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长期合同;对双方商定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买卖起至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
2、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协议、合同、传真、订单、信函均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约束。
4、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之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意见视为不接受甲方订单,但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5、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
6、乙方送货后,甲方按双方协商确认标准进行验收。
7、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时间内将不合格产品取回。
8、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完全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产品,并使用在有
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
9、若乙方所供产品发生质量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
经双方的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乙方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公开透明价位提供给甲
方。
11、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应在45天内支付相应货款。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变更及修改,经双方同
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13、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为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双方各执一份。
采购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