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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7:05: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0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现场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让业主满意,达到\"省优工程\"目标。

2.范围

适用于华盛工程建筑、安装、调试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的管理。

3.职责

3.1.班组技术员

3.1.1.督促施工组长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整理、汇总施工技术记录、竣工资料;

3.1.2.负责本班组的质量工作,对所施工的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主持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3.1.3.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制订整改措施。

3.2.工地质检员

3.2.1.深入施工现场,对本工地的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重点部位重点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不按\"标准\"施工的项目,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

3.2.2.主持本专业施工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并按\"验评标准\"申请三级验收;

3.2.3.收集、审查、汇总、整理本专业的竣工、验收、移交质量资料;

3.2.4.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做好质量统计工作。

3.3.工地专责工程师

3.3.1.负责本工地的质量工作,编制质量计划,收集科技信息;

3.3.2.有权监督、检查、指导技术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工作;

3.3.3.组织竣工、验收、移交的资料整理工作;

3.3.4.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3.4.工程部质量工程师

3.4.1.负责组织三级验收项目质量的过程控制、监督、检查、整改跟踪和质量评定工作;

负责申请四级验收项目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同时,应做到过程控制;

3.4.2.负责对分项工程验收后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3.4.3.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奖罚,并上报质量监督小组;

3.4.4.有权制止不按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的施工;

3.4.5.协助专业副总作好质量体系正常运行的工作。

3.5.工程部专业副总工程师

3.5.1.参加重要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3.5.2.负责机组移交时有关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3.5.3.指导专业工地制订分项工程的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3.5.4.指导工程部质量工程师做好质量验收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

3.5.5.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奖罚;

3.5.6.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质量情况统计报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质量事故。

3.6.质量监督小组

3.61.编制月质量计划,并执行检查;

3.6.2.负责组织各专业质量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

3.6.3.负责对已开工的施工项目的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对施工项目的质量进行随机抽样检查(包括施工项目的工艺质量、内页资料质量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6.4.有权监督各专业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情况;

3.6.5.有权对与质量有关的监督管理人员综合考核后,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后,发放质量管理奖、对现场实物质量监察确认后,直接对施工班组发放现场实物质量奖;

3.6.6.每两周(隔周六14时)组织一次质量检查、监督会议,通报已开工的施工项目的质量情况,发布质量检查报告。

3.7.质量管理委员会

每月(每月28日14时)组织一次质量例会,通报本月施工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的施工项目的质量情况,发布月度质量检查报告。

4.工作程序

4.1.检查验收程序

4.1.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原则:三级检查、四级验收,按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

4.1.1.1.施工工地班组技术员根据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本班组所施工的施工项目的质量自查、验收,并在24小时前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1.检查验收申请表、2.设备安装记录、3.签证书、4.验评表、5.自检记录等给工地质检员,报请二级检查、验收,杜绝以往工程形成的\"工程结束后再重新整理资料\"的不良习惯。

4.1.1.2.质检员根据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班组报检的施工项目检查合格后,并在24小时前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1.检查验收申请表,2.设备安装记录,3.签证书,4.验评表等给工程部质检工程师,报请三级检查、验收。

4.1.1.3.工程部质检工程师,接到施工工地质检员验收申请表,并检查、验收合格后,经专业副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报请四级检查、验收,同时提供1.4.1.1的资料。

4.1.2.隐蔽工程已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和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工程质量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班组自检、二级检查合格,资料(包括竣工图、标识及各种记录)齐全,签字完备后申请三级检查,工程部检查合格后,申请甲方及监理公司进行检查,待各级签字后方可隐蔽。

隐蔽工程的验收,施工工地应提前24小时以\"验收申请单\"通知工程部质检工程师,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1.重要安装项目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2.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缺陷、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3.隐蔽部位材质检验合格报告,复查记录。4.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施工工地复查记录。5.\"隐蔽工序验收签证书\",以及有关制造厂提供的出厂验收记录表等。

4.1.3.各专业施工项目W、H控制点验收,按\"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级划分中的W、H控制点执行,H点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检查部门,并准备齐全有关技术资料。

4.1.4.质量监督检查按 \"质量监督手册\"执行。

4.1.4.1.质量监督中心监督检查项目:

⑪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⑫汽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

⑬厂用电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

⑭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

⑮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

4.1.4.2.质量监督站监督检查项目:

①锅炉钢架承载前质量监督检查;

②受热面吊装前质量监督检查;

③锅炉送、引风机分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

④锅炉电除尘器空负荷升压前质量监督检查;

⑤主要热力设备管道保温绝热质量监督检查;

⑥汽机油系统复装及油清洁度质量监督检查;

⑦电动给水泵分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

⑧凝汽器管系安装质量监督检查;

⑨高、低压加热器及除氧器安全阀整定质量监督检查;

⑩全厂中、低压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查;

⑾发电机转子吊装前质量监督检查;

⑿变压器自身检查、安装试验质量监督检查;

⒀电缆敷设质量监督检查;

⒁高压配电装置质量监督检查;

⒂接地装置质量监督检查;

⒃热控装置安装质量监督检查。

4.1.5.金属监督(见金属监督管理制度)

4.2.工序移交程序

安装工程工序交接及安装与建筑工程工序交接,均由工程部组织交接双方共检,检查合格办理交接单,允許下道工序施工。由工程部质检工程师或专业副总工程师会签,并应附上有关的技术资料,如:二次灌浆委托单等。

4.3.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程序

4.3.1.各级质量管理人员通过日常巡检,对施工工艺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工艺质量问题,第一次提出口头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再次发现同样工艺质量问题时,即刻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相关的施工工地必须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工程部质检工程师跟踪整改结果,杜?quot;质量通病\"现象。

4.3.2.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标准,参照标准验评和《火电机组达标细则》执行。

4.4施工记录控制程序

4.4.1.施工工地班组组长的第一手施工记录必须真实可靠,齐全。

4.4.2.施工工地质检员、工程部质检工程师,检查班组、工地施工项目的同时,必须严格检查施工记录,并在记录本上签署意见,优良的记录本给予适当的奖励。

4.4.3.分项工程进行时,测量、检查和试验记录、签证等资料由施工工地管理。

4.4.4.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结束时,施工工地完善施工记录、验评等技术资料,移交工程部质量工程师审核、管理。

4.4.5.工程结束时,所有技术资料移交工程部资料室整理装订,移交业主。

4.5.精品工程评选程序

4.5.1.施工工地提出精品工程申请项目,并附上必要的技术措施。

4.5.2.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施工工地申报的精品工程申请,进行全面评审,确定本工程的精品工程项目,并整理备案。

4.5.3.精品工程项目施工结束,质量监督小组全面检查、评审,评选出优良的精品工程项目,并按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5.奖惩制度

为了保证华盛热电厂安装工程的质量,创建精品、达\"省?quot;工程,使机组能够顺利移交生产,特制定华盛项目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奖罚措施。

5.1.建立\"质量奖罚基金帐户\" 根据华盛工程施工、管理的特点,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建立\"质量奖罚基金帐户\",专项调节、控制质量奖罚费用,进一步地调动质量管理、施工管理、施工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的提高,创建精品、达\"省优\"工程。

5.2.奖惩程序

5.2.1.施工项目结束时,由施工工地申请奖励项目,经质量监督小组评审后,报质量管理委员会批准、备案,即时发放奖励费用。

5.2.2.施工项目因工艺质量不合格、验收时内页资料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而造成的罚款,?quot;罚款通知单\"下发之日起三日内将罚款数额交到财务室,过期不交的单位、个人,加倍处罚。

5.2.3.质量奖:现场实物奖和质量管理奖。

5.2.3.1.现场实物奖:由质量监督小组确认后,直接对施工班组发放;

5.2.3.2.质量管理奖:由质量监督小组对与质量有关的监督管理人员综合考核后,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后,由质量监督小组统一发放。

5.3.奖惩范围

5.3.1.精品工程

精品工程的奖励额度:本施工项目人工费的5~20%。

5.3.2分项工程

5.3.2.1.焊接工程,祥见\"焊接管理制度\"

5.3.2.2.分项工程四级验收为优良的项目,每项奖励200~500元,其中奖励质检人员15%。严格工程质量考核指标:竣工项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且优良品率≥95%。优良品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根据项目大小给予适当的奖励。

5.3.2.3.常见的质量通病

5.3.2.3.1.加强转动机械和辅助设备的质量控制。对于因没有进行检修、注油、打压等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损坏,由责任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相应的罚款。对于设备启动后一次运转正常且无渗漏的,给予200~5000元的奖励。

5.3.2.3.2.加强焊接管理。系统投入运行前执行《焊接管理奖惩办法》,系统投入运行后每发现一个漏点罚款100~500元(视管径大小确定罚款金额);后果严重,损失超过万元以上,责任者下岗。

5.3.2.3.3.加强对锅炉水压、汽机扣盖、电气受电、整套启动前、整套启动后等主要形象工期的质量控制,对于按期按质完成的,对其进行奖励,奖励金额2000~5000元。

5.3.2.3.4.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系统泄露(阀门、法兰、管道、焊口),根据情节罚相关人员各50~200元/处。

5.3.2.3.5.附机安装过程中不按要求检修,主要安装技术数据达不到要求,罚相关责任人员个50~200元。

5.3.2.3.6.安装过程中因施工原因导致轴承、轴瓦损伤,视情节严重程度,罚相关人员各200~1000元。

5.3.2.3.7.保温材料符合设计要求,接缝严密。错用材料或厚度达不到要求、接缝不严、工艺达不到要求,每发现一处罚相关责任人员各100~500元。

5.3.2.3.8.油漆前不进行除锈或油漆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对其他设备造成二次污染,罚相关人员各50~200元/项(处)。

5.3.2.3.9.由于安装原因导致系统膨胀不良,需要修改或试运停止的,罚相关人员各50~500元/次。

5.3.2.3.10.因系统不清洁造成管道堵塞或因此使试运中断,罚相关人员各50~500元/次。

5.3.2.3.11.试运过程中,因施工原因导致振动超标、动静部件摩擦、热态膨胀受阻、轴瓦温度超标,罚相关人员各50~300元;因此使试运中断,罚相关人员各100~500元。

5.3.2.3.12.结构焊接对口不符合要求或焊后没有进行透油试验,罚责任部门500~5000元,罚责任人50~200元。

5.3.1.3.13.管路敷设后未进行严密性试验,造成仪表管、阀门、接头严重泄露,试运期间仪表不能正常投入的,罚相关责任人员各50~200元。

5.3.2.3.14.EH油系统不清洁造成油动机卡涩,调节、保安部件动作失灵,要追究安装原因,并罚相关责任人员各50~500元。

5.3.2.3.15由于安装原因引起局部漏真空,使真空系统严密性达不到要求,而影响机组启动或由于安装原因导致机组被迫停机、停炉的,罚相关责任人员各500~1000元,罚相关单位5000~10000元。

5.3.2.3.16.96小时试运阶段,每发现一处漏烟、漏粉、漏风、漏油、漏水、漏灰等,罚相关责任人员各200~500元。

5.3.2.3.17.因测量和控制仪表的安装原因致使自控、顺控无法投入的;造成运行设备异常挑闸、停炉、停机的,罚相关责任人员各50~500元。

5.3.2.3.18.由于安装原因引起局部超温,材料松散、脱落,保温层脱落,热态膨胀不良,罚相关责任人员各50~500元/项。

5.3.2.3.19.接地不良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的,罚相关责任人员50~500元。

5.3.2.3.20.电缆敷设路径不合理,电缆标识牌没有或错误,电缆固定不牢固,罚相关责任人员各50~300元;电力电缆头制作不合格,罚相关责任人员各50~200元;电缆接线不整齐、不美观,接线错误率高,罚相关责任人员各50~200元。

5.3.2.3.21.加强阀门管理,提高阀门研磨质量。经检修、研磨后的阀门不得出现外漏,每出现一次外漏,视阀门大小罚责任人50~500元。

5.3.2.3.22.加强施工工艺的控制。每个分项工程验收时,达不到工艺要求,罚工地500~2000元,并且限期整改至合格为止。

5.3.3成品二次污染

5.3.3.1.设备管道保温工程完工后,任何人不得在其上踩踏,绑扎钢丝绳或进行对其有损坏的其他工作,由于在施工中不注意或故意对保温外层的白铁皮、铝合金造成破坏,如出坑、划痕、弄脏等应及时处理,使其恢复原有工艺和质量,并按原价对其罚款。对没有能力恢复的或不能恢复原有工艺水平的,应处以被损坏部分的直接费的3~5倍罚款。

5.3.3.2.在刷油漆、涂料时,对其周围的成品要负责保护,防止污染成品,一旦发现污染,对施工者罚款100~500元,并令其负责处理。

对于粉刷完毕的墙面及其他成品,应注意保护,由于吊装、运输等人为造成损坏的,应按原价的3倍罚款,并令其恢复原样。

5.3.3.3.在施工工程中,由于吊装、运输等对周围的设备、管道、支吊架等有损坏或由于碰撞而变形的,应及时恢复,造成难以恢复的缺陷时应照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100~500元罚款。

5.3.3.4.对已安装完毕和安装的电缆桥架、电源箱、电气盘柜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防止碰撞,如有损坏将进行200~1000元罚款。

5.3.3.5.已安装的梯子、栏杆不能任意切割、损坏。现场悬挂的警示牌应注意保护和保管,违者视损坏程度予以100~500元罚款。

5.3.3.6.已安装的阀门及小口径管道不得任意切割、移位、弄弯等,阀门不能随意开关、拆卸或损坏,违者将视情节给予100~600元罚款。

5.3.3.7.已安装好的设备,不得随意拆卸附件(如:螺栓、压力表、阀门手轮、丝堵、管件等),发现违章视情节给予100~1000元罚款。

5.3.4.各级质检人员

5.3.4.1.对工作中执法不严、徇私舞弊、谎报情况对公司声誉产生较坏影响的,罚相关人员各50~200元。

5.3.4.2.各级质检人员必须到位。对二级检查不及时或漏检,罚质检员50~100元;申请三级检查的项目必须合格,三级检查不合格,罚质检员50~100元;没有履行三级检查、四级验收而进入下道工序的,罚主要领导、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00~200元。

5.3.4.3.专职质检员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联合检查,罚款100元。二级验收抽查不合格,每项罚质检员50~200元。

5.3.4.4.对于二级单位质检员、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工作不认真、不严格,徇私舞弊现象,罚款50~500元。

5.3.5.内页资料

5.3.5.1.严格工序控制,重点工序必须办理工序交接单并办理签字手续,对交出后出现的问题,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5.3.5.2.严格控制不合格品的产生。对于一般性的不合格,可由质检人员下发不合格品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对于严重不合格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确定罚款金额。

5.3.5.3.加强对质量记录的控制。施工记录、签证必须与施工项目同步进行。没有质量记录的项目不与验收,并不能进行结算。对于拖延质量记录,视时间长短确定罚款金额,并限期完成,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的,将加倍罚款。

5.3.5.4.加强对预防措施实施效果的验证。对于未按预防措施执行的,罚施工部门500~1000元;对于未按预防措施验证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5.3.5.5.内业资料要保证与工程施工项目同步,否则不予结算,资料完成的标准按有关要求执行,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整改合格的罚技术员50~100元/项,工地专工50~100元/项,项目部专工把关不严罚50~100元/项。

5.3.5.6.不按程序施工,未经验收直接进入下道工序,罚相关责任人员各50~2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加倍处罚。

6.施工项目结算与质量的关系

6.1.施工工地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双方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要求和项目部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为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项目部有关人员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项目部纠正不当或其它非专业工地原因引起的返工、修改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工期顺延。

6.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专业工地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专业工地承担责任和费用。

6.3.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尤其是隐蔽工程,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专业工地承担。

6.4.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按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执行。

6.5.分项工程结束后,项目部将予留该项目的5%做为质量保证金,待系统试运结束后返回。如果在分步试运或系统试运中出现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由该项目的施工人员承担。费用在该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该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不够将由上述施工人员施工的其他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6.6.质量要达到省优质工程标准。分项工程优良品率降低1%,将核减该项目人工费2%。

7.组织机构

根据华盛工程的施工、管理特点,华盛工程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并下设质量监督小组,全面监督、检查、管理华盛工程的施工质量,为业主移交一个优质的工程。

7.1.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 任: ×××

副主任: ××× ××× ×××

成 员: ××× ××× ×××

××× ××× ×××

7.2.质量监督小组

组 长: ×××

副组长: ×××

成 员: 质检工程师: ××× ××× ×××

工地工程师: ××× ××× ×××

工地质检员: ××× ××× ×××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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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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