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20:08: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关于印发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x〔2014〕858号)、《关于印发xx公司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xx计〔2015〕13号)及煤矿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专项资金指安全费用、煤矿维简费和折旧。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坚持“总量控制、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吨煤产量计提。

第二章 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 企管科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

各责任单位负责本专业内专项资金项目,按分级管理权限行使职能,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项目、设备装备、仪器仪表、消耗物资等资金计划的申报、实施与管理,并做好档案、台账管理。

各责任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行使相应职能。 第五条 各单位职责

(一)企管科:为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综合部门,牵头组织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申报及协调,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二)财务科:负责建立专项资金计划使用台账,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的财务入账工作。

(三)生产技术科:负责瓦斯抽采巷施工,通风系统改造降阻工程,煤矿机械化改造,采掘工作面顶板监测仪器、矿压观测仪器和仪表更新换代的编制计划,负责工程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所有费用使用情况的统计和日常管理。

(四)机运科:负责设备类项目计划的编制,负责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完善改造计划编制,负责专项资金计划所列所有设备及机电工程改造费用的统计和日常管理。

(五)通防科:负责“一通三防”工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通风仪器仪表、防灭火材料、井下防尘等项目的编制和费用性支出部分的日常管理。

(六)地测科:负责矿井防治水(含设备、配件、建工材料、注浆管、套管、阀件、钻头、钻杆等)计划的编制,采掘工作面地质测量仪器的更新换代计划。

(七)调度室:负责完善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计划的编制。

(八)安检科: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支出的计划编制。

(九)人力资源科:负责编制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计划。

(十)培训中心: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计划。

(十一)武保科:负责完善和改造地面、井下(含井上下消防材料库、井下各机电硐室和采掘工作面)防灭火所发生的设备、设施、材料及配件计划。

(十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土建类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所有费用使用情况的统计和日常管理。

第三章 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

第六条 专项资金按下列标准提取

(一)维简资金:按实际产量X元/吨提取。 

(二)安全费用:按实际产量X元/吨元/吨提取。

(三)折旧资金:按行业规定提取。 第七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维简资金: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具体使用范围是:

1、矿井开拓延深工程;

2、矿井技术改造;

3、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购置;

4、矿区生产补充勘探;

5、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6、沉陷区治理搬迁赔偿费用;

7、矿井新技术的推广;

8、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

9、其它项目。

(二)安全费用:

1、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2、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3、完善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及应急救援支出。 包括完善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折旧资金:

1、设备的更新补充;

2、零星土建工程,包括生产性建设、福利性建设及公用设施建设;

3、其它项目。

第四章 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

第八条 每年10月底,由企管科牵头组织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各单位按照计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煤矿生产经营实际,编报分管的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由企管科汇总后,经煤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后,上报xx公司计划部。

第九条 各科室编制分口专项资金计划时,要做好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计划要科学、准确、合理,要有预见性、前瞻性。准确落实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工程量、工作量、实施地点及必要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预算,避免频繁调整和追加计划,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超过3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超过100万元的设备购置及其他项目,由分管科室报公司主管部门申请论证,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章 专项资金计划执行

第十条 要切实维护专项资金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计划内容、数量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坚决杜绝计划外使用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 所有使用专项资金的工程、物资采购,要严格按xx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原则上应以计划资金数额进行控制,不得超支;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资金,必须履行专项资金计划变更程序。

第十二条 各单位列入专项资金计划内的项目,使用时涉及以下事项的,必须事前报xx公司;xx公司批复后方可执行:

1、乘用车辆购置;

2、装修项目,含办公设备、办公器具等购置;

3、绿化项目;

4、其他单项超过20万元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支出。 第十三条 严格图纸会审制度,尽可能对设计进行再优化,降低投资;严格执行开工审批制度,严禁边设计边施工;严格变更签证管理,杜绝完工后补签;严格地面建筑工程装修标准。

工程更改、设计变更必须经xx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超过计划额度的,必须履行专项资金计划变更程序。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资金业务,工程项目完工和设备到货后,要及时进行验收和结算。每个月28日前向企管科报送分管专项资金完成情况,不按时上报者罚款100元。

第六章 专项资金计划调整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计划的调整要依据“总量控制、增减平衡”的原则。

第十六条 对确属特殊情况,需要追加专项资金项目和支出额度,报公司专业部室组织进行论证,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安全生产急需及突发事件所需专项资金可在应急处理完成后,补报手续。

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计划调整申请包含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当前执行情况、项目调整的必要性、申请追加项目及调增金额,申请调减项目和金额等内容。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计划每年调整一次。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其相关资料均为机密,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xx煤矿。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珠江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