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供销社农资部门在农资商品供应工作中,一直把农资质量管理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多种手段,严格质量管理,积极与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配合,在净化农资市场、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农民利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随着化肥市场零售放开,零售网点增加,特别是个体户设点经营现象比较普遍,加之一些配套的管理措施没有跟上,造成市场管理难度加大,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有所上升。更为严重的是我们的个别农资公司和基层农资销售网点,为谋取局部利益,置农民利益于不顾,制假卖假陆续被曝光揭露。这种做法辜负了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对供销社农资系统的信任,损害了供销社的形象,影响十分恶劣。
各级供销社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增强农资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对经营者要定期进行检查,对违规经营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改正直至收回营业执照。同时,继续积极配合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从供销社农资系统进入市场,损害农民利益。各级供销社农资部门不管采取什么样的经济责任制度,都必须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农资商品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实行进货前检验制度、进货信誉卡制度、销售承诺制度、质量举报制度和质量监控抽查制度,使农资商品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供销社农资部门在农资商品供应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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