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全面摸清全市乡村医生底数,准确掌握人员数量和有关信息。调查摸底范围 本次调查摸底针对以下两类人员:
(一)在岗乡村医生。指目前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的乡村医生。
(二)离岗乡村医生。指现为我市户籍,曾在我市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离岗后没有再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的人员。2004年1月1日前离岗的人员,须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登记或持有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可的曾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的证明材料;2004年1月1日后离岗的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取得执业(助理)医生资格,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且具有乡村医生实际工作经历。
上述两类人员中,原为我市户籍现已经迁出我市的人员,已经去世的,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解聘、开除的乡村医生不列入本次调查摸底范围。 登记领表时间:2014年8月17至19日 填报上报时间:2014年8月22至26日芦墓卫生院
《乡村医生摸底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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