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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提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7:26: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我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管理的建议

在当前珠海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城市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我市土地资源高度紧缺和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背景下,由于停车设施总量严重不足、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和停车管理不到位而导致了严重的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影响了珠海居民生活质量,严重制约了珠海的可持续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将珠海定位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要求珠海建设成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和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随着中西部内陆地区的崛起和泛珠三角合作的加强,在沿海与内陆互动发展的驱动下,珠海将成为联系大陆广大中西部内陆与港澳的门户。未来随着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及珠港澳大桥的开通,我市作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交通枢纽、旅游胜地地位的日渐显现,必将带来更加繁忙的交通和更多的停车需求。因此,加快我区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及管理已经迫在眉睫。

一、我区停车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我区配建停车场规划建设与使用跟踪管理脱节。

各部门对配建停车场的建设缺乏跟踪监督,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划要求配建停车场或配建停车场是否被改变用途,有关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主要表现为:一是对规划的执行不力。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大型饭店、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商业街、住宅小区等都必须按建设面积配建或增建一定比例的停车场地,但是由于开发和经营者往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新建改建时并没有在建设区域内留出或配建与自己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导致许多大型建筑和商业区停车场地明显不足。二是停车场地被挪用。有些建筑虽然在建设时按规定配建了停车场,但由于后期的监督管理不严,已建的停车场被挪用或被改成了经营场所。这对原本就不足的停车场地来说是雪上加霜。

2、我区公共停车场供给空间分布不均, 布局与城市用地需要进一步协调。公共停车场设施简陋,和路内停车场设置缺乏统筹考虑,严重影响使用率。

公共停车设施主要集中在拱北,占到了全市的一半以上。另一个市级商业中心-吉大商业中心,与之相匹配的公共停车设施仍比较缺乏,而前山和上冲等其他几个片区的公共停车场较少。 此外公共停车场类型单一,大部分为露天设置,停车设施简陋,在道路上缺乏明显的指示标志,车辆进出和停放缺乏合理的组织与设计,影响了用率。

3、我区路内违章停车乱象严重,路内停车多不收费,咪表管理未形成规模。

由于违章停车路段的大量存在,加上监管力度不足,使得这种路边违章停车的现象随着机动车拥有量的增加有增无减,严重干扰了违章停车路段正常的交通功能。如在餐饮业比较发达的路段,因缺乏配套停车设施,周边也没有足够的公共停车位提供,造成就餐时间违章停车现象的产生,导致大量车辆在商业街两边随意停放。我区现有路内停车除了在拱北及吉大几条道路实施咪表管理外,其它路内停车几乎全为免费停车,不能发挥咪表停车管理系统的优势。

二、对我区停车场建设规划及管理的几点建议。

从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引导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加强城市停车管理等方面综合考虑,以缓解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矛盾,现就我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停车设施配建力度,合理规划公共停车场,科学合理设置路内停车,统一协调,引导我区停车业健康有序发展

我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遵循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必要补充为原则,用系统思维来通盘考虑,实现停车发展与城市发展目标相协调。严格落实《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按照适度超前并兼顾弥补历史配建缺口的原则,统筹完善我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进一步提高居住、医院、学校等建筑停车配建指标;适度控制办公停车设施规模。在口岸、商业中心、公共服务场所等区域重点配套建设停车场。加强对停车设施规划、配建落实和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管,对挪用配建停车用地、停车设施配建不足及规划执行不力的行为,由规划、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恢复并依法实施处罚。

结合我区停车供需情况和未来车辆停放的需求,分区域规划公共停车场用地的布局与规模。按照《珠海市停车设施规划(2007-2012)》的指导,对我区公共停车场基于专项规划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补充,同时考虑城市新的发展变化。对于商业中心地区,如香洲、吉大商业街、拱北关闸地区是珠海市当下及未来商业、旅游观光等的重点地区,也是城市停车问题和矛盾相对突出的地区,此类地区应为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的重点地区。对于建成区及老旧小区,应尽量结合原有停车场进行改造扩建。对于城市新区的公共停车场布局,应结合商业、餐饮等用地类型科学布设。另外,统筹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场规划设置,确保停车场合理均匀分布,保证停车使用效率。

由公安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综合考虑我区区域环境、道路宽度、交通流量、疏导能力和居民需求等因素,进一步完善路内停车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对拱北、吉大、新香洲中心地区,以严格控制为主,有限满足市民短时和夜间停放需求以及学校、医院等高峰停放需求;对非中心城区,以适度供应为主,视情提高道路停车泊位数量,适当满足停放需求。加强学校、医院等周边高峰临时停车管理,调整完善禁停、临时停放等标志标识。随着土地利用、交通量、停车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泊位的设置,对设置不合理的路内停车场应予以及时撤除和改进。充分发挥路内咪表管理优势,规范路内停车管理。强化违章停车监管处罚手段,持续开展违法停车等专项整治和严格管理,确保我区范围内停车秩序和道路畅通有序。

(二)、整合停车资源,实现错时停车资源共享,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内部停车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对大众提供停车服务。

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以“共享车位、错时停车”的创新理念,积极探索车位共享新模式,让有限的停车资源实现最大化的利用,从而缓解我区停车难的现实问题。针对政府部门、学校、医院车辆停放时间主要集中在白天,晚上有大量停车泊位闲置,而附近住宅小区白天车位相对较空,停车高峰均出现在傍晚以后的现状。探索与周边社区签订了《资源共享协议》,采用错时停车互相开放的办法,使公共部门与周边社区在停车问题上实现 “双赢”。 由此提高了双方原有停车位的使用率,从而缓解了公共部门白天停车难和社区内晚间停车难的矛盾。除此之外,以政府为主导,鼓励有条件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内部停车设施在非工作时间提供停车服务,让闲置车位成为一种大众共享的社会资源。

(三)、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充分利用停车资源和空间,着力缓解我区停车难矛盾。

对于居民区密集地段,在不影响小区安全,不占用小区消防通道前提下,经居住小区业主同意,可统筹利用小区的空余场地及相关空间,改建扩建临时停车设施。另外,发挥道路停车联席会商机制作用,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和治安管理的前提下,在小区周边道路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由街道社区统一组织夜间临时停车,并落实所停车辆的日间驶离措施,确保白天交通通畅。

对于我区用地紧张地段,可修建立体停车和机械式停车设施, 充分利用空间。以珠海昌安假日酒店停车场为例,为解决停车泊位紧缺的问题,酒店利用占地面积约400㎡的狭小场地,投资修建了四层高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可供泊位105个。而若按每一辆小型车路边停车需要面积为10-15㎡算,同样面积的场地能停放数量四倍车辆,相比较综合经济效益很明显。

此外,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停车管理中的成功经验,鼓励采用网络资源信息平台,如“车巢网”、“My车网”闲置车位共享平台。大力推进停车设施新技术应用,发展交通诱导系统,为驾驶员提供停车点位置及空闲率信息,合理高效利用停车位资源,充分提高停车位的使用周转率。

(四)、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停车场管理,明确各部门责任及跟踪监督。

2012年3月1日,市政府颁布实施了我市首部《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对停车场管理和经营进行规范,对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进行了划分。但在实际情况中,停车场管理乱象仍普遍存在。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更具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从法律层面更明确更具体地完善和规范停车场的管理。

停车设施建设的优劣,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城市发展水平和精神面貌,关系到我市现代宜居城市建设、幸福珠海建设和经济特区的形象。 “宜居城市”已经成为珠海市的金字招牌。然而,除了自然环境,实现社会环境的“宜居”也是应有之义。交通顺畅有序、生活方便便利是宜居城市最核心的影响因素,因此加强城市停车管理,科学规划我区停车场建设,改善我区交通环境势在必行。一方面要立足当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缓解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社会呼声强烈、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停车难”矛盾。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进一步完善停车体制、机制和法制,加强停车规划制定、政策研究和信息化建设,促进我区停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由此,使我区乃至珠海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宜居”。

提交人: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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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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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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