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城管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3 00:17: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城管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拿钱不干事,“吃空饷”的现象,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X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岗,按时上岗,定时巡查,不迟到、早退、不无故脱岗、调岗

(二)爱岗敬业,上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对责任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团结同志,服从领导,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五)因病、因事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按时上岗,应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二条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管理体制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用人单位实施具体管理”的管理办法。X督察室要每月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据实提供有关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按照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第三条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X表彰奖励。

(二)对工作不认真负责、违反规章制度或不能达到规定工作标准和要求的,由单位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可报县人民政府解除聘用合同。

(三)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的,拒绝单位工作安排的,其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违犯劳动合同达到辞退条件的,可报县人民政府解除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勤

(一)公益岗位安置人员的考勤由各中队负责人负责。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持上、下班制度。加班、值班根据工作实际具体安排。

(三)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者为迟到。凡迟到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四)早退、脱岗。在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为早退或脱岗。早退、脱岗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五)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者,未上班视为旷工。

第五条 请假制度

(一)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向分管领导请假,取得同意后方可准假;三天以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准假。否则,作为旷工处理。

(二)病假:五天以内(含五天),持医院相关证明,向单位请假,取得同意后方可准假;五天以上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准假(生病住院的,必须有医院的住院疾病证明)。否则,作为旷工处理。

(三)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规定的假期执行。

第六条 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一)一月内迟到、早退、脱岗三次批评教育;四次全X通报,并给予书面警告;五次作待岗一月处理(待岗期间工资待遇停发);如待岗后,再次出现迟到、早退、脱岗现象,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报请县政府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二)旷工:无故旷工二次全X通报,并给予书面警告;无故旷工三次以上,作待岗处理;连续旷工十五天以上,累计旷工三十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报县政府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三)事假、病假严格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执行请假制度;如遇特殊情况,连续事假一个月以上或连续病假两个月以上的,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工作中有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或失职、渎职、不文明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经查实,报请县政府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公益性岗位人员协议书

公益性岗位人员档案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城管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推荐)
《城管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推荐).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