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有关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按照市卫计委安排,将对我院有关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期考核对象与标准
(一)考核对象
符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拟申请参加2018年卫生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周期
本次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周期为5年,即对考核对象在2013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进行考核。
(三)合格标准
凡考核周期内平均每年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少于25分,当年所获学分不低于20分,I类学分不低于10分,累计达125分以上,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者,可认定为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H7N9流感等6种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学习且成绩合格,并取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验印的相应
- 1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
(一) 应提交材料
1、2013年至2017年间参加过聊城市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者,提交当年《任期考核合格证书》及其以后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原件(一份复印件)。
2、初次考核人员提交2013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取得的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
3、2014年下半年以后在网上学习获得的学分,不再发放学分证原件,可直接登入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查看
4、申报考核人员须下载《聊城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填写(上网学习获得学分也需要填写到登记表),上交三份打印表格.
(三)时间、地点安排
三、有关要求
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是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要严格按照《聊城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和《聊城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严格证书发放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3年任期考核资格和其他一切评先选优资格,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聊城市脑科医院科教科
2018年8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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