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责任,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建设法制单位,促进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提高素质、联系实际、创新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法律法规学习对象为全体员工。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第四条学习培训内容为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两大部分。公共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宪法和公共管理的法律;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 学习培训分以下形式:
(一) 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辅导相结合的形式,以自学为主。
(二) 在自学的基础上,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脱产学习和培训,根据要求集中统一考试。
(三) 外用墙报、网络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学习。
(四) 每年举办1—2次专题辅导或专题讲座,请有关专家进行讲授,提高学习质量。
第六条各部门培训员应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列入培训计划,坚持不懈地抓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普法活动,提高员工知法守法水平。
第七条饭店将把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情况列入员工年度考核范围,定期对学法、执法的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促进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深入开展。
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酒店
《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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