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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的注意事项(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2 05:35: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81、怎样才能买到放心房

82、购买期房应注意什么

83、商品房保修期有多长

84、所购商品房只能住七十年吗

85、房改房上市如何办理手续

86、如何利用房产进行抵押

87、买卖自家房屋树木法律有啥规定

88、征用土地补偿费该归谁

81、怎样才能买到放心房

12348法律咨询专线:我儿子快结婚了, 我想买套房子送给他。可作为工薪阶层,买套房子不容易,必须谨慎行事,而我又缺乏购房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所以特向你们咨询怎样才能买到放心房。另外,如果买的是上市公房,除了房款外,我还需交多少税费呢?请予以指教,谢谢!

释疑:如果您购买的是商品房,首先要查看房产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二书”。五证指:

(1)、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件;(2)、规划局的规划许可证;(3)、国土局的土地使用证;(4)、建委的开工建设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两书是:(1)、住宅质量保证书;(2)、住宅使用说明书。其次就是要谨慎签订购房合同。根据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制定的标准《商品房购销合同》,除了一些基本条款外,还应列明房产商的所有资质证明书、营业证号码、商品房的特征、质量争议处理、房屋交接、装修、违约责任等。而且,最好是还就以下事项进行约定:(1)、开发商对其主体资格及相应批准文件真实性的承诺;(2)、所售物业及其相应土地面积未设定抵押、留置权的承诺;(3)、房屋使用率、面积误差、共用面积分摊的处理办法;(4)、房屋交付的时间、地点、风险转移、责任分担等具体办法; (5)、公用配套设施的交付时间、状态等;(6)、房产证的取得时间;(7)、如购房人选择按揭贷款,则应约定如按揭不成,购房人采取的付款方式及具体处理办法等。如果您买的是上市公房,也应仔细审查房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证照是否齐全,慎重签订合同。注意了以上几点,我想您应该可以放心买房了。

购买上市公房应交的税费包括:(1)、土地使用出让金:为房款的3%;(2)、过户手续费: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内的为500元;超过120平方米的为1500元;(3)、印花税:为房款的0. 5%;(4)、契税: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内的为房款的2%,超过120平方米的为4%;(5)、如果您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的话,一般还需交房款2%一3%的服务费。

82、购买期房应注意什么

12348法律咨询专线:最近,我在街头收到某房产公司散发的宣传资料,被其描绘的住宅模型吸引。住宅的地理位置、社区环境、户型结构、付款方式我都满意,只可惜是期房,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购买。请问购买期房应该注意些什么?

刘女士

释疑:期房,又称预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尚未建成的商品房的行为称为“商品房预售”。预售商品房和已建成的商品房销售

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因此,公民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要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察:

1、开发商是否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开发商是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3、开发商是否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否平等。因为目前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统一的标准格式,开发商往往在预售合同中规定了许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和免责条款,损害了预购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公民在签订预售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尤其应注意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平等一致。

5、公民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应

对预售的商品房的有关方面进行实地考察。开发商为了推销商品房,回笼资金,在预售商品房时往往会对商品房的价格、地理位置、周围环境、交通状况、发展前景、开发进度、物业管理等事项作言过其实的宣传。因此,公民应该对开发商预售的楼盘进行实地考察后再作出是否购买的慎重抉择。必要时,还应请律师审查合同或对开发商进行资信调查。 (王清辉)

83、商品房保修期有多长

12348法律咨询专线:我想买一套商品房,但担心房屋质量不过关,我想知道,开发商对商品房的保修责任期限有多长,我该用什么方法获得开发商对所售商品房的质量保证。 张达

释疑: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栋商品房时,其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 1年;管道堵塞2个月;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和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要双方自行约定。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一般消费者还可要求预留一定比例的质保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方予付清。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检查,经检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4、所购商品房只能住七十年吗

12348法律咨询专线:我打算在市内购买一套商品房永久居住,百年之后再给我的子女,但听人说商品房只有七十年的使用期,期满国家将无偿收回,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蒋先生

释疑:这种说法不正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第8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9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另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国家按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也就是说房地产商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时一股可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因此当您购买商品房并取得产权证后,不仅享有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享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期满后,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界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时,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甩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当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可申请续期。即使是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国家收回的也只是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收回房屋的所有权。由于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土地租用期一般应是随房屋的使用而一直延续下来。 (廖格平)

85、房改房上市如何办理手续

12348法律咨询专线:我于前年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分得8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为照顾年迈的父母,三代同堂。今年又请了保姆,房子里显得拥挤不堪。我们准备将这套集资房卖掉再买一套大一点的商房,请问要办什么手续?

释疑:集资房实指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和安工程住房一样,同属经济适用住房。目前我国规定,对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要实行准入制度。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在出售时,政府都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为了确保真正需要住房的城镇职工能够享受政府的优惠,又不给政府增加过重的财政负担,有必要对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根据1999年4月22日建设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职工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房屋所有权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上市出售申请表;住房权属证书;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个人只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

二、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上市出售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三、经审核后准予出售的,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购房协议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如实申报成交价格。

四、双方当事人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和土地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该户家庭不得再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也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 (王清辉)

86、如何利用房产进行抵押

12348法律咨询专线:我想购买一套商品房,由于自有资金不足,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我将所购置的商品房抵押给他。请问,我该如何利用所购置的商品房进行抵押? 罗先生

释疑: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房地产抵押可分为预售商品房抵押和现房抵押。

1、如果您购买的是预售商品房,在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经房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您就取得了所购房屋的期得权益。您将该房屋进行抵押,就应当与银行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和抵押合同向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抵押期间,您不得擅自处分该房产,在您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您应与银行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如果您购买的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现房,应与抵押权人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持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的内容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记。抵押合同终止后,您应与抵押权人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李玉琴)

87、买卖自家房屋树木,法律有啥规定

12348法律咨询专线:我是长沙县黄花镇的村民,因为儿女大学毕业,后均在市内工作,我们老两口也想进城随儿女安家落户,一来可与儿孙共享天伦之乐,二来可解除儿女来回奔波之苦。所以准备将家中的祖屋和房前屋后的树木卖掉,不知法律是否允许?

张先生

释疑: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公民对宅基地不享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为我国土

地除国家和集体享有所有权外,任何公民都不能享有所有权。集体划归农民的宅基地,可以长期使用,但所有权仍归集体,严禁买卖、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至于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等,归公民所有,公民有出租、买卖房屋的权利。房屋出卖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即随之转移给新房主。因此,买卖自己的房屋、树木是合法的,但新房主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另外,根据《长沙市户口管理四项新政策》之规定,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公民,准予到城市落户;对夫妻双方共同投靠城市子女的,只是一方符合上述年龄,也予落户;对于多子女的,由申请人自行选择要投靠的子女。据此,两位老人还可将户口迁人市内的儿女家中。 (王清辉)

88、征用土地补偿费该归谁

12348法律咨询专线:我们是长沙县的农民。最近因政府修路征用我们的责任田地,由长沙市环线建设指挥部对我们进行征地拆迁补偿,但我们不知征用土地补偿费有哪些?分别 应归谁所有?

释疑: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 是,每亩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 安置补助费发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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