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项目意向书
甲方(发包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乙方(承包方):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工程负责人: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意向协议。
第一条 装饰工程概况
一、装饰工程地点:
二、装饰工程的承包范围和内容:室内装修工程设计(甲方指定的室内设计单位);室内装修工程;室内上下水工程;室内强弱电工程;
1.装修面积:
2.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及质量要求以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及报价单为准。
第二条 项目价款
一、本装饰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甲方投资暂时为人民币 肆佰万 元整(¥4,000,000元 正 )。其中:甲方指定设计单位和设计师,额定设计费为: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正 ),该报价费用所含项目内容与不含项目内容具体见附件清单。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意向总价款可做相应调整: 1.意向总价款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发生变化的; 2.因装饰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价款变化的;
3.发包方增加新的装饰施工内容的; 4.其它;
第三条 价款支付
1.乙方组织邀请设计师前往现场测量并出较为详尽设计方案,甲方需要交意向 定金
元。装修设计合同达成后,该意向定金计转为第一期工程款。
2.甲方对设计方案无异议,甲方与乙方签订装修合同。甲方要求将设计方案和图纸带走,不与乙方签订装修合同,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3、施工期间,甲方严格按装修合同条款支付进度款项。 第四条
争议处理
甲方或乙方在本意向书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