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 金 县 综 治 办
织 金 县 禁 毒 办
织综治办【2012】10号
关于印发县综治委暨县禁毒委成员单位
2012年第三季度考核内容的通知
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县禁毒委成员单位:
根据8月3日县委政法委书记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从
2012年第三季度起,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和县禁毒委成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禁毒工作督查考核由县综治办和县禁毒办组织实施,请各成员单位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认真抓好各项工作。
2012年8月27日
主题词:社会治安禁毒工作第三季度考核通知织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8月27日印发存3份(共印40份)1
2012年第三季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
根据《织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织金县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织综治委【2012】12号)要求和2012年第三季度综治工作提示,特制定本季度考核内容。
一、共性方面
(一) 领导责任制(15分)
1、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制定2012年综治工作方案或要点得2分;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得4分(查文件和会议纪要)。
2、坚决贯彻执行述职、联系点、联席会议制度。向县综治办报送年初工作方案或要点、半年工作总结得3分;到联系乡镇开展督导工作3次以上得6分,少一次扣2分(资料报送由县综治办提供考核依据,到联系点开展督导工作情况以检查组到所联系乡镇和社区核实情况为依据)。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分)
1、在开展常规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大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集中大排查方案得2分;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得4分。
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落实包案领导和专人调解,矛
盾纠纷调解率达100%得5分,调解率低于100%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3、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搭建工作专班,落实源头稳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赴省进京集体访和非正常上访得6分;本季度发生赴省进京5人及以上集体访或非正常上访的,一次扣2分。
4、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得3分;未按照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得分。
(三)防范管理(12分)
1、单位内部制度健全,值班守护人员坚守岗位,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落实到位得8分;未按照规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扣5分,本单位本系统因防范疏忽被盗的扣3分。
2、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明显增强,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得4分;单位干部职工有违法违纪现象扣2分,有渋毒或参与邪教的扣2分(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及法制教育记录,到有关部门进行核实)。
(四)宣传教育(8分)
1、采取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本单位、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得5分。未制定经常
性宣传教育计划扣0.5分,未制定5月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扣0.5分,无宣传资料、图片印证的扣4分。
2、本季度报送一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典型材料得3分(由县综治办提供考核依据)。
(五)禁毒工作(15分)
根据第三季度禁毒工作检查结果计分(由县禁毒办提供考核依据)。
(六)群众安全感(30分)
定期不定期组织力量,深入到所联系乡镇、社区开展督导工作,帮助乡镇、社区查找和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确保所联系乡镇、社区群众安全感达到县委、县政府年初既定目标。(以市2012年群众安全感调查测评为依据,城关镇群众安全感考核目标为90%,其余乡镇考核目标为95%,联系多个乡镇的单位,按照所联系乡镇的群众安全感平均数计分;超过考核目标任务的,按照超过的比例加分,未达到考核目标任务的,按照所差比例扣分;年初以来,未到过所联系乡镇、社区开展督导工作的,提交会议研究酌情扣分)。
二、个性方面
公安局:
1、以“扫黑除恶”为龙头的严打专项斗争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2、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情况;
3、侦破杀人、爆炸等重大恶性案件情况;
4、打击拐卖妇女
儿童、赌博违法犯罪、破坏三电工作以及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6、“天网工程”及技防入户工程推进情况;
7、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情况及资料报送情况。
检察院:
1、有效遏制依法打击商业贿赂情况;
2、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犯罪脱管漏管工作情况。
法院:
1、解决人民法庭执行难问题情况;
2、基层人民法庭签章系统推进情况。
司法局:
1、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及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情况;
2、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3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卫生局:
1、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吸毒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和艾滋病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开展情况;
3、“平安医院”创建及医患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
教育局:
1、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暨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2、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3、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配备情况。
文体广电局:
1、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2、“扫黄打非”工作、非法卫星电视接收实施整治工作及文化市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妇联: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团县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民政局:
1、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2、星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建设推进情况。
工商局:开展打击传销活动情况。
对以上个性考核内容,实行加、减分考核。即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的,酌情给予加分,工作未开展或工作推进不够理想的,实行倒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