部分统筹地区收不抵支、累计赤字的情况同时存在,地区结构性失衡明显,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的目标尚未全面实现,制约着统筹层次的进一步提高;广东省40多个县的农村合作医疗仍处在乡镇统筹水平,抗风险能力较弱。

三是社会保障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社会保险经办人员不足,截至2005年底,广东省社保经办人员与参保对象的比例达1∶10498,远低于全国人均管理3549人的水平。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经济欠发达县区仍然依靠手工计算社会保障待遇。现有的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机构房屋陈旧、设备落后现象普遍存在,农村敬老院危房改造任务繁重。农村合作医疗基层管理服务网络还不够健全。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广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广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保障责任由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担,保障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长效机制;通过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调节不同利益群体的再分配,维护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广东。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制度健全、覆盖城乡、保障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探索建立安全、高效的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运营方式;社会保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加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互助和社会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救助体系比较完备。

(三)目标任务。

1.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

(1)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以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到2010年,将95%的本省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180万人,工伤、失业、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00万人、1300万人、2200万人和600万人。

(2)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进一步强化。基金预算和预警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建立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信息系统,实现监督快速化、全程化和权威化。

(3)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管理服务体系更加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加快,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广东省联网。

(4)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具有广东特色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到2010年底,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9%,其中社区管理服务率达80%。

2.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完善。

(1)救灾应急保障系统进一步健全。建立省、市、县三级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灾害应急机构和减灾工作机构,建立信息传输系统和定位监控系统,救灾防灾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地级以上市及灾害多发地区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设置相对固定的灾害应急庇护场所,及时安置紧急转移的灾民。

(2)社会救助系统进一步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标准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提高;农村福利设施更加完善;社会捐赠机构和慈善事业服务网更加健全,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慈善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3)社会福利保障系统进一步健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快,到2010年,每个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都建立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机构,解决孤、老、残、幼等对象的生活问题。社会孤儿保障机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完善。以社区为依托的老年服务产业加快发展。福利彩票发行量持续增长,力争广东省彩票发行量每年增长10%以上,2010年销量达50亿元以上。

(4)优抚安置系统进一步健全。逐步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财政保障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长效机制。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促进就业工作,努力开创部队、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三满意”的退役士兵安置新路子,逐步实现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一体化。继续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积极探索国家保障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模式,提高服务水平。

3.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统筹发展。

(1)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到2010年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2)农民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逐步将未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纳入农民工养老保险。到2008年,将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行业、非煤矿山等采掘行业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将与城镇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畴。......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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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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