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公租房廉租房分户验收 验收不合格不能租售
发布日期:2010-4-8 7:32:58
新闻来源:重庆晚报
编辑:陈易
本报讯 昨日,在我市2010年建筑管理工作会议上,市城乡建委透露,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其中,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竣工验收前,将开展分户验收,验收不合格,房子不能租售。
分户验收有何要求?不合格不得竣工验收
以前,国家验收标准是以单位工程来计算,住宅验收时进行抽检(仅为三成左右)。2008年1月1日,我市试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暂行办法》,试行期为两年。
如今,全国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我市则针对发现的住宅“质量通病”,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已正式出台新的《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实施。原有《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能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住房,都将“分户验收”。
如何进行分户验收?将主要验收八大内容
“分户验收”中的一户,就是我们所指的“一套房”,即以每户住宅和住宅公共部分的走廊、楼梯、电梯间等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房间,作为一个检验单元进行。
“分户验收”有八大内容,分别是: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门窗质量;栏杆、护栏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主要空间尺寸;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建筑节能和空调工程质量。以及有关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管理办法》比《暂行办法》多了一项重要验收指标,即“建筑节能和空调工程质量”。主城已实行住宅65%节能标准,将推动我市“低碳经济”发展。
如何知道验收合格?交房同时收到“合格证”
市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分户验收”小组人员,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确定。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还要参加“分户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把“分户验收”的情况,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组不仅会进行随机核查,还会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检。
住户怎么了解自己购买的房子是否“分户验收”合格?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和各项目验收记录,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意味着,每户业主在住宅交房时,都能领到自己房子的“合格证”。
“分户验收”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验收为合格工程的,将严惩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黑名单”,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可能受限。本报记者 蒋艳
投诉住宅“质量通病”厕所、外墙渗漏居首
去年全市竣工工程4060个,建筑面积4590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建筑质量逐年提升。由于受施工条件、气候变化、人员操作等影响,住宅工程也存在一些质量缺陷。去年受理工程质量投诉1536项,投诉量比2008年下降41%,处理率100%。
投诉内容主要是建筑“质量通病”。即建筑常见的毛病,安全性不受影响、功能上有瑕疵,不影响房屋结构和住用安全,可通过整改进行消除。
按投诉量的多少,依次是厕所、屋面、外墙渗漏;楼板、墙体开裂、抹灰开裂及空鼓;房间及构件几何尺寸偏差;门窗质量问题;设计不合理;水电安装质量问题;建筑材料质量问题;外墙面砖质量问题8方面。其中,厕所、屋面、外墙渗漏居投诉量的首位,占到了投诉总量的22%。
此外,精装房装饰装修质量问题,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我市已把这些建筑“质量通病”,作为“分户验收”的重要检验内容。市民发现房屋“质量通病”,可拨打966566反映。
室内电气工程
安装质量检验
包括线路敷设、配电箱安装、灯具安装、开关、插座等,其中,距地高度小于2.4米灯具金属外壳应接地。
防水工程
质量检验
屋面工程不能有渗漏和积水现象,外墙不能有渗漏现象。
楼地面、墙面和顶棚
质量检验
如现浇楼板不能有可见裂缝,地面面层不能有空鼓;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无空鼓。饰面砖无空鼓、接缝平直光滑,无裂痕和缺损。
室内主要空间尺寸检验
室内净高要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值控制在-20毫米以内。
给水排水系统
安装质量检验
给水暗埋管道,要有标识;地漏型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毫米。
建筑节能和空调工程
质量检验
空调室外机都将留设搁置位置,而且便于装拆、检修,冷凝水也有组织排放。
门窗质量检验
外窗窗台完成面高度低于0.9米时,应有防护措施;推拉门窗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栏杆、护栏质量检验
6层及以下,栏杆不能低于1.05米,7层及以上栏杆不能低于1.1米。栏杆玻璃厚度不能小于12毫米的钢化玻璃,或厚度不小于16.76毫米的钢化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