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学校公物,共建美丽校园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伴随着每天清晨冉冉升起的朝阳,我们高高兴兴地走进了花园般的校园。这里的一切都是为了让我们拥有一个优美又舒适的学习环境,这里的一切都是为大家提供方便 ,这里的一切都是为了大家的健康成长。同学们,教室里的电脑电视是为了同学而安装的,不是买给老师的;办公室的新电脑是为老师备课查阅资料,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归根到底也是为了同学们的成长成才而买的……同学们,这里的一切都来之不易,花费了校长、老师、工人师傅很多的心血汗水,也花费了国家不少的投入。
而我们有些同学却丝毫不懂得珍惜和爱护,有意或无意的就去损坏这些来之不易的公物,那印在墙上的脚印,那粘在地板上的口香糖,那些花台里的花草被折断,教室内键盘被扣烂……都是无声的证明。最为可悲的是我们每天都要面对那课桌椅上的累累伤痕,它们有的是乱涂乱画留下的,更多的是故意损坏的。就是铁打的凳子,也是禁不住你的摇晃和故意敲打。同学们,我们是否想过,如果我们不去爱护保护这里的一切,几年后,我们将会是一个怎样的校园环境呢?作为大家的母校,几年后,我们有什么脸面路过母校或是和人谈及母校?作为一个学生一个公民,连国家社会所规定的最低要求都没有达到,我们有什么尊严?!
在此,我要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爱护公物,从“我”做起 ,挪动桌椅,小心翼翼;
开关门窗,轻手轻脚; 坚决不在教室里奔跑打闹。
二、爱护公物,从“小事”做起, 随手关灯,节约每一度电;拧紧水龙头,节约每一滴水;
三、爱护公物,从“身边”做起,不要在墙上蹬踏留迹,不要随意踩踏草坪, 随手拾起地上的纸屑;
四、损坏公物要赔偿。中国2000多年前秦朝以前就有这个规定,
古今中外都是这样规定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照价赔偿。
所以,损坏了公物,不管你家多困难,必须赔偿国有资产,集体财产!
同学们,校园是我家,爱护靠大家。
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公物;
要像珍惜自己的身体一样,珍惜公物。
让我们携起手来,杜绝损坏公物的行为。
爱护公物,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让美丽的渠口初中在我们每个人的精心呵护下变得更加美丽,绽放出更加和煦动人的光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