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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22:28: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云南省公安厅

关于全省“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的报告

公安部‚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

‚清剿火患‛战役部署开展以来,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始终坚持把‚清剿火患‛战役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坚持战时标准、战时纪律,采取超常规举措,强力消除了一大批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隐患,保持了全省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期间,全省共计出动检查人员 万人次,检查单位(场所)20.7万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9.8万条,实施‚三停‛处罚2.2万起,罚款1.38亿元,拘留2.1万人,对1.7万个场所实施了临时查封。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住“三条主线”,全面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一)政府主导,打好正面战。省政府第一时间批准实施战役方案,并专门拿出800万元经费用于战役补贴、奖励;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省委政法委孟苏铁书记,省委秘书长、副省长曹建方等领导专门听取汇报,分别作出批示指示。省委秘书长、副省长曹建方亲自带队深入社会单位开展检查,启动“省长消防日”活动,各级党政领导也纷纷率队检查,深入开展“州(市)长消防日”、“县(市、区)长消防日”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先后召开专题会议375次,印发战役动员令、行动方案157个,各级党政领导带队开展检查1014人次,开展专项督察331次,保持了强劲的工作态势。

(二)部门合力,打响协同战。实行‚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分片包干制,由省公安、安监、住建、文化、工商、人防等6个部门分片包干全省16个州市,健全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通报等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请省公安厅发文明确治安、宣传、督察、政工以及机场、铁路、港航和森林等警种的职责任务,把各警种工作情况纳入警务督察内容,实施‚全警消防‛战略。坚持实施‚全警消防‛带动‚全民消防‛战略,组织省直10部门联合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督察,形成了合力围剿火灾隐患的良好态势。截止目前,共对全省16个州市、127个县(市、区)开展了督导,明察暗访社会单位103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31份,切实形成围剿火患的强大合力,全面提高了整体作战效能。

(三)全民参与,打响大会战。将全省13066个行政村、1348个社区划分为1.3万余个网格区域,推动全省1376个乡镇、街道建立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和街道包社区、社区包楼院、楼院包住户的层级负责制,调动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等力量,逐街、逐巷开展排查。组织全省2万余名专职(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民兵基干力量,开展楼院住宅消防安全联查活动,建立隐患登记、上报、移交制度,广泛查改身边的火灾隐患。推动乡镇、街道将查改火灾隐患纳入‚平安家庭‛创建内容,建立隐患整治考评制度,组织农村、社区开展交叉考评,形成了全民围剿火患的强大攻势。

二、突出“四个重点”,纵深推进“清剿火患”战役

(一)农村、社区全面排查清剿。严格按照‚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的要求,把全面排查整治社区、农村作为工作着力点,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纵深推进排查整治。一是整村、整(社)区推进。以农村、社区为单元,分片划区、逐片明责,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逐日、逐周、逐月制定检查计划,并定人、定点、定责,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检查,整村、整区推进隐患清剿。将从未检查过的单位场所作为工作重点,逐一组织力量进行清查,着力强化战役针对性。二是整合力量推进。针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警力不足的问题,采取警力下沉、岗位互补等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攻坚;提请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下发文件,组织调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以及综治维稳、治安巡防、志愿者等力量参与查改社区、农村火灾隐患;广泛发动各驻区、驻村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三是逐一登记建档。严格按照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组织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排查和监督执法档案。截止目前,全省共排查行政村13613个、社区1349个,排查率100%。

(二)专项行动重点推进清剿。牢牢把握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事活动、突发灾害事故等重点时段的火灾规律和特点,着力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一是打好重点场所整治突击战。先后组织开展‚云岭平安‛8号、9号、10号专项行动,调集警力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旅游景点景区以及‚三合

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累计排查‚三合

一、多合一‛场所5618个、旅游景点景区1297个、人员密集场所44753个、公共娱乐场所87625个、节庆活动举办场所956个,切实整治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二是打好节点消防安全保卫战。紧紧抓住国庆长假、2011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省九次党代会、省‚两会‛等重要节点,特别是在圣诞、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发布战备命令,深入开展‚零点夜查‛行动,突出核心区域和社会面两个防控层次,以涉会场所及各类庆祝集会、民俗文化活动场所为中心,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实施全天候巡防,强化错时夜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其间,累计开展联合演练800余次,检查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销售点2214个,现场驻勤1185车次、5918人次,有效确保了重大节事活动消防安全。三是打好旱季防火攻坚战。针对全省遭遇持续旱灾的情况,总队制定下发了《关于坚决打好春季防火攻坚战的通知》,发布《云岭消防抗旱救灾先锋行动动员令》,由全省743名消防监督人员和2241名社区、村寨警务室民警组成1024支‚剿患‛先锋队,组织开展‚驻村入户查火患‛活动,将‚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重心调整在旱情较为严重的社区、村寨,反复查、深入查、细致查,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全省‚大旱之年无大火‛。

(三)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清剿。在前阶段111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如期整改销案后,我们又将11月作为全省‚集中挂牌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月‛,提请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1296家。为确保工作实效,坚持落实‚三个到位‛。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明确政府督办责任,行业部门和消防机构监管责任,挂牌单位整改责任,强化跟踪问效。二是宣传曝光到位。在挂牌单位醒目位臵悬挂警示牌和整改承诺书,公示火灾隐患内容及整改时限,由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深度曝光,营造舆论监督氛围。三是技术服务到位。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帮扶制度,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帮扶方式,先后召开技术论证会37次、组织技术服务机构上门指导1200余次,帮助制定隐患整改计划319份,解决技术难题175处。同时,强化挂牌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效确保了整改质量,提高了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四)战役宣传造势助推清剿。不断深化战役宣传,着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一是部门协作空前紧密。联合政府职能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细则》(2011—2015),联合宣传部门每月召开‚清剿火患‛战役新闻通报会,推动教育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课堂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协调文化部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有力提升了宣传的深度和层次。二是宣传阵地不断拓展。全面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全省所有消防中队和84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全天候对外开放,组建26512支志愿者消防服务队和1万支民族义务消防宣传队宣讲消防安全常识,在全省8000余辆公交车滚动播放消防教育节目。开展战役行动以来,全省累计在各级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版)178个,在中央级、省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20836篇条,发送手机消防安全信息500余万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200余万份,培训各级各类人员25万人,有效提升了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三是系列活动声势浩大。举行了云南省‚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全省消防宣传‚五进‛示范单位和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先进单位;开展了千名村官进红门、万名企业家走进消防、消防微博创建、《云南省消防条例》网络知识竞赛、‚百城千街消防秀‛公益宣传、家庭趣味消防运动会、主题晚会等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800多万群众直接受益。

三、实行“五个强化”,决战决胜“清剿火患”战役

(一)强化责任驱动。抓好‚四个层级‛,落实排查整治责任。一是抓好总队督导责任。将全省16个州(市)分为10个一级网格责任区,总队党委成员定点联系,承担连带捆绑责任,定期带队督导工作。二是抓好支队督办责任。各州(市)将县(市、区)分为146个二级网格责任区,支队党委成员全面承担检查、分析、督办责任,每周随机抽查各地已排查过的单位场所。三是抓好大队执行责任。各县(市、区)将所辖乡镇、街道分为641个三级网格责任区,将排查整治责任细化至大队每名监督员并指导社会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四是抓好公安派出所法定监管责任。推动派出所健全四级网格责任,重点排查农村、社区、城中村以及‚九小场所‛。目前,共出动派出所警力49737人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7329处。

(二)强化通报督办。建立并严格落实消防执法“四个一”制度,即:每周一研判,支队、大队每周四晚上开展‚夜研‛活动,分析研判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每周一通报,总队每周对全省16个支队,支队每周对下辖137个大队、759名监督干部执法绩效进行排名通报,营造‚比、争、赶、超‛氛围;每周一督办,总队根据全省每周执法情况,针对突出问题下发督办通知,跟踪督促整改;每周一惩戒,责成支队对周排名在全省后5名的大队军政主官和后20名的监督执法人员进行问责。目前,总队、支队两级共下发督办通知258份,对7名支队军政主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6名支队党委成员、42名大队军政主官和100余名监督干部实施了问责。

(三)强化阵地建设。狠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制定下发了《云南省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统一开通了全省“96119”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研发了‚云南省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了受理、核查、回复、移送、奖励、曝光等工作制度。截止目前,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共计156个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全部按照‚三统一‛(统一办公模式、统一处理流程、统一工作制度)标准建立运行,受理理群众举报投诉5936起,查处火灾隐患12586条,实现了全省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全覆盖。

(四)强化帮扶督导。省公安消防总队实行党委成员‚一线工作法‛,坚持将问题在一线解决、火患在一线清除、思想在一线稳控,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开展“心贴心”访评,由总队党委成员带队深入辖区走访企业、慰问群众,听取群众对‚清剿火患‛战役的意见和建议,答复群众咨询400余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35个。开展“点对点”督战,由总队党委成员分片包干16个州市,通过采取‚查进度促力度,查隐患促整改,查执法促规范‛的方式,深入各地明查暗访战役开展情况,下发《督办通知》和《问责通知》32份。开展“面对面”交心,总队党委成员纷纷深入基层,慰问战斗在‚清剿火患‛一线的官兵,与官兵‚面对面‛交心谈心,了解掌握官兵的思想,疏导官兵的压力,及时帮助官兵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解除官兵的后顾之忧。

(五)强化表彰奖励。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清剿火患‛战役创先争优激励措施》。拟对全省‚清剿火患‛战役执法工作评分排名前10名的大队授予‚‘清剿火患’战役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全省执法工作排名前30名的消防监督干部、宣传工作排名前5名的消防宣传员和其他成绩优异的5名人员,授予‚‘清剿火患’战役模范共产党员‛称号。对6个支队授予‚云南省‘清剿火患’战役突击支队‛称号;对执法工作全省排名前10名的大队和前40名的人员在实行党内表彰的同时,对前30名消防监督干部、前5名消防宣传员和其他成绩优异的5名人员记三等功(其中对5名工作成绩特别优异、表现特别突出的人员记二等功);对执法工作排名全省第31名至85名的消防监督干部和宣传工作排名全省第6名至第10名的消防宣传员给予嘉奖。

总之,在公安部、消防局和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下,‚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净化,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夯实,火灾‚四项数字‛同比往年大幅下降,确保了全省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清剿火患‛战役的胜利只是阶段性的工作成绩,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下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公安部、消防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认真总结‚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中形成了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构筑‚云岭防火墙‛工程,着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省‚桥头堡‛战略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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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

清剿火患战役行动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汇报

清剿火患战役报告

清剿火患战役报告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汇报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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