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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防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20:23: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福州海事局琯头海事处关于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

为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氛围,根据4月27日全国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6月28日交通部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交通部《关于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交海[2007]304号)和福州局《关于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闽海事榕指挥[2007]25号)的要求,现就福建海事局琯头海事处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部署如下:

一、整治目的

全面我处辖区内落实船舶运输安全管理责任,改善通航环境,规范通航秩序,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完善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船舶对交通事故的预防能力,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保障桥梁和通航建筑物的安全,避免通航水域船舶泄漏污染,规范水运市场,促进水上交通运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和谐、安宁、畅通的水上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整治活动,达到改善通航环境,提高船公司和船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预防船舶碰撞和泄漏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形式

按照“三个统一”的要求(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标准),对辖区内可能造成船舶碰撞和泄漏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治,并总结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平安交通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四、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水域为福建海事局琯头海事处辖区主要港口(渡口)水域、进出港口主要航道、通航密集区、交通管制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及主要通航水域的桥区、坝区等。除上述区域外,我处还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整治的重点水域。

整治的重点船舶为客船(含客滚船、客渡船)、油船、危险品船、化学品船和砂石料运输船。

五、整治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肃查处违章航行、违规操作行为。

六、整治时间

整治活动自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07年7月1日至8月15日,为安全隐患排查阶段;第二阶段自2007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为通航环境治理和安全隐患整改阶段;

第三阶段自2007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为专项整治总结阶段。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整治行动的领导和协调,福建海事局琯头海事处成立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卫民

副组长:卢飞

成员:琯头处基层执法人员

八、活动内容

(一)督促辖区内的航运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好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1、在8月15日前对本单位所有船舶航行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对船舶航行安全设备、通信设备以及应急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安全检查,并对隐患进行整改。

2、加强对船员安全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要求,在12月底前对每位船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培训考核情况要有专门记录。

3、强化公司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责任制度,在8月15日之前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作一次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站位,结合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细化监管措施

1、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按照地方政府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从源头管理着手,组织力量分片包干走访辖区的航运企业、引航部门、施工作业单位等,主动指导、督促、检查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并提出明确要求,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认真解决影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各类事故隐患、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交通事故。同时,要在7月10日前召开辖区安全形势分析会,排查辖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部署和细化安全监管措施,强化现场监管。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监管手段,发挥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电视监控系统(CCTV)等现代化管理手段的作用,加大辖区水域监控力度,加大巡航工作力度,完善巡航执法制度,增强巡航工作的“目的性、计划性、有效性、连续性、覆盖性”,维护好通航秩序,做好船舶交通组织,防止船舶碰撞,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监管能力。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船舶提供雾情、汛情、施工等公共信息服务,及时通过航行警告为船舶安全航行提供导、助航信息。

3、扩大船舶安全检查覆盖面,将日常检查与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与实施《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和船舶配员专项检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此次“两防”工作确定的重点水域与重点船舶

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海事监管职能。对船舶的安全检查,要实行从严的原则,加大船舶滞留力度,通过加强监管手段,切实促进船公司和船舶的自查与整改。

4、加大《船员条例》宣贯力度,加强船员培训机构与服务机构的管理,突出船员实操检查和评估,强化船员动态管理,以对持证船员的跟踪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船员闭环管理机制,不断加大现场监督检查的力度和广度,把对船员实际操作技能的检查列为重要项目,并与安全检查有机结合,严格执行《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

5、加强油船和化学品船舶的防泄漏管理,严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源头管理关,突出危险品运输船舶进出港护航与船载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现场监管,防止泄露事故的发生;并结合辖区《海域船舶溢油应急预案》和《油码头/港区水域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6、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切实把好安全防污染代管船舶的准入关。督促被协议委托管理的公司按照NSM规则履行法定的责任和义务,杜绝管理公司“代而不管”以及管理责任难以落实等现象的发生,保持被管理船舶安全体系运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不能全面履行NSM规则规定责任义务的管理公司,要依法收回公司DOC证书;委托管理的公司或船舶妨碍管理公司正常履行管理责任,造成实质性的只托未管或代而未管的,要依法收回该船舶的DOC副本,并将其列入福建辖区船舶“黑名单”。

(三)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沿海水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1、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渡口渡船、客船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别是未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设置的渡口,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要组织力量开展对辖区通航水域在建和已建的桥梁、过江电缆、水下管道进行有关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航标志、通航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发现隐患要求业主单位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3、要深化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严格监管,做好风险评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好施工安全和船舶通航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施工和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坚决将内河船舶、渔船等不适合沿海水域施工的船舶清退出辖区水工市场。

九、活动要求

(一)所有我处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领导对广东省“6.15”事故的批示精神及近期交通部领导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当前防船舶碰撞防泄漏(简称“两防”)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有效落实“三个服务”理念,不断深化海事监管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两防”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所有我处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目的、确保重点,认真组织、周密布置,严格按照交通部《关于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交海[2007]304号)具体要求、步骤和福州局的活动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在实施过程中要对照交通部方案抓好每个环节的落实,

并细化完善工作方案,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严堵漏洞,不留死角,有序有力地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三)我处在整治实施过程中要 “底数清、措施实、要求严”,搞好“五个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安全监管与市场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公路危桥改造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相结合),解决“六个问题”(船公司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船员安全责任意识不高、海事安全监管执行不力、化学危险品船防泄露、通航水域桥梁坝区防碰撞及对船公司监管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与有关职能单位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证“两防”工作抓出成效,取得实效。

(四)要加强信息与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将有关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以简报形式于每月25日前向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整治办)汇报,以加强沟通、增进交流,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两防”工作报告

两防工作总结

两防一体化

两防工作总结

两防会主持词

两防两保总结

两防自查自纠报告

两防治理措施

两防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两防安全四月小结

两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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