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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3 02:51: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东莞市建设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实施意见

(2011—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强省和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名城的战略部署,着力把东莞打造成为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根据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立足东莞文化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东莞文化资源丰富、电子信息产业发达、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实力较强的优势,不断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实施“集群发展、龙头带动、科文融合”战略,构建以数字、创意、互联网产业为主导、其他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东莞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成为东莞经济加速发展的新引擎、产业转型升级的生力军和城市升级发展的助推器,把东莞打造成为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推动和政府引导结合。依靠市场机制,吸引更多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参与文化产业开发。同时,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强化政府的引导、监管、服务等职能,完善发展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政务环境。

——坚持加快发展和优化结构并重。在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各行业实力和竞争力的同时,加强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发展以数字化信息技术为标志的现代文化产业,不断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的创意水平和科技含量,增强文化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坚持开放市场和规范管理齐抓。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推进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社会化。同时,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确保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总量大幅增长。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到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400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5%;到2020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850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质量明显改善。拥有一大批聚集效应明显、辐射力强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拥有一大批优势行业、强势品牌和核心产品,文化产业的信息交流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融资平台、宣传展示平台、博览交易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等逐步完善,形成定位鲜明和效益先进的产业链,形成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品牌群。

——结构日益优化。在总量不断增长、科技含量和创新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核心层和外围层的增加值比重不断提升,特别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影视传媒等高创意、高知识和高技术附加值产业的效益明显扩大,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四、产业规划

顺应全球产业发展大势,立足东莞现有优势,依托雄厚产业基础,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特色文化产业,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一)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瞄准国际文化产业发展前沿,培育扶持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现代传媒、网络服务等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推动东莞文化产业从资源驱动向创意驱动转变。

——创意设计业。依托东莞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家具、玩具、鞋帽、五金模具、通信设备等制造业行业的发达基础,重点发展广告设计、建筑设计、工业设计、时装设计、家具设计、IC设计和软件设计等创意设计行业。

——动漫游戏业。依托东莞强大的动漫衍生品制造能力,打造全国动漫产业最佳对接平台和全国动漫衍生品交易中心,促进动漫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对接,形成集原创设计、生产制作、出版发行、外包加工和衍生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积极推动动漫游戏业与网络软件相结合,重点发展网络游戏和手机游戏,促进动漫游戏业向3G领域的移植和延伸。

——现代传媒业。重点发展以现代高科技特别是信息、数字技术为依托的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业和新媒体产业,大力发展移动电视、网络电视、楼宇电视、手机电视、手机报纸、手机书刊等移动媒体和数字化产品。推动三网融合,加强东莞数字家庭创新与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影视内容产业,扶持鼓励本土影视制作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后产品开发。

——网络服务业。立足宽带网络和无线技术的普及应用,大力发展网络文化服务业,扶持新闻网站、行业信息网站和内容提供业务的发展,鼓励各类有条件、有技术的企业和人才投身互联网络文化(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相关技术的应用开发,鼓励制作开发资讯型、商务性、网游型、通讯型、教育型、下载型软件和网站。

(二)做大做强特色文化产业。立足东莞的文化资源和产业特色,发展壮大文体旅游、文化会展等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特色文化品牌。

——文体旅游业。发展包括人文历史、文物建筑、商贸文化、主题公园、自然生态、农业观光、体育比赛等内容的文体旅游产业,促进文化、旅游、体育的相互融合。利用虎门鸦片战争遗址、可园博物馆、南社-塘尾古村落、袁崇焕纪念园等重大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项目。利用CBA篮球联赛、高尔夫球赛等文化体育资源,打造一批新型的文体休闲旅游景点。利用高档完善的酒店群资源,大力发展观光、商务、度假和会议等商贸旅游。

——文化会展业。依托东莞发达的会展业基础,结合东莞的产业特色和人文资源,重点发展动漫、印刷等产业类和民间民俗类、生态旅游类、收藏类文化会展产业。大力发展具有国际水准、东莞特色的文化节庆和文化会展活动,着力打造若干个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文化会展支柱产业项目。加强与国内、国际会展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广泛吸引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和机构来莞举办文化会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集团)与国外展览公司进行联合、合作、合资,开拓文化会展业务。

(三)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创意设计和新技术在印刷复制、图书出版、文化产品制造等产业方面的运用和普及,不断提升演艺娱乐产业的发展水平,促进文化与科技、创新、创意相结合,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实现升级发展。

——印刷出版业。重点发展包括数字印刷、柔印行业以及立体印刷、快速印刷、标签印刷、胶印等现代印刷复制业。利用高新数字技术开发高端产品,推动印刷产业不断升级,把东莞打造成为世界知名的印刷复制产业基地,做大做强“印在东莞”品牌。大力发展以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流媒体技术、存储技术、显示技术等为基础的新兴出版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出版企业(集团),支持出版物发行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

——演艺娱乐业。重点发展高雅文艺演出、旅游场所演出和娱乐场所演出等,扶持发展一批有实力的演出团体、演出场所和演出经纪机构。推动演艺娱乐企业不断创新,扶持引导健康向上的原创演艺娱乐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推广营销,策划、推出若干个彰显东莞地方特色的主题文化演出品牌。积极引进和发展大型娱乐游乐项目,不断优化文化娱乐产业的类型结构和规模结构。

五、工作重点

(一)突出园区建设的推动。做大做强松山湖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积极引进省内和港澳地区的大项目、大企业入驻,支持申报国家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扶持发展东莞市中心创意产业园区和塘厦“东八区”音乐创意园区,打造国内一流的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引导建设和认定一批布局合理、主业突出的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特别是结合“三旧”改造建设园区(基地),对用地、用电和用水实行与教育、卫生等行业同等优惠;扶持有条件、有实力的园区(基地)申报国家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对国家、

省认定的重点园区(基地)予以重点奖励;发展一批重大基础性、功能性、服务型项目,推进产业融合、集聚以及产业链整合,推动各类文化企业向园区(基地)聚集;发展动漫科技文化产业集群和现代印刷产业集群,以集群带动动漫科技产业和印刷产业实现整体性、快速性发展。

(二)突出龙头企业的培育。支持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广播电视台等我市传媒企业和其他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跨领域经营,实现“强强联合”;支持东莞松雷音乐剧发展有限公司不断创作推出大型音乐剧作品,打造国际音乐剧产业的领头羊企业;在我市现有文化产业企业中,特别是在动漫、设计、传媒、影视等领域,选定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研发能力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培育为龙头企业;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辐射带动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优化产业结构的大项目、大企业落户东莞;做好产业配套和公共服务,积极承接港澳台地区和周边区域大项目、大企业的辐射带动,催生特色产业链;鼓励文化经纪机构、代理机构等文化中介组织向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建立健全文化行业协会组织并促进其市场化运作。

(三)突出文化科技的融合。支持本土传媒企业利用信息数字技术大力发展移动电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手机报纸、手机书刊等移动媒体和数字化产品;在松山湖建设文化产业技术孵化基地,鼓励动漫游戏类企业与电子信息企业、移动通讯企业、网络文化企业联合开发新生业态文化产业;依托电子产业发达的优势,支持制造企业采用现代高新科技、设计理念和工艺材料开发高技术附加值文化产品;支持技术创新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大企业、大项目建立关键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中心和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建设东莞印刷行业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大力发展现代高新技术印刷业和个性化印刷业,进一步提升“印在东莞”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文化与科技部门联合认定扶持一批高新技术文化企业,对其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方面实行文化与科技双重扶持,鼓励各类企业进军具有高技术、高知识、高创意附加值的文化产业领域。

(四)突出知名品牌的打造。利用虎门销烟和鸦片战争遗址景点,建设中国近代史主题公园,打造中国近代史红色旅游品牌;充分挖掘莞香、龙舟、麒麟、醒狮、民乐、客侨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与发展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相结合,大力发展文化会展、文化产品制造、文化演艺等特色类别文化产业;依托可园、南社塘尾古村落、袁崇焕纪念园,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发展岭南历史文化旅游产业;以全国最大的CBA篮球馆和南城国家羽毛球训练基地为中心,大力发展文体休闲产业,打造文体休闲品牌。

(五)突出文化展会的提升。大力提升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与贸易博览会,推动各地的动漫版权汇集东莞进行交易,搭建动漫产业、创意产业、设计产业与制造业的对接平台,不断壮大东莞版权产业和动漫衍生品制造业的整体实力;做大做强中国(广东)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不断提升东莞印刷业的装备技术水平;不断提升莞香艺术博览会、收藏文化联展、文化旅游节等展会的举办规模和举办水平,扩大展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产业联动优势,鼓励和支持创意、设计等企业参加名家具展、服交会和毛织展等知名本土展览,加强对展会的版权登记和保护力度。

六、保障措施

(一)出台政策支持。东莞市文化名城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共同扶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成立市文化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领域内专家、学者、行业协会负责人、重点文化企业负责人为东莞文化产业出谋划策,参与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和举措的可行性论证与评估,参与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企业和项目的评审;贯彻国家和省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由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落实有关财政、税收、投融资等扶持措施;出台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重点企业认定、产业集群发展等一系列扶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措施,针对动漫游戏、影视传媒等重点文化产业出台专门的扶持政策;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科技部门积极帮助文化企业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改造、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产品研发、高新技术设备进口等各项优惠。

(二)设立资金扶持。2011年至2015年共设立16亿元的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建设专项资金,具体用于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主要扶持对象为: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培育龙头文化企业发展、建设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知名品牌项目、奖励文化产业成果、补助文化企业贷款利息,等等;制定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坚持重点倾斜的原则,资助能够产生显著示范效应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企业和项目,资助积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的高新技术文化企业和项目;对申请银行贷款的进行贴息补助,对获得国家和省级认定和评奖的进行重点奖励,对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文化产品进行专项奖励,对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予

以配套资助,对落户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重点企业予以补贴资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镇(街)和市属园区每年根据要求积极组织和推荐辖区内的园区(基地)、项目、企业进行申报,市、镇共同对资助资金的申报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搭建平台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和不断完善东莞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配合市统计局每年开展文化产业专项统计,并出台东莞文化产业统计报告;建设东莞市动漫衍生产品展示中心和印刷产品展示中心,汇聚东莞文化企业的各类最新产品,打造永不落幕的“动漫展”和“印刷展”;开办东莞文化产业网,录入东莞文化产业的各项数据,打造东莞文化产业的网络宣传平台,积极向外界推介东莞文化企业;推动有实力的企业与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土高校合作办学,为企业培养急需的文化产业专门人才;举办文化产业高级人才培训班,定期邀请知名文化企业管理人员和文化产业界专家学者来莞为广大文化企业和政府管理人员讲学授课;定期举办粤港澳文化产业界人士互访参观活动,加强东莞文化产业领域与外界的交流;举办东莞文化产业高峰论坛,不断提升论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原创和生产环节的企业进行交流联谊,推动文化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整合与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定期组织龙头文化企业积极参加国际和国内各大文化产业博览会,推动企业向外输出文化产品、参与知识产权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金融服务部门出台操作规程,帮助企业积极利用银行208亿元的金融授信解决资金发展困难,鼓励企业利用著作权、专利权等作为银行信贷抵押进行企业贷款融资。

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效能建设实施意见

班组建设实施意见

班组建设实施意见)

道德建设实施意见

师德建设实施意见

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三项建设实施意见

文化产业建设

东莞市松山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东莞市建设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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