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人员认定所需材料
1、《禄丰县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认定表》;(一式二份)
2、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县人社局批准同意使用公益性岗 位的申请复印件;(一式一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须提供《低保证》或《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签署意见的《云南省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表》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劳动合同和《用工登记变动花名册》。(各一式一份)
《公益性岗位人员认定所需材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