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联系函
黄花新区各施工单位:
为加快黄花新区安置区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建设,方便安置区用电管理,请黄花新区在建施工单位于本月20号之前到黄花新区建设项目协调指挥部(农科所)找彭立志同志预交电费(2000元),我们将在本月
15、16号派专人上工地进行抄表,根据变压器用电总量与各分表的用电总量分摊损耗,每月20号前请各施工单位找彭立志同志结算本月电费并在电费清单上签字确认,若逾期未来签字确认视为同意。如剩余电费少于1000元,请各施工单位补缴2000元,如逾期不缴纳电费造成的后果自负,工程竣工后退还剩余电费。
黄花新区建设项目协调指挥部
2017年7月5日
《用电联系工作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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