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建设竣工报告备案
事项内容: 审批受理机关:
人防工程建设竣工报告备案
青山区民防办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湖北省实施办设立依据: 法》、《武汉市人民防空条例》、《武汉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01号令)、《武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暂行)》(武防空
政办[2004]60号) 审批条件及材料:
1、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报建资料(含历次审查意见);
3,竣工图(建筑、结构、风。水、电专业平,战功能转换
平面图);
4、竣工资料
(1)隐蔽工程(底板、墙体、顶板)记录;
(2)孔口防护工程(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进出人防工程管线的防护密闭)检查记
录;
(3)工程保证资料(砼试验报告、钢材材质证明、设备设施
合格证); (4)设计变更;
(5)人防工程试水方案、试水记录、试水验收表(含纪要);
(6)人防工程结构验收表(含纪要);
(7)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表;
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6、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意见;
7、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纪要(意见书);
8、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
9,施工单位质量自评报告;
10、建设单位的战时设备设施暂缓安装的报告;
11、建设单位的平战转换方案和措施;
12、相关检测报告(结构,设备、室内环境等)
13、其他相关资料。 审批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批 (4)办结发证
15个工作日
经政府许可和审批后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
备案表,长期有效
不收费
工作日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 86382910
审批数量及方法: 审批承诺时限: 审批法律效力: 审批证件有效期: 审批收费:
青山青翠苑1号(青山办理地点:
区政务中心) 咨询电话: 其他补充说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