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综治简报(第1期)2月份矛盾分析会

发布时间:2020-03-02 21:31: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综 治 简 报

第1期

乌沙镇维稳综治办公室编2010年2月26日

乌沙镇召开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会

2月26日上午,在乌沙司法所调解室召开了乌沙镇2010年第二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会,镇党委副书记林志、派出所所长孙大海、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各村(居)综治协管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的汇报。春节期间全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件,其中家庭纠纷5件,邻里纠纷4件,宅基地纠纷2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1件,其他纠纷3件。经排查分析,全镇依然存在一些难以协调的纠纷个案,主要有:

1、秋江办事处幸福村纪友生与新庄村陆克友纠纷。陆克友与纪友生原是翁婿关系,2009年7月21日,陆桂春(陆克友女儿)因家庭暴力与纪友生在乌沙法庭协议离婚,离婚后陆桂春与女儿因怕纪友生纠缠,躲避不见。纪友生以要求探望女儿纪文静为由,晚上经常饮酒后到新庄村江洲9组陆克友家要人。经司法所多次协调,陆贵春及女儿已与纪友生通过电话,但不愿意与其见面。

- 1 -

2、联村村陈运平因儿子死亡赔偿款分配与儿媳陈永凤纠纷。经多次上门协调未果,正在积极引导走司法途径。目前,46万元存在陈永凤的存折上,但存折密码和她本人身份证均由公婆掌握,陈永凤有可能就拿不到被存公婆处的身份证而上访。

3、晏塘社区纪牡双与孙红乐房产纠纷。纪牡双原是孙红乐儿媳,2010年1月10日孙红乐儿子孙军胜与纪牡双协议离婚,协议明确女儿由纪牡双抚养,并说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全归女儿所有。近期,孙红乐与纪牡双因房产问题发生纠纷,纪牡双认为签协议时口头答复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归女儿。而孙红乐认为房子是他的,不属于儿子的财产,儿媳无权入住。纪牡双情绪极度激动,扬言要将房子炸掉,纪牡双母亲也表示将服药死在女儿家里。经多次调解,孙红乐不同意房产归小孙女。之后,经司法所同志与孙军胜联系,并与纪牡双协商,同意3月3日孙军胜回家进行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即申请司法途径。

4、龙干村沈林与灯塔村许伍霞恋爱纠纷。因恋爱未成,沈家要求许家返还彩礼,在“算帐”中,许家88岁老人参与其事,因老人伤病致使纠纷难以协调。目前沈家已走司法途径。

5、李阳村陈小胜与脑瘫的侄儿陈文健共同生活,因生活困难,要求已改嫁到丰庄村的弟媳纪桂菊(陈文健母亲)承担扶养责任,为此事陈小胜多次到政府反映,司法所也进行了及时答复和协调。纪桂菊与丈夫长期在外务工,今年纪桂菊春节回家,与陈小胜约定于2月23日在司法所调解,后纪桂菊又提前到外务工。目前正与纪桂菊和区福利院联系,初步意见是将陈文健送到福利院收养。

会议认为,经过全镇干群的共同努力,社会治安整体平稳,但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很多,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大家一定要紧绷一根弦,维护稳定常抓不懈。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切实关注征地、拆迁工作,发现矛盾纠纷隐患,要提前介入,主动协调、妥善解决;对于已经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和重点人群,要密切关注,掌握动态,同时要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超前防范,把工作做到前,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人员上访、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

报:区综治办

送:镇综治委成员

(共印10份)

简报第1期

简报第1期

简报第1期

支教简报 第1期

学校简报第1期

第1期简报1

简报奠基 第1期

爱国卫生运动简报(第1期)

简报红头第1期

信访简报(第1期)

综治简报(第1期)2月份矛盾分析会
《综治简报(第1期)2月份矛盾分析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